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的述职报告
四月二十七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我为**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这是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对我的信任和重托。在任职内自己一定坚决服从市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委员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按照江泽民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工作,奉公守法,严格公正执法,努力完成法律赋予自己的工作任务,为保持全市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一、认真学习,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首先一定更加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进行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目前国际,国内变幻多变的复杂政治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牢无产阶级立场,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应该具有的政治敏锐度,以提高自己在重大的政治、社会事件中,依照法律处置的能力,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听党指挥,为国服务,为民所受益。二是,认真学习担负工作应该具有的业务知识,以适应工作的要求。在前段学习的基础上,自己一定认真学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诉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比较全面的掌握理解,联系实际正确运用,公正执法,以保证法律的完全正确实施,更好地履行自己所担负的职责。三是,在实践中学,向老同志学,比较全面地掌握了解当前我市法律实施的现状,不断地了解新问题新情况,比较深入地调查研究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的规律和特点,为全市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完善,提出新的好的建议,以促进依法治市的进程。总之,自己一定在学习实践中提高政治党性,增强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事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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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转变作风,自觉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高度概括,是我们每一位为国家服务的工作人员所必须遵循和实践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一定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努力学习先进的科学知识和商品经济知识,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进一步解放思想,做改革开放的促进派、实践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一定要坚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继承和光大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厚德载志,自强不息,崇尚文明,高德做人,始终做先进文化的代表者。一定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做好联系乡村、学校、企业和人大代表的工作,送法下乡进厂入校,努力用法律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清正廉洁,当一名党和人民信赖的合格检察官。首先,认真办案,保证案子不出问题。一定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高检院九条卡死的规定和廉洁从检十条规定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坚决按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决不违法办案,认真严谨,实事求是,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把每一起案子都办成铁案,确保所办案件不出问题,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其二,认真抓好教育管理,保证队伍不出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从严治检,加强教育,加强管理,坚决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保证所管科室全体干警,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过硬,不出任何问题。其三,严格自身锻炼与修养,保证自己不出问题。自己一定始终按照共产党的标准,检察官法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时刻按照党的规定办事,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称得起反贪局长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