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队伍建设质量
努力促进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二、三次会议精神和上级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服务加快发展”这一主题,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总抓手,以规范廉政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通过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教育和监督等一系列手段,较好地促进了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使检察业务有了飞速发展。自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连续三年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并被授予“五好检察院”、“先进检察院”称号;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单位”称号,在市人民检察院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总分第一名的成绩并被授予“市先进检察院”称号。两年来,有多人次被各级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表彰奖励。
一、坚持“四个建设”,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体系建设,
县人民检察院现有在岗检察人员人,其中中共党员人,党员比例达到,是党员密度比较大的机关。加之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因此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非常重要而迫切的工作。我们从多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深深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单凭一两个人、一两个部门抓或者单靠一两次活动的开展是不会有良好成效的。要想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抓出成效,促进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开展,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系统。多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也告诫我们,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要机关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确保院风正、队伍强,促进业务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之一。因此,近年来,我们十分注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体系建设。特别是去年月份,县委对县检察院党组充实调整以后,院党组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当作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坚持“四个建设”,使党风廉政责任制体系得到了较好的建设。
一是调整充实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检察长同志亲自担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靠上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第一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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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坚持关口前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是党的各级纪检部门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实际上也是党风廉政建设事半功倍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把预防教育和工作监督落到实处,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近年来,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⒈继续有效地坚持每周一上午的政治理论和检检察纪律教育活动,积极创造良好的预防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为了抓好检察人员的教育活动,近十年来,有五任检察长都亲自抓这项活动的开展。每周一,我们都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以及办案纪律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等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规定,同时借助纪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通报开展预防教育和警示教育。今年以来,我们重点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同志的讲话以及中纪委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思想教育活动规定书目。同时我们还组织检察人员观看了《李真》以及高检、省院对办案过程中出现问题的通报,进行警示教育。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还在年初专门配发了政治理论和检察业务学习笔记,每月由政治处检查一次,年底将检察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情况量化后记入部门、个人年度考核(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中,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加大地调动了检察人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⒉重点加强了执法办案的监督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检察机关一直处在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检察工作人员始终经受着腐败和反腐败的严峻考验,一些活生生的反面典型始终在告诫我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为了把执法办案监督工作落实到工作的各个角落,我们重点抓好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主诉、主办检察官责任制。为了提高案件质量,防止出现因为人为因素导致诉讼不公等问题的发生,经过近几年的探索,我们实行了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每一位办案人员办案责任和办案情况给予规范化管理,特别是把错案、质量不高案件的责任追究,更加明晰到人,同时,我们又进一步加大了科室负责人对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质量的内部考核力度,使办案人员执法意识、执法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健全了案件质量保障体系。为了深化案件质量管理,我们借鉴外地经验,对重大疑难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和在诉讼环节案件事实发生明显变化以及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实行了以检察长、纪检组、监察科、办公室、政治处、控申科主要人员成立的案件质量检查考评委员会,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定性、定罪进行重新审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纠正。开展了自侦案件的回访制度。为了抓好办案纪律的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办理的所有自侦案件,开展了回访,通过对发案单位、案件当事人以及亲属和委托的辩护人的回访活动,重点检查办案人员是否依法办案、有无刑讯逼供行为、有无滥扣押款物行为、依法扣押的款物是否出具了符合法律规定的手续、是否落实了办案安全措施等事项,将自侦案件的侦查工作全方位置于监督之下,保证了依法严格执法。落实了人民监督员制度。针对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谁来监督检察机关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