检察院办案能手工作体会

我叫黄xx,是区检察院的干部。一名在基层工作十余年的行政干部,而立之后改行进了司法机关,又在不惑之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成功的实现了从外行到内行的转型,成为全市、全省的办案能手,并于跻身全国检察系统人才库。

回顾工作成长的经历,就是不断加压,在学中干,干中学。2002年,我从行政机关调入检察机关,第一次零距离接触检察事业,遭遇从未有过的迷茫:原来储备的知识与现在的工作毫不相干,一下子从财富变成了包袱。办案吧,没有资格;搞行政吧,没有市场。迷茫、烦闷之余,我暗下决心通过司法考试。于是,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剪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埋头工作,低头看书,终于在2007年以全院最高分通过了司法考试。

通过了司法考试,只是取得了办案资格,要想真正成为一名检察官,就必须把学习当成工作的一部分,当成一种习惯,在不断学习中获取真正的本领。从巩固理论知识,到积累实践经验,从一步步虚心求教,到反复看卷,观摩庭审,在理论与实践中积累知识,积累成熟,积累女人的美。

从检十余载,我绝大多数时间是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面对无数群众渴望的目光,我一次次受到触动,检察官只有竭尽全力化解民众诉求才能无愧良心和责任,在这个信念指引下,我谨慎仔细的对待每个案件。到检察机关申诉的民事案件,绝大多数是经过了一审、二审,甚至多次审理,想要翻案谈何容易。从起诉到申诉,少则两年,多至七八年,对公正的期盼、渴望已经变为失望甚至于绝望。群众的合法诉求如果得不到解决,被错误裁判扭曲的民事法律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矫正,就容易转化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基于这样的认识,让法律公平正义彰显,诉求人合理诉求得到主张成为我工作的准则。

有一年,我接待了不服上级院不抗诉决定的申诉人魏某。大致的案情:魏某带着女儿途径三堰人行天桥,一条大狼狗从身后窜出来,将女儿扑倒咬伤。魏某本能地扑上去护着女儿,结果,被狼狗撕咬了几十口。经太和医院初步诊断:魏某严重外伤和癫痫病。魏某被转移到东汽茅箭精神病医院,进行抗精神病治疗。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认为“癫痫病与狼狗咬伤有直接关系”。

魏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狼狗的管理人赔偿伤残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诉讼中,法院内部司法鉴定室对魏某的伤残等级进行了鉴定。认为魏某“精神病非外伤所致,不构成伤残等级”。受诉法院依据这份鉴定结论,判决驳回了魏某关于伤残赔偿等诉讼请求。

魏某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经过审查,承办人认为:依据现有的证据即伤残等级鉴定,法院的判决是无可挑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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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我所负责的科室办案数量、质量、综合考评连续多年稳居全市基层院第一。一些做法还在全国、全省工作会议上交流,个人连续五年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官”、“办案能手”,连续三年荣记个人三等功;并获得“全省优秀检察官”、“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在诸多荣誉的光环下,我并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而是在工作之余,将自己人生经历、经验、感悟写成了13万字的书稿,在省检察院的关注下即将出版发行,我借助了检察事业的瑰丽华章把个人的美升华到了极致,这种美就是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都说女人爱美,崔护的“人面桃花相映红”说的是健康的美,宋玉的“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写的是自然美,而我则固执的认为女人的美不单单是外表的漂亮,外形的窈窕,更多的是岁月磨砺中沉淀积累的刚毅美,气质美,我将更加勤奋、努力,去追求这种奋斗之美,并把这种美融入到检察事业之中。

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努力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在全县乡镇办案半年总结会上的讲话铁路段配合办案的做法及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