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总结

铁路运输检察院20xx年工作总结

铁路运输检察院

20xx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局检察长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分院“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工作思路,立足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建设,以落实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为核心,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务求实效,稳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实现全年目标奠定了基础。

一、基本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我们佳铁检察院严格按照分院“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思路,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

1、服务大局工作。今年,我院紧紧围绕打击、预防、服务的主线开展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反贪、渎检工作。开年以来,反贪局共受理并初查案件线索6件,由于案件线索内容分散,真实性差,虽经大量工作,但都没有成案。4月份以后,分院集中优势兵力查办“北亚”案件,分三批抽调我院办案骨干14人次,我院顾全大局,服从调度,听从指挥,全力配合分院把“北亚”案件深入查处。经过近三个月的工作,在分院大要案指挥中心的指挥下,一举突破2起大要案,立案后,经最高检统一协调,将案件移交广州铁检分院承办。今年,渎检部门受理分院交办渎职侵权案件线索4件,我们克服人员少,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下,由反贪侦查部门和渎职侵权部门协同作战,一举侦破一起公安干警于生彪徇私枉法案件,20xx年9月22日,法院判处于生彪拘役六个月,从立案到法院下判,仅用了不到二个月的时间,连续三年消灭了渎职侵权案件空白点。二是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我们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法制课2堂,受教育400余人次,新建立了7个预防网络单位。召开两次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对铁路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进行了全方位宣传;深入福前线、双鸭山站和房建办施工现场进行法制宣传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看守所召开了三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会议,主管检察长亲自讲课,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针对铁路改革的新形势,我们积极深入到佳木斯地区7个被撤并的站段开展撤并前、撤并中、撤并后三个阶段的预防工作,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和私分国有资产现象的发生。今年根据铁路局预防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我们重点在佳木斯车务段开展了车务系统的系统预防工作,建立了“两点(福利屯、大陆两个战略装车点)、一线(福前线)”,写出了《全力抓好具有铁路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经验材料,被黑龙江省委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采用,预防调研材料被《黑龙江法制报》、哈铁分院采用4篇。三是认真开展举报控申工作,维护稳定。认真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工作原则,全年共接待来访24件26人,满意率达到95以上。受理分院批转举报线索11件15人,初查案件6件10人,落实首办责任制,对署名举报人做到认真细致解答相关法律知识,得到了举报人对检察机关的信服。重视涉检访工作,对“两访一户”采取有效稳控措施,达到息诉罢访。开展以“惩治职务犯罪、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的举报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质量立检工作。我们坚持质量就是生命线的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侦查监督科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截止到11月10日)提请报捕的刑事案件34件6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4件45人,其中盗窃15件34人,强奸2件3人,诈骗4件5人,伤害1件1人,持有毒品1件1,人交通肇事1件1人。受理本院自侦案件1件1人,经审查批捕,案件性质为徇私枉法。不批捕9件16人,提前介入5件15人,平均办案时限3天,批捕和不批捕准确率为100。全年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5人,按照省院、分院要求达标。公诉科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件75人,本院自行侦查的案件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其中涉嫌交通肇事1件1人,非法持有毒品1件1人,故意伤害3件3人,强奸2件3人,盗窃22件57人,诈骗4件5人,敲诈勒索1件4人,徇私枉法1件1人;受理的案件中,重大案件6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7.1,全部适用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一般案件29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82.8。受理案件数比上年同期下降了31.3。公诉案件情况。从去年11月25日截止现在共向法院公诉案件31件61人;认定罪名分别为非法持有毒品1件1人,强奸2件3人,故意伤害3件3人,盗窃20件44人,诈骗4件6人,敲诈勒索1件4人;公诉案件普通程序10件,其中被告人认罪的普通程序简易审案3件,其余均为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限18.8天,公诉案件除1件1人因被告人无诉讼能力法院中止审理和1件1人待开庭审理未判决外,其余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公诉案件下判率分别为93.5和96.7;全年无无罪判决案件,无撤回起诉案件,公诉案件准确率、定性准确率达百分之百;公诉案件无超时限办案。全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总结第2页

