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高检院、省市院和省市县政法委的要求,确保这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成效,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及任务目标
二、方法步骤
教育活动从5月初开始,年底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15日前结束)
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动员,传达高检、省检和省市县政法委有关精神,认真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5月16日至9月30日)
1、学习内容。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批示,和中央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刻领会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增强教育活动的自觉性、主动性;学习“两会”精神和罗干同志关于“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报告”,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查找问题,深挖根源,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读中央政法委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领会“五个专题”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汇编资料》。进一步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发展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色,深化对检察性质、地位和职能的认识,提高理论素养,增强职业荣誉感,强化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学习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理论引导和现实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专题,分层次,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每个专题学习时间半个月左右。每名干警每个专题的学习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撰写读书笔记总数不少于1万字。
3、主要活动。学习期间,将组织收听收看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电视专题讲座;听取中央和省市政法部门宣讲团的宣讲;参加县政法委举办的培训班;组织全体干警进行轮训;召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理论研讨会,开展论文征集评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我心中”演讲比赛等活动。
第三阶段:对照检查(10月8日至10月31日)
此阶段是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要紧紧围绕五个专题教育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相符合的突出问题。要从去年专项整改期间排查出的问题中、从涉法涉诉信访反映的问题中、从查处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中,进一步清理思想,深挖根源。在排查清理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执法实际,注重发挥正反面典型的教育作用。要积极开展树立典型和案例评析活动,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执法水平、执法作风上总结经验教训,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执法实践,既提高思想觉悟又解决现实问题。
重点查看依法治国的思想是否树立,检察执法是否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是否牢固,是否缺少群众观念,滥用执法权力,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是否增强,是否坚持秉公执法,在执法办案中是否存在监督不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甚至滥用职权、违法办案、贪脏枉法等问题;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是否牢固,在执法活动中是否搞利益驱动或者搞挂牌保护、特殊保护等;党性意识、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是否认真贯彻党委的决定和要求,重大事项是否报告等。
全体干警都要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查摆出的问题,部析思想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形成执法思想分析材料于10月底前报活动办公室。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11月1日至11月20日)
要始终坚持边学习、边查摆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实施方案第2页
、边整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同时,要把整改的重点放在健全完善执法规范化工作制度体系,在去年专项整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把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作为重点,按照扎实管用、简便易行和规范性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为标准,严密办案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健全监督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执法工作制度体系。执法工作制度体系建设,要结合执法档案工作和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围绕执法责任体系、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四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规范,
第五阶段:考核验收(11月21日至11月30日)
1、组织考试。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警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知识的考试,成立考试领导小组,做到严格组织,周密部署。
2、自查验收。11月15日前,各局科室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全面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报院教育活动办公室。自查重点:看执法理念是否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是否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是否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是否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是否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和检察工作的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11月20日前,院里将组织力量对各局科室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3、迎接检查考核。11月下旬,做好迎接市委和县委政法委的检查验收准备工作,对教育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年底前,做好迎接省委政法委、中央政法委重点抽查。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各局科室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能力,理顺执法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的思想基础,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成立成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领导小组,由检察长xxx任组长,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党组成员为成员,在政工科设教育活动办公室;各局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教育活动第一责任人,实行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切实把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教育活动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五个结合”。要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先进性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章学习相结合,统筹安排,互相促进;与开展“忠诚”教育结合起来,始终抓住忠诚政治本色教育,把检察队伍建设成一支忠诚可靠,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检察事业,能够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能够抵御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牢记责任,不辱使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能征善战的钢铁队伍;与推动检察工作结合,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开展教育,在学习教育中,广泛开展执法实践活动,解决检察工作中背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检察工作,检验教育效果;与推进检察改革结合起来,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新检察业务工作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水平。
3、努力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实践活动。教育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重点工作”和打造平安和谐夏津服务。要贯彻“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宗旨,打造群众满意工程,采取便民利民措施,热情为群众服务。
4、加强信息交流,扩大宣传影响。院在局域网上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专刊》,各局科室要及时上报教育活动情况、好的经验做法、活动成效以及在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院里将积极向县政法委、市院推荐,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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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考核
验收
(11月21日至11月30日)11月21日至30日对教育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做好迎接检查准备按照要求和活动组织情况,分门别类,对整改活动材料进行整理归档。活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