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与政策 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第六部分我国学前教育的形势与政策
2010年是我国学前教育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重要事件)
1.7月29日正式颁布施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对学前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纲领性的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2.10月24日国家启动了10个方面50个项目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前教育是其中之一,共4个项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
3.11月2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学前教育必将在全国掀起新一轮的大发展。
第一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一、学前教育发展任务
(五)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对幼儿习惯养成、智力开发和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义。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幼儿在园人数2015年3400万人、2020年4000万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2015年85.0%、2020年95.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2015年70%、2020年8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5年60%、2020年70%)
(六)明确政府职责。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实行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和收费标准。建立幼儿园准入和督导制度,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相关部门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
(七)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多种形式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校舍和教师资源。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2.加强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完善培养培训体系,做好培养培训规划,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4.提高教师地位待遇。
5.健全教师管理制度。
(1)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明确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2)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高等学校、幼儿园教师编制标准。(3)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院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激励机制,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4)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5)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退出机制。(6)制定校长任职资格标准,促进校长专
1业化,提高校长管理水平。推行校长职级制。
(二)保障经费投入
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
三、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支持办好现有的乡镇和村幼儿园;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充分利用小学富余校舍和社会资源,改扩建或新建乡镇和村幼儿园;对农村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培训。
第二章解读“国十条”
“国十条”是指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十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意见较多,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十条”的具体内容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解读】
2010年12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提出,要建立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机制,把政策是否到位、措施是否有力、能否有效缓解入园难,作为检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实绩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
学前教育的公益性首先是由其社会功能所决定的。学前教育是所有儿童都应该公平享有的基本权利,这也可以认为是其公益性的体现之一。《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世界全民教育宣言》(1990年)、《达喀尔行动纲领》(2000年)全世界几乎所有的国家都签署了这三个重要国际文件,向儿童作出了提供学前教育服务以保证其基本权利的政治承诺。
我国幼儿教育机构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是教育部门办园,即财政预算支持的幼儿园;
二是其他部门办园,主要包括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如妇联)和国有企业所办的幼儿园。其中,机关部队、事业单位等部门举办的幼儿园可以通过事业费预算等方式,间接进入财政预算,获得部分经费;
三是集体办园,包括了城市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园、街道园和农村集体办的幼儿园。这类幼儿园的经费也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支持;
四是私立园。公民个人或集资办园。
这四类幼儿园中,前三类占到幼儿园总数的90%左右,其经费实行的都是国家、单位和幼儿家庭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因而,在某种程度上都带有“公办”的性质,家庭负担部分的比例不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企业剥离社会功能,事业单位精简机构,“公办”性质的幼儿园,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迅速被关、转、改,导致我国幼儿园的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原先撑起我国幼儿教育大半壁江山的,以工人、普通公务员、服务行业职工等中低收入家庭子女为对象的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急速萎缩,取而代之的是完全靠家长付费且要从中盈利的民办园。公共资金对幼儿教育的支持实际上变得越来越少。这样的办园结构已迫使幼儿教育事实上改变了公共服务的性质,偏离了公益性轨道。民办园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兴起与发展本身无可非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幼儿入园的压力,其贡献是不容否认的。但是,如果寄希望于通过大力扶植民办园的方式,解决入园难入园贵和普及学前教育的问题则是不可靠的。今天民办园在我国幼儿园总体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过高,是不合理的。企事业及部门不再“办社会”而推出的、为广大中低收入家庭服务的幼儿园应该改为“社会办”,即公共资金举办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共学前教育服务机构。这种机构就是我们所说的普惠性幼儿园。
发展公办园要注意的首要问题是为谁服务的问题。必须明确的一点是,公共资金的功能是“保底”,一定要坚持“普惠性”原则。
在强调建设和谐社会,认识到教育是关系民生、关系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今天,公共财政投入建设的只能是普惠性幼儿园。
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包括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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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确定目标,明确任务。要着眼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适龄人口变化趋势,科学测算不同年份的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合理确定三年发展目标,并逐年落实。
三是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地方各级政府对所需的财政投入要有适当的分担比例,列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幼儿园运行和教职工工资、社保等问题,努力提高投入水平。
四是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省区市编制的计划要以县为单位,主要措施要落实到县,建设规划要落实到点。要有针对性地设计发展学前教育的工程项目,并纳入当地政府实施的民生工程,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重点保障。要建立责任制,落实责任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总之,《规划纲要》、《国十条》的颁布,使得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方向已经指明,任务已经确定,蓝图已经绘好,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定是一个光辉灿烂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