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法律意识现状[5篇范例]

第一篇:农民法律意识现状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姓名:张丽学号:20110908708

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一、前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7.2亿,在某种意义上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中国法制化的进程。自八六年我国进行普法宣传以来,法律已经深入基层,走进并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促进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遗憾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工作,目前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和农民法律意识都处于低水平。如何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深入本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以及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一)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三)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时有发生,但她们却忍气吞声,不会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权利意识弱于法律实用意识

建国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的权利意识才刚刚苏醒。首先人们对权利的认识上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人们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自己应享有的各种权利,越来越多的人们主动参加了普法宣传教育,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的法制节目,主动接受法律方面的宣传教育。其次,人们对权利的主张要求日益强烈,权利的主张范围在不断扩大。近年来诉诸于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越来越多,这表明人们已习惯于寻求法律援助的救济方式。近年来,关于人格权、身份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案件的数量增长也表明了权利的范围在不断扩大。但是,我国公民的法律权利意识还存在较多问题,比如:宪法意识弱于部门法意识、民法和经济法意识弱于刑法意识、程序法意识弱于实体法意识等。

三、制约村民法律意识的因素

虽然村民通过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农村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和农村政策给予支持拥护,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时下大多数村民对法律的学习热情不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按传统、按习惯处理权益纠纷比比皆是。

(一)村民对权利义务理解片面。在调查的村民中绝大多数村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赋予的权利熟记于心,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则知之甚少,有的村民知道自己应当履行义务,他们也不履行。如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送子女上学、故意干涉婚姻自由、滥砍滥伐国家集体林木。

(二)文化教育滞后。在调查的村民中近95%的村民从学校回家后就没有再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对外界的巨大变化毫不知情,也不关心社会的发展进步,只限于现知的技术水平和传统操作,思想守旧,做事墨守成规,对新生事物往往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等待别人成功后才去学习思虑、才去接受。

(三)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四)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不送子女上学,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集中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

四、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问题的具体策略

我觉得针对以上的现象,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以此来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人的法律意识不是天生就有的,也不是凭空产生的,相反它是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产物。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与社会上层建筑两大体系所构成。人的法律意识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经济基础决定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反映社会经济基础。

目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国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最繁重、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这是因为:一是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生产力落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二是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城镇居民,这不符合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三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制约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所以说:“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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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农民法律意识的提升就没有农村法制现代化。

(二)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整体素质首先,国家制定宏观教育政策时要突出农村教育的地位,必须加大中央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这是解决农村教育的关键。然后,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必须给予农民工子弟与城里孩子享有同样的教育权。这是保证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其次,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农村普及教育,一手抓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最后,“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教育”,“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是落实科教兴农方针,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关键”,所以要把发展科技,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定不移地走科技,教育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道路。

(三)营造一个大家都积极参与的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

现在的传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类传媒应该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影或是其他的文艺作品以直观的方式入手来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这个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

1.应让有关部门编写出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的农村居民的文化水平都偏低,像枯燥的法学理论肯定不适应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资料。在我们的农村里,各类案件时有发生,法律宣传的素材应该讲并不缺乏,只是说没有下大力气、下功夫去收集整理他们。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是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贴近他们的日常生活,这样的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2.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首先,这支队伍应该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也应该要熟悉农村、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常发生的纠纷是什么。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在每逢普法的宣传日,搞好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宣传资料。普法队伍得长期做好这项工作,才能促进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3.一些领导机关、司法机关应做好表率工作。因为目前,一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些触目惊心的违法现象在报刊、电视、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他们就会产生一种误解,对法律权威性的误解。所以,领导机关、执法机关应该要以自己的实际行为为广大的农村居民做出表率。

五、调研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实地的社会调研,让我从中学习了很多。既加强了我的社会实践能力,又丰富了我的社会实践经验,既培养了我关心社会热点问题的兴趣,又提高了我今后融入社会的能力。同时也要特别的感谢我的同学们,他们帮助我分析调查问卷的数据。也是通过这次的社会调研,我从中了解到了作为一名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还是很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所以我以后的努力方向就是不仅要学好我的专业知识,还要更多地去了解法律知识,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去。

通过这次关于我家乡居民的法律意识现状的调研,也让我深刻认识到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我坚信,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法律之花一定会在广大农村结出累累硕果的。

第二篇: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分析

调查目标:调查一下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以此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调查时间:2010年7月20号—2010年8月20号

调查对象。家乡的农民群众。

调查方式。通过家访的方式,对当地农民群众进行家访了解。

经过一年的法律学习,对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后,作为一个来自农村的学生,很想为自己家乡的人民做一点小的贡献,希望我家乡的父老乡亲对法律的了解可以增强,所以我利用这假期在村里面,进行家访,自己亲自去每家每户探访,调查。

