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政策宣传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问答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向与我行合作的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学费和生活费,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贷款,可采取信用方式无须担保。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在北京学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京外生源地的学生在当地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品行优秀,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以优异成绩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如何确定

答。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人每学年不超过6千元,各学年累计不超过5万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由学校和学生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根据学费、住宿费标准及学生困难程度确定。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直接通过贷款行划入学院在经办支行开立的账户中。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短为半年,最长不得超过借款人毕业后6年。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及时向经办行提供连续攻读学位的书面证明,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展期手续,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若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的仍执行合同规定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同期贷款利率。现执行年利率为:半年内(含)5.4%;半年-1年(含)5.85%;1年-3年(含)6.03;3年-5年(含)6.12%;5年以上6.39%。

四、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何享受国家贴息政策

答。北京市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在校期间利息,由财政100%贴息。财政于每季度20日对在校生进行贴息。目前财政对春季班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补贴至毕业当年1月31日,对秋季班毕业生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补贴至毕业当年7月31日。若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或留级延期在校,将不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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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经办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经办行将有关违约借款学生的信息提供给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新闻媒体及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3.必要时,经办行会采用法律手段维护正当权益

鉴于以上违约结果将对借款学生产生较大不良影响,请借款人务必恪守诚信,按时足额还款,主动联系银行,配合银行和学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