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服务年活动情况报告
在开展“服务年”活动中,我院不拉花架子,不搞“表面工程”,而是结合实际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重视,思想统一,为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政法系统开展“服务年”活动,既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续,也是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院党组对“服务年”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动员会上,检察长刘德强同志代表院党组对全体干警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当前在政法系统开展“服务年”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求全体干警要正视目前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难题,并要客观认识到这些难题同每位干警之间的关系,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三是要求全体干警必须认真参与,客观查摆和解决在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社会中存在的问题;四是要求全体干警把此项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平安县建设活动,以及讲党性、重品行、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活动紧密结合,力争抓出特色和亮点。同时,成立了以检察长刘德强同志为组长的“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并把开展活动的责任落实到每位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实行“一岗双责”,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抓。
二、重点明确,原则清晰,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指明方向
经过反复学习上级领导讲话及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内容,我们清醒地认识到要开展好此项活动,必须抓住重点业务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执法思想、作风、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问题查起,从最根本的方面改起,做到立竿见影,让社会各界看到检察机关的正确态度和谦虚自省的良好品质,从而能够配合该院解决相关服务社会方面的问题。
在开展活动上,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确定了如下原则:
一是全员参与原则。无论是检察长还是其他党组成员,无论是办案部门还是综合部门,都不得以工作忙为借口而不参加或少参加“服务年”活动的各个环节。
二是学、查、改并行原则。要通过学习科学发展观等相关理论知识来准确把握查摆问题的方向。并且结合学习,同步查摆和整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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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是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在一起。认真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措施,把服务新农村建设作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以点带面,培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典型,发挥其示范作用,全面增强各领域、各部门预防职务犯罪意识。
五是与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结合在一起。要通过全员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增强他们全面思考能力、依法履职能力、挖掘线索能力、突破案件能力、抗扰防腐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一个阶段的工作,收到了良好成效。干警们廉洁自律意识、自警自省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均有所增强,在工作中更注重社会效果,并把执法程序问题重视起来,提高了执法水平和质量,强化了执法的社会效果,避免了执法风险的出现。目前,我院已立案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件6件,其中有5件为大案,反贪工作出现了从未有过的良好态势。其他工作也保持上升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