一、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通过调查,发现现在农民的法律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整体的法律意识还是很弱。很多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侵权的事儿,都采取吃一堑长一智的沉默手段应付。不会拿取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有的连基本的法律概念都不懂。当然也呈现出另外一些问题所在,比如我的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具体问题有以下几个:

1、现实中农民对法律知之甚少,法律意识现状令人担忧

通过我设计的几个问题,在每次家访中进行访问,得出的结果确实不如人意。调查内容一:法律的职能是什么。

统计结果。大部分的人认为是打击犯罪;部分的人认为是保护人民;少部分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现实生活中最严重的犯罪是什么。

统计结果。绝大多数回答杀人,小部分的人回答贩毒,部分的人回答是贪污、受贿,只有相当小部分的人认为是其它。

调查内容三。你认为谁最应该守法。

统计结果。三分之一的人回答是干部和党员;大部分的人选择公民,只有相当小部分的人选择大学生、军人。

调查内容之四。当你的亲人犯罪后,下面哪个做法是你选择的。

统计结果。相当小部分的人回答检举揭发,少数几个人回答帮助其赶快离开,绝大多数的回答劝其自首,当然也有少数人回答任其自然。

调查内容五:你认为男女双方举行结婚意识之后是否是合法的夫妻。统计结果:百分之四十的人回答是,百分之六十的回答不是。

从调查结果看,农民对法律的职能认识还不到位,有相当一部分简单认为法律就是打击犯罪,这只看到了法律惩罚性的一面,而对保护人民的本质属性还认识不清。大多数农民对于守法的主体认识模糊。在调查中,一些农民朋友讲:“领导干部手中有权有势,应该带头守法,”这话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完全正确,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守法应该平等,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对于最严重犯罪的回答,虽然有绝大多数的人回答的是杀人,但是,他们判断的标准只是靠道德和人之常情,而不是现行的法律,他们也没有认识到贩毒,贪污、受贿给社会和人们带来的更大的危害。至于亲人犯罪该采取什么办法和合法夫妻是否要结婚证的问题,农民存在的糊涂观念和错误做法主要还是受落后愚昧观念的影响。

2、维权意识淡漠,法律还没有完全成为解决纠纷途径的有效途径

对法律职能的了解直接影响农民群众对自己维权意识的高低,通

过调查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调查内容一。当别人侵犯你的权利,你选择什么方式保护自己。

统计结果。百分之三十回答起诉,百分之十回答报复,百分之四十希望私下和解,另外一部分人希望公家调解,少数人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二。你认为被别人告上法庭如何。

统计结果。大部分回答丢人,部分回答正常,少部分人回答无所谓,少数几个人回答其他。

调查内容三。你对私了有什么看法。

统计结果。大部分的农民认为合理而且不伤和气,部分的人认为难公平,少数的人认为不应该私了。

调查结果表明,虽然农民群众对法律有一定的认识,但在现实生活

中遇到,遇到矛盾和纠纷时没有诉诸于法院,而是进行私了。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传统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在农民心里形成一种“上法庭太丢人”的落后思想,总认为好人就不打官司;另外中国传统文化的“吃亏”思想和“和为贵”思想还有一定市场,错误地认为宁可自己权益受点损失,也不愿伤害相互的和气,求得相安无事。二是诉讼成本过高,农民难以承担。诉讼成本不仅包括相关的诉讼费用,还包括时间上的耗费。从我国目前的诉讼制度来看,民事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对于一些简单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不愿意耗费过多是时间。加上社会上的不正风气,使农民害怕打官司。在调查中有的农民说:“公检法大盖帽,吃了原告吃被告。”“打官司难”的问题使农民不愿意或者不敢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当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的选择沉默,有的选择私了,有的甚至选择报复,做了对社会、对家人、对自己不可挽回的损失。

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在这次调查的过程中当然还有很多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两个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值得我们深思。通过这一次调查,我发现了我们的农民群众急需要大力普及法律知识,在现在我国大力进行对农村进行改革建设的时候,法律的普及也是一项重大任务。之所以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就是因为我国的普法力度不够强。在过程中,我也询问道大家平时都是什么途径接触到法律,有相当一部分人基本上就不怎么接触法律,他们平时也就是在电视上看到一点,只有少数人会看一些有关的报纸和书籍。普遍的大家对法律接触不多,这是造成大家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此我也针对对农村的普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个人的分析,具体如下:

1、农村普法的工作方法问题。调查发现,农村的普法在工作方法上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地方。在“普法”工作上,主要表现出的特点是放任性和无序性。农民往往把收看电视中的法制节目,作为自发的法治思想的启蒙。诚然,法律的普及可通过多种渠道,在当今电视已作为简便、快捷、

