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立足规范执法行为 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县检察院立足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县检察院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以岗位为平台,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战性,深入开展练兵活动,规范办案行为,强化基本技能,着力提高干警办案的真本领,取得较好效果。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评查,突出针对性

为避免岗位练兵重走“重形式、轻效果”的老路,确保整个练兵有的放矢,取得实效,县检察院以评查案件质量为切入点,进行认真深入查摆。一是坚持评查标准高点定位。严格按照《刑法》、《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标准法律文书格式和要求进行评查,不得降低标准,只有“符合要求”与“不符合要求”之别,不存在“基本符合要求”之差。二是坚持评查内容细致入微。既要重点评查不捕、不起诉、不立案及撤案案件,又要评查批捕、起诉、立案案件;既要注意实体法的运用,又要注意程序法的遵守;既要看起诉书、提请抗诉书、移送逮捕(起诉)意见书等外部法律文书的制作,又要看初(侦)查计划、出庭预案、公诉词、合议记录等内部文书的制作;既要留心讯(询)问笔录的主体部分,又要留心笔录的开头和结尾,还要留心签字、捺印等细枝末节。三是坚持评查方式严肃认真。在干警和部门分别自评的基础上,按比例随机调卷,由副检察长交叉评查。四是坚持评查目的单一纯正。强调案件评查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找准问题,为岗位练兵提供真实依据,而不是为了批评人、处分人,要求部门和副检察长的评查报告只谈问题不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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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岗位练兵不致陷入“一般化、表面化”误区,县检察院要求对评查所发现的问题及全省“十佳”竞赛暴露的弱点,不能就事论事,就问题谈问题,要透过表面现象,抓住问题实质,标本兼治。为此,各部门结合岗位练兵,始终坚持注意引导干警开展“三问”活动,即透过定性不准、程序违法、法律用语不规范、计划预案笼统简单、文书格式混乱、卷宗装订不合格等现象,一问自己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是否强,工作态度是否认真细致;二问自己对法律基本知识和技能掌握是否全面、准确、精细,程序意识是否浓厚,打击与保护观念是否并重;三问自己今后在工作中如何整改、提高。在此基础上,组织干警带着问题深入钻研法律理论,使干警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不仅要这么做,更知道为什么这么做,从而使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如自侦部门组织深入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刑事诉讼规则》有关章节和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座谈会议纪要,刑检部门组织学习常用罪名的有关司法解释和逮捕、不诉条件。既注重解决问题,又不停留在表面,这种由表及里的岗位练兵,不仅强化了基本功而且加深了对法律基础知识的理解,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深化巩固,把握规律性

为确保已解决的问题不再反弹,已强化的技能进一步巩固,已激发的练兵热情持久,县检察院决定以把握规律性为重点,切实采取措施,巩固练兵成果。一是进行认真总结。专门召开干警大会,对练兵活动和测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分析,既充分肯定练兵取得的成绩及好的做法,又指出不足和改进意见,既对优秀答卷进行点评,又不回避个别干警存在的突出问题,既着眼于干警答题思路不够宽、知识陈旧等宏观问题的分析,又立足于卷面书写潦草、标点符号使用混乱等细微末节的指正。客观中肯的评价,增强了干警苦练内功的信心和紧迫感。二是以标准化形式予以规范。或以全院为单位,或以部门为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详加研究,努力探索其规律性,凡是可以规范的都通过标准化进行统一,以便干警在日常工作中遵循。如自侦部门制作了初(侦)查计划、结论报告和讯(询)笔录开头结尾等文书样本,对其格式、内容、法律术语引用等进行了统一;控告申诉部门以《管理办法》将业务流程进一步理顺。法律文书、业务工作流程等的标准化,不仅将练兵成果进一步深化巩固,而且使各项业务工作更为规范有序。三是建立练兵长效机制。在总结本次岗位练兵经验的基础上,院党组决定把岗位练兵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确立了“注重实战强技能,立足岗位练精兵”的工作思路,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建设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能娴熟的专业化队伍长远规划和分年度、季度实施方案,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练兵工作机制,使岗位练兵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