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所在。通过学习《决定》,我认为依法治国就必须加强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关于法治道路
法治与法制不同。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是已经颁布的法律法令和制度,体现出的是规范性和制度性。法治则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的原则和方法,体现的出的是实践性和实施性。法治是根据法制的规定,通过各种方法去落实法制。这种法治的过程和结果就是法治道路。
法治的道路有多种选择。世界上最早的法治道路是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和秦孝公领导的战时法治道路。当时秦孝公继位后,以恢复秦穆公的霸业为己任,命商鞅变法。商鞅帮秦孝公立法后,面临着如何实施的问题,即如何通过法治去落实法制的问题。于是,商鞅建议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的策略,走出了一条法治道路。通过设立设置法令官员,讲法执法,严刑峻法,达到法治。云梦出土的《秦简》,系县令属下小吏的随葬物,可见当时人们对法的重视。“南门立木,以明不欺”,“太子犯法,与民同罪”等法治典故均出于此时。经过十多年的法治,“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为此后弱小的秦国逐渐强大和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西方资本主义法治初期,同样遇到法制难以落实的问题,走的是平等、民主加警察监狱法治道路。通过上述方法,逐步走出了资本主义法治道路。还有一条法治道路,虽未成路,但在理论和思想界多有涉及,这就是“民本法治”。思想核心是自下而上逐渐培养司法公信和法治信仰,最终实现法治,即中国独有的“民本法治”——法治群众路线。
法治道路的走法各有不同。商鞅变法是靠专职法官垄断法律、传递、解释法律的司法制度;西方法治奉行的是法治专制主义。两种专制主义均是从顶层设计出发,一举奠定法治理论基础,通过商鞅式的暴力和西方式的平等加暴力机器,建立了法治权威。在具体方法上,商鞅变法以整治贵族、官吏为主的强国法治,西方法治在理性主义支配下构建了以纠问式为主的大陆法系,在经验主义支配下构建了以判例为主的英美法系,因符合实际均取得了成功。
法治道路成败不同。春秋战国时期,为了治国,多国实行变法,魏国李悝先行变法使魏国强大,后楚国吴起变法使楚国强大,齐国邹忌变法也强大起来,韩国申不害变法使韩国强大,直至商鞅变法,凡变法均强大,治国收效明显,但是,变法的深度广度不同,特别是法治的不同,国家发展的命运也不同,最终因秦国变法相对彻底,法治推行有力,成为统一中国的最后胜利者。近几十年受西方法治成功的影响,加之西方大国的干预,在非洲、亚洲、欧洲等一些国家,效仿西方民主法治,照搬照套的实行,结果国家混乱,民不聊生,法治实难推行。观古今中外,法治道路的成功,无不方向明确,针砭时弊,结合实际、符合国情、方法有效且灵活;法治道路的不成功,多不符合国情,不符合实际,法治实施不彻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过了探索和实践,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已基本建成。但在如何实施方面,即如何实行法治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同的认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为实现总目标提出了各项任务,完成这些任务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果就是法治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特点。一是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原则。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二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行动指南。三是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的体系之中,提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四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六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七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与其他法治道路的主要联系与区别:一是直接阐明了执政党在法治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以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一致性,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模糊掩盖资产阶级政党实际领导法治的虚伪性,有着明显区别。二是理论指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法治理论和中国传统的法家思想。三是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的体系之中,既吸收了法治需“治吏”的传统法家思想,又吸收了“制约公权力”的西方法治特点,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意。四是法治社会建设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制意识的同时,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专职与民本相结合的法治特点。五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法律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而不是西方的法律被少数人利用和操纵。六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体现了中国法治的特色。法是外在的刚性约束,重在对恶的惩戒;德是内在的弹性守则,重在对善的弘扬。对德的重视是中国政治文化的独特性。这也与西方法治思想的人类“恶性普在”“法律至上”的唯法思想有着明显区别。七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鲜明宣示走自己的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法治之路,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法治之路,是各方积极投身实践的伟大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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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党的十八间三中全会提出司法领域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中的问题,又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包括方方面,其中,对司法公正做出了更深入的部署。改革成为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任务。落实好现行改革任务,积极进行新的改革,义不容辞。改革应尊重司法规律,保证两院司法权的行使及优化司法权配置等。改革中必然会遇到种种问题,坚持大局意识,积极推进改革是检察机关每一名人员的责任。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和利益关系,是对改革的基本要求。作为检察机关的一名干警,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是基本的政治态度。
5、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对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会》提出了新要求。这些要求集中体现在“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个方面。大力提高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检察队伍,为依法治国做出检察机关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