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第四阶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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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第四阶段,我院认真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我院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归类,认真清理整改,有效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一是在思想上再动员。我们专门召开了全院干警动员大会,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高秀运同志代表院党组作了动员,希望全院干警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的指示精神,在前三个阶段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教育活动中来,提高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圆满完成第四阶段的各项任务。同时对开展好认真整改阶段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组织到位。为了使教育活动第四阶段扎实开展,取得实效,通过认真整改切实规范全院干警的执法行为,从而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作风。院党组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院整改领导小组。检察长对全院干警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副检察长按分工对分管部门干警的整改活动负责。为圆满完成第四阶段工作任务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二、明确目标,积极整改
专项整改活动以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要求,针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做到真抓、真管,坚决把影响检察队伍形象的问题查摆到位、治理到位、整改到位。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确定专项整改的重点部门是: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检察局、公诉科、侦查监督科、监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并按要求确定了主要整改的问题:
1、徇私枉法、权钱交易;
2、执法不文明,违法违规办案;
3、第1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
4.不能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工作中,我院在突出上述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同时,还从实际出发,坚持发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经查摆,共梳理出共性问题五项,即:
1、干警中普遍存在敬业精神、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2、存在厌倦情绪。认为检察机关近两年活动多,影响了正常工作。
3、法律监督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公安、法院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有效、合理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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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进一步完善了业务工作管理机制。结合检察业务实际,以规范执法活动为主要内容,针对办案工作从受案、立案、侦查到结案以及评价的各个环节建立了一整套案件质量管理机制,细化了各业务部门的办案流程,对执法办案各个具体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严密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综合评价体系,初步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业务工作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有效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
三是建立了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结合专项整改活动工作的开展,我们一方面注重用制度管人,同时也注重用机制育人。为此,我们在机制建设上做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目前,我院已初步制定了《党员民主管理制度》、《从优待检工作实施细则》、《队伍建设工作流程》、《文化育检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体系,为巩固和延伸专项整改活动成果起到了深层次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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