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江苏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篇1一、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
全省检察机关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预防等职能作用,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596人;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提起公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542件903人。在办案中深入研判经济下行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风险隐患,及时与地方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防范整治工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实施,省检察院制定工作意见,指导各级检察院立足职能强化服务举措,受到省委罗志军书记批示肯定。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苏中崛起、苏北振兴等重大部署,明确保障举措、细化工作任务,积极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连云港市检察机关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30万吨级航道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惩治、预防犯罪活动,受到市委充分肯定。
促进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健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专家咨询等工作机制,共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2件416人。无锡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质效,被国家版权局授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新型产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企业开展经营风险防范、商业贿赂犯罪预防等活动,促进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常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百家民营企业走访月活动,依法办理涉企案件,解决涉企信访纠纷,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大打击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力度,与法院、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强化环保联动执法司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625件1188人,同比分别上升190.7%和161.7%。镇江、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例,被国家环保部评为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加快推进环保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依法监督立案14件28人。根据全国人大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省检察院组织南京等7市检察机关以环境资源保护为重点,依法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排查出一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5件,另有两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分别由常州、徐州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
二、强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全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4662人,同比下降3.8%;提起公诉95316人,同比上升4.2%,切实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犯罪,共办理为境外机构窃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14件17人。深入开展反邪教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犯罪案件127件214人。深化打黑除恶、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等专项斗争,依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8772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积极参与民生幸福工程,依法提起公诉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7114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80人,提起公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假药犯罪985人,同比上升34.2%。南通市检察机关及时介入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件,依法批准逮捕17名犯罪嫌疑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加大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联合法院、公安、人社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盐城市检察机关依法追诉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犯罪,促使被告单位及时支付176名职工工资320余万元。
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19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相对不起诉1522人,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2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封存,强化教育感化,促进改过自新。规范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依法支持851件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与加害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尽力减少社会对抗。切实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在办理南京虐童案以及南京、无锡重大交通肇事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敏感案件过程中,及时介绍办案情况,说明法律依据,争取社会共识。
三、深入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促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深入贯彻省人大会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78件1565人,大案率为98.4%,其中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案件237件,同比上升4.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7件45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09件;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6亿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共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70人;省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组织查办了中国科协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查办了李强、冯亚军、夏新平、嵇克俭、贾春林、许刚、王德善、蔡敦成、李连玉等16名原厅级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深入开展查办国企领域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侵吞国有资产、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等职务犯罪179件203人,查办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涉农补贴资金等侵犯群众权益职务犯罪459件633人。依法查办了丹阳市界牌镇原党委书记王东良挪用1.3亿元公款境外赌博、扬州市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等三人贪污挪用公款8000余万元等一批小官巨贪案件。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被列入国际追逃的戴学民、钱增德在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42人。依法立案侦查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46人。
着力提升依法规范侦查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侦查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严格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完善受理、评估、交办、督办机制,确保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实名举报及时办理。突出加强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省检察院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加快侦查基础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全省检察机关运用侦查信息化等手段初查贪污贿赂案件成案比例为92.1%,被告人一审服判率为83.5%。
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嫌疑人犯罪轨迹、发案原因,有针对性加强预防工作。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调查381项,召开重大典型案件剖析会667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326份。省检察院结合高效设施渔业补助领域渎职犯罪查办工作,向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整治,收回财政补助资金1985万元,完善强化专项资金管理等5项制度。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报送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154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47项。扬州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推动交通等部门针对道路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等环节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泰州市检察院积极推进网上警示教育平台建设,开展生动有效的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开通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接受查询36.8万批次。全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会同邮政部门将廉政文化送入千家万户。
四、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依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严格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共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884人、不起诉290人;对涉嫌非法取证问题及时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法监督纠正345件;会同法院通过二审、再审程序依法纠正定罪错误案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全面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1809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督有关机关及时变更强制措施。认真贯彻中央有关特赦罪犯的决定,扎实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实行全程同步监督,确保特赦工作严格依法有序进行。开展强制医疗执行监督4件,纠正不当强制医疗3件,维护被强制医疗人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省检察院联合省公安厅制定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规定,开展刑拘未提捕案件专项监督,指导各级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应当立案而未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279件,追加逮捕117人,追加起诉329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注重审查纠正定罪不准、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共提出刑事抗诉132件,法院依法改判、发回重审81件。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逐案审查制度,对执行不当的提出监督意见13件。依法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对财产刑执行不到位应当从严掌握减刑、假释而未从严的,监督纠正661人。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收监社区服刑人员49人,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对76名原担任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罪犯社区矫正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促进刑罚执行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90件,法院再审后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7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0件,法院采纳300件(含上年提出的建议)。针对民事行政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800件,法院已采纳719件。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法院出台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和方式,促进民事执行活动依法规范开展。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共发出督促履行职责类检察建议945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58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审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93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1人。