年无不起诉案件。监所科(1)驻所检察基本情况。全年共驻所检察280余天,科长到所检察110余天,主管副检察长检查指导工作50余天,检察长到所检查指导工作6次。对重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教育180人次;进行大课教育6次;配合看守所进行联合检查50余次;针对看守所安全防范情况和监管情况发生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文秘114版权所有议8份,均得到了落实。(2)安全防范检察情况。驻所检察人员每天都能多次深入监区进行巡回检察,认真查看监区状况、监管人员的职务状态和在押人员的思想状态,发现问题都能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在节日到来之前和“两会”召开之前,都能召开科务会,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主动会同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防范预案,24小时驻所检察值班,有效地保证了看守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和稳定。(3)执法监督检察情况。我们严格按照高检院监所厅《关于对部分省份超期羁押案件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分院监所处的要求,成立了以主管检察长曲毓庆为组长的核查小组,按照《通知》要求,到看守所对当时羁押的全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时限逐人逐案进行了认真核查,没有发现超期羁押问题,巩固了分院20多年无超期羁押的成果。同时组织科内人员对20xx年以来管内被判处管制、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情况进行了统计,对以上人员的交付执行情况、监管考察情况按照《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流程》的各项检察内容和程序逐一进行了检察,经执法检察,监外执行罪犯都能按时依法交付执行,没有发现违法问题。(4)加强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的标准,大力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申报进入国家三级驻所检察室,经过省院监所检察处的检查验收,今年5月荣获了最高检察院颁发的国家“三级规范化检察室”奖牌,实现了进入国家级驻所检察室的目标。

3、科技强检工作。按照分院提出的“2242”目标和省院技术部门规范化建设标准,我院设立了专用中心机房,开通了数据传输和专线信息发布系统,电子邮件已与上级实现互通达标,密码传真机房达到一级标准。正确使用办公、办案软件,充分发挥局域网优势,实现了公文网上流转和大要案远程指挥;案件流程、驻所检察、举报自动受理、政治工作、警务中心五项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干警应用网络的能力不断提高。

4、素质兴检工作。我们按照分院的总体部署,落实“1123”素质兴检工作目标。一是深入开展“三项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我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和“对照奖牌找差距”活动有机结合,深化教育,提升认识,统一思想,规范执法行为,树立争先意识,使干警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全身心地投入到全国争先的检察工作之中。二是深入开展学习型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班子的勤政能力和干警的业务水平。在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检委会活动中,我们注重从拓展学习领域,丰富学习内容,活化学习载体入手,进一步提高班子、检委会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周、月、季、半年、全年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兴趣小组活动,开辟电子阅览室,深入推进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切实提高了队伍业务素质。同时,为参加司法考试的干警创造条件,支持脱产学习,营造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了干警学习业务的积极性。三是开展“学树”活动,落实“三达标”。年初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精神,从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激发全体干警争先创优积极性入手,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的良好氛围,先后选树了全省检察系统优秀驻所检察员、哈铁分院三等功荣立者汉明、全局政法战线“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杨成林、哈铁分院“十个第一人”活动“控申第一人”三等功荣立者邹向杰、哈铁分院“十个第一人”活动“调研第一人”三等功荣立者王鹏成等一批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号召全院向先进学习,振奋了精神,凝聚了力量,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工作的健康发展。落实“三达标”情况:领导班子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班子成员83;全院检察人员34人,本科以上学历25人,占全员73、5,其中研究生学历1人;检察官100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检察官续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全院从事检察业务部门人员25人,法律专业人员24人,占96,达到省院规定要求;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一级18人、二级3人,占61、76;今年在各种新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篇1086篇,其中:《黑龙江省法制日报》3篇、《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考》1篇、省院《党监广角》发表1篇、《全国铁路检察长研讨班论文集》发表1篇、《三江晚报》2篇、省龙剑网30篇、在本院网站共发稿1048篇(其中转发稿件325篇,自行撰写723篇)。