普及的传媒工具,其在普法工作的功能不可低估,但这种放任性和无序性难以让农民系统地了解法律知识。

2、农村普法的经费问题。实地调查中反映较集中是普法的经费问题,经费紧张制约了普法工作的深入进行。如有乡镇的普法经费只有实际需要的一半,使很多普法活动由于经费问题而搁浅。

3、乡村普法宣传水平有限,缺乏专业人员。由于普法宣传员的素质未跟上,影响了农民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有些乡村的普法宣传员连最基本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不是很清楚,又谈何向村民宣传、普及法律,更别说带动全村人学法,做守法、知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通过以上的调查分析,得出农民的法律意识现状存在很大的问题,而且我国对农村的普法教育也存在很大问题,现在如何更好的进行对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从而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得农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矛盾和纠纷是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我们急需要解决的,同样也是我们广大青少年以及当代大学生的神圣使命。

三、对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建议

通过对农民法律意识现状的分析,充分说明我国在对农民普法教育上力度不足。农村的普法教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营造学法守法的舆论氛围。我们的各类媒体要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影、其它文艺作品以直观的形式入手,以吸引人的注意力。在这方面,宣传机构、普法机构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目前,普法的任务主要由司法局担任,政法各部门配合,每逢普法宣传日,各部门都要搞法律咨询,散发宣传资料等活动。但只靠这类形式是远远不够的,要使普法持之以恒,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并收到成效,必须建立一支专业的普法队伍去长期做这项工作。首先这支队伍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水平,熟悉基本的法学理论,同时他们还应熟悉农村,熟悉农民的日常生活,知道农村在法律上的空白是什么,农民经济发生的矛盾纠纷是什么,这样才能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3、编写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教材,广大农民的文化水平偏低,枯燥的法学理论虽然不适合他们,所以要编写出适合广大农民的法律学习材料

在农村,各类案件时常发生,法律宣传素材并不缺乏,只是我们并未下功夫,花力气去收集它、整理它。编写宣传材料,最好法律条文结合实际案例,真人真事的案例,多拍摄农村生产生活与法律相关的短片电视剧,这样教育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4、在普法教育上要适当投入,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建立专业普法队伍,编写教材,发行书籍,这些都需资金,政府对这项工作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我国农村地域辽阔,条件千差万别,在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起步,各村委会要由一名班子成员主抓,村委会出资,订一些相关书籍,报刊杂志,一是村班子学,二是供村民借阅学习。经济条件好的,可动员他们自己订书订报,以带动村民的学法热情。二是用传统的土办法,办壁报、办宣传栏刊。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递给农民,只要用心去做,这项工作并不难。

5、加大对农村普法教育的经费投入,确实的把经费用到农村的普法教育工作当中

四、调查的感受与体会

在这次调查中,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磨砺。以前只是一个只知道读书的人,对社会了解甚少。虽然来自农村,可对农民的工作也知之甚少。因为读书,从来也没干过什么农活,并不了解父母的辛苦。这次调查过程中,因为有的农民在田里干活,需要去田里访问,所以第一次清楚地看见父母每天原来就是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中工作。因此我也亲自干了几天农活,深刻的体会到农民群众的辛苦。

另外由于很多农民对法律的不了解,在过程中,需要给他们一一讲解,有的甚至说很多遍都不懂,不得不一再讲解,一开始自己会很不耐心,总是觉得很烦,一个小问题,讲很久不懂,但慢慢的这样也锻炼了我的耐性。像以前同学们问什么的时候,总是不耐心,现在第一次这么耐心的讲给大家听。而且看见村民们一个一个对法律慢慢有所认识以后,自己也感到好骄傲,觉得自己也学有所得。

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我觉得苦并快乐着。虽然自己并没有学习几年法学,

只是刚开始而已,但是能在这一过程中,把自己仅有的一些法律知识分享给广大的父老乡亲,我很开心,同时也坚定了我继续学习法律的信心。以前总觉得学法律,路很窄,没什么信心,不像别的专业,像经济方面的专业,就很吃香,总是为自己学法学担忧,对将来的前途担忧,学习法学的一年,并没有感到什么快乐。但这一次,我是真真的快乐,真真的觉得自己学有所长。

通过这一次调查活动,我相信我会更加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希望自己能够在法学上真的有所建树,希望将来把自己的所学回报给社会,我希望以后我能加入广大的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为我们的农民大众服务。把握对法律的了解更多的分享给大家,为我们农民大众的法律意识的增强出一份力。同时也感谢学校的这次活动安排,让我有机会把自己的所学分享给我的父老乡亲。

第三篇: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构建和谐农村

何坝司法所普法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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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吉林大学社科学报》1997年2月

7.佚名:《我国农村法律实施现状研究》,华律网

8.温铁军,周谊:《农村基层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