五、推进司法改革,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点问题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稳步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检察院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和检察官遴选办法、司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等文件,在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四市8个检察院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省统一组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业务考核,从现有检察人员中遴选产生304名政治素质好、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制检察官,占8个试点检察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5.6%,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后,全部配置在司法办案一线。各试点检察院及时落实检察官办案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办案组织,整合原有内设机构,实行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既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又强化对检察官行使职权的必要监督,在司法责任制改革中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同时,省检察院依托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积极探索对知识产权等类型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办理,在这项改革试点中取得初步成效。
不断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要求,加强案件审前把关,对4512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南京市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依法适用速裁程序提起公诉1428件,促进繁简分流;强化出庭指控和庭审监督,各级检察长、副检察长出庭公诉491次,保障诉讼活动严格规范。全面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公开法律文书59100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23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39636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大力加强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成四级检察院互联互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接收各类信访68862件次,依法受理、办理11581件,其中赴省访同比下降13.8%。对原处理决定确有错误的坚决依法纠正,共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892件,提出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件。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宿迁市检察院积极推动组建律师服务团,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促进在法治轨道解决群众诉求。
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全省检察机关以公正司法为核心,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动真碰硬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中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特权思想引发的霸道作风、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搞变通、随意使用监督权等9大类重点问题,认真组织对照检查,对16.3万余件案件全面排查梳理,查摆出70余项司法理念、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等方面的不规范问题。坚持即知即改,对重点问题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建立逐案销号、定期通报等机制,坚决整改落实。省检察院针对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专门下发文件明确适用条件和程序,确保严格依法规范适用;针对涉案财物处置不规范问题,抽查案件305件,涉及款项2.4亿余元,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6个;针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组织抽查26个基层检察院,督促纠正录音录像与笔录内容不一致、讯问语言不文明等问题50余项。坚持源头治理,把制度的笼子扎紧扎牢,省检察院先后出台严格规范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严格落实查办职务犯罪八项禁令等8个文件,并在案件管理中健全对司法不规范问题的预警、通报、纠正、惩戒机制,使规范司法行为成为常态。
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充分认清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省检察院制定《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依法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规定》,建立拟不许可会见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批、不许可会见决定向省检察院备案制度,推动各级检察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职务犯罪案件当事人177件,省市检察院依法监督纠正下级检察院不许可会见决定6件。各级检察院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听取律师意见10690件次。凡具备条件的地方检察机关都通过安排专门场所、设置网上阅卷中心、免费刻录案卷光盘等形式,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条件。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通过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检察工作。共向地方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29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8774人次,尤其是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视察职务犯罪办案区,深入了解反贪污贿赂情况,为代表有效监督创造了条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88件、转交的案件12件,确保件件落实。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保障人民监督员对107件拟不起诉、拟撤案等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有效监督。依法接受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的制约,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复议复核案件,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七、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省检察机关强化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检察院党组深入贯彻省委会专题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时的重要指示,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着力把党对检察工作的指示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提升领导全省检察工作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各级检察长上专题党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办全省检察领导干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等方式,组织检察领导干部深入查摆整改不严不实问题,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从严修身用权律己、从实谋事创业做人。全省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刘文胜、王勇等一批新的先进典型。9个县(市、区)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徐州市检察院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省检察院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对常州、扬州、宿迁、盐城、徐州5个市检察院开展巡视,推动层层压实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省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严肃纪律作风26条禁令,对检察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实施办法等意见,加大检务督察、案件监督管理力度,着力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24人,警醒广大干警不踩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
着力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大力加强分层分类教育培训,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江苏分院举办各类业务技能培训4800余人次。围绕学习贯彻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法修正案
(九)等,加大网络教学、案例教学力度,促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深入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完善到基层任职锻炼、职业导师等培养机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我省3名检察官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十佳。加快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加强科技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7个检察院入选首批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苏州市检察院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运用网络技术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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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结合落实整改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各类规章制度20余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印制《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口袋书)》,建设检察机关廉政文化网络教育基地,从严教育、监督和管理队伍,保障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基层检察院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巡视工作,修订完善综合考评管理办法,夯实基层基础。常熟市检察院党建工作、市检察院教育实践活动等做法,分别在全国、全省性会议上作了交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干警执法的理念、素质和能力与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远未完全适应,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机制还不健全,不严格、不规范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较为复杂,队伍的稳定受到一定的冲击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改进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