5、从严治检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哈铁检察机关管理规范》,大力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在开展检务督察工作上,按照《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和分院纪检监察室的指示精神,成立了以党组成员为主的领导组,设立检务督察办公室负责日常检务督察工作,全年我们围绕检务督察的内容,遵循检务督察的方法和程序,对全院执法办案、检风检纪等情况进行了检务督察,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执行“一案三卡”制度上,按照黑检哈铁分(20xx)24号《哈铁检察分院关于在哈铁检察机关实行“一案三卡”监督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严格实行“一案三卡”的范围,牢牢把握“一案三卡”的内容及操作程序,认真实施“一案三卡”的要求,把9类案件全部纳入监督视野和范畴,坚持做到“三个一”:科长每月对干警落实“一案三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干警月份绩效考评内容;检务督察组每季度检查一次“一案三卡”落实情况,检查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院党组每半年将落实“一案三卡”情况向分院报告一次。在检查“四项规定”落实情况上,按照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我们对办案安全、办案纪律、收支两条线、枪支管理等四项工作每季定期检查一次,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按照黑检纪发(20xx)6号文件精神,我们对20xx年以来的三类(撤案、不起诉、法院判无罪)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进行了认真清理检查,没有发现问题,形成报告上报分院;根据《全省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建立了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对枪支管理进行了严格认真的检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并按规定将检查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汇报;按照上级规定,我们结合实际情况对办案纪律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务督察组对自侦的大要案、刑检的重特大案件以及群众关注的案件进行跟踪检查,防止徇私枉法、以案谋私等违法乱纪情况的发生;同时,我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深化认识,打牢思想基础;严密制度,规范办案程序;注重实效,落实安全措施;科学防范,筑牢安全屏障入手,加大力度,牢牢把握办案安全防范的主动权,确保了办案安全无事故,撰写的《开展检务督察,实施重点整治,牢牢把握办案安全防范的主动权》的经验材料,在分院电视电话会议上交流,并被推荐到省院。二是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各子系统领导、各科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相关的奖罚条件,并分别对副科长以上14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根据分院党组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我们在分别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4月8日和10月17日召开了两次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与会的党组成员进行了个人查摆,查找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形象上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了党组决议,从而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团结,提高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同时,严格落实中纪委、高检院、省院的有关规定,加大执纪力度,杜绝了干警违法违纪和严重不良反映。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分院干警岗位绩效评估考核工作的规定,积极推进绩效评估考核,同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子系统负责人和中层干部“三定、五包、八管”责任制的落实,使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促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6、从优待检工作。我们积极创造条件,将从优待检目标落到实处。积极组织迎新春体育比赛和联欢会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增强队伍凝聚力;积极创造条件,为干警准备了啤酒、饮料、大米、鸡蛋、豆油等节日礼品;积极走访离退休老同志和困难干警家庭,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助。“七一”前,我们组织了一次郊游,并为部分干警调整了年休假。

二、工作中的几个特点

今年,我们佳铁检察院坚持分院“六个突破”全国争先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省院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的目标项点,紧紧围绕铁路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开展工作。工作中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突出中心,抓住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自今年3月份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来,我们把这项活动作为贯穿全年的重点工作深入抓好落实。主要抓了四个阶段的工作。

一是搭建“三个平台”,奠定活动基础。接到分院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组会、全院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学习动员,全体干警对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了清醒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在此基础上,我们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为了保证教育活动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好,不走过场。我们把教育活动与开展各项检察工作统筹兼顾,抓好“五个结合”,即: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八荣八耻”的荣辱观,弘扬“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同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促进队伍素质提高,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检验教育成效;同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从执法思想、执法理念的高度深入剖析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问题,让人民群众及时看到法治理念教育的成果;同执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体系,把各项执法活动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同全国争先工作目标紧密结合起来,把法治理念教育作为统领和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主旨和灵魂,狠抓规范化建设分类考核,落实“六个突破”58个项点,突出工作亮点,展示工作作为,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效来检验实现全国争先工作目标的成果。由于我们按照分院的统一部署,,深入动员、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搭建了思想、组织、工作三个平台,有效的推进了教育活动第一阶段工作。

二是坚持“三个到位”,抓好学习培训。为了抓好学习培训阶段的工作,我们积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完善学习的组织机制和制度机制。制定了学习培训阶段的总体规划和脱产集中培训的具体规划,成立了学习领导组、学习督察组和学习组织组,完善了学习制度、考勤制度、讲评制度和交流制度,落实了人员保证措施、时间保证措施和内容保证措施。为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我们从工作实际出发,采取了紧扣计划自我学、集中辅导专题学、业余时间补课学、外出办案带着学、交流体会互相学、专题讨论深入学等学习“六法”,保证了学习质量。与此同时,为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更贴近检察工作实际,我们开展了“面对奖牌查找差距”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迎七一我为党旗添光彩”进一步发挥了党员作用、“法治理念在我心中”进一步增强为民执法意识三个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组织干警进行演讲,抒发学习感受,展示学习心得,促进了学习的深入开展,使全体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得到了升华,深刻领会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质和内涵。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反思。在查摆阶段,我们通过认真的查摆,共收集到意见和问题81条,其中院领导班子14条,职能科室14条,干警个人53条。经过认真梳理,党组逐条研究,共归纳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学习不认真、不自觉,学习笔记记录不全,学习体会不深刻,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认识浮浅,查摆个人问题没有切中要害。

(2)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案件中追究犯罪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的扩大侦查线索,深挖余罪;个别干警法律文书制作粗糙,有漏项和错误现象。

(3)服务大局意识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在查办职务犯罪个案中,重打击轻预防,注重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而往往轻视办案的社会效果。

(4)执行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不到位。具体表现在。提审中有3名干警提审2名嫌疑人的现象。

(5)开展法制宣传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工作中只局限于完成上级下达的法制宣传任务,而主动深入基层搞调研、法制宣传少,即使开展了一些诸如举报宣传周、侦查监督宣传周等活动,但是在宣传的深度上、广度上,以及形式和效果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6)涉检上访息诉工作还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如对上访老户胡子玉,虽经两级院对其申诉上访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并且依据给予了答复,但仍没有达到息诉的目的。近期胡子玉又到分院进行上访,并声称如达不到上访要求,将继续上省、进京,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需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达到息诉的目的。

(7)检察监督工作不到位。具体表现在。在执法检察监督工作中,由于监督意识不强,发挥监督职能的观念弱化,因而存在监督不力的罚金刑适用较多的问题,我院业务职能部门虽然也进行了适当的纠正,也因顾及检法两家的工作关系,未能开展大胆、有力的监督。对公安机关的立案监督开展的广泛和深度也未能达到要求,不能经常性地深入发案单位和受案单位开展走访和调查,对公安机关在立案、采取强制措施以及羁押、审讯是否合乎程序法,也缺少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仅限于案件卷宗的范围之中,纠其原因,也主要是顾及公检两家的工作关系。

(8)规章制度执行不到位。具体表现在。个别干警自我要求不严,工作中不能严格执行《分院管理规范》,迟到、早退、中午饮酒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杜绝。

四是落实整改措施,着眼长远机制。我们针对以上查摆出的问题,在每个科室、每名干警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全院制定了8条整改措施:

(1)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公正执法能力;

(2)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执法执法水平和能力;

(3)进一步追求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全面提高履行职能和服务大局能力;

(4)进一步严密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全面提高遵章守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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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是分院提出的“全员提素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深打基础,把握机遇,把全面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业务和综合素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根本,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把司法考试作为一个突破点,全力公关,力争有新的突破,以此带动全员素质的提高。

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

20xx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