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总结
检察院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总结
我院被确定为全省试点单位后,迅速采取措施积极贯彻部署专项整改活动。6月中旬,组织力量将本院制定的19项规范执法制度和中政委、高检院、省院的有关规定汇编成《永安
市人民检察院规范执法制度汇编》,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规范执法制度体系。下面,就我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采取措施,迅速启动专项整改活动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立即向永安市委、市人大作了汇报,并向专程到永安检查专项整改活动的三明市委庄奕贤副书记和政法委林纪承书记作了专题汇报,得到了永安市委、市人大和三明市委领导的支持。
二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根据省市检察院和永安市委政法委的工作部署,结合示范点要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对各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成立了以检察长、副检察长为正副组长和11个业务科室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全省政法系统和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的要求部署上来。
三是开门纳谏,营造浓厚氛围。面向社会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公布了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电视台、宣传栏公布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工作部署;走访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召开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和老干部代表等“三员一老”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反贪、渎检、控申、公诉、侦监、林检、民行等七个重点部门的执法薄弱环节深入查摆,对2003年以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复查,深入剖析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其原因,使整改活动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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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建立健全检务督察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改革相关规定和《加强执法活动内部监督制约的若干规定》,突出对执法活动过程的监督。通过质量复查和质量评查,共发现各种案件质量差错20余处。经过内外部监督制约,我院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程序更加严密。目前,我院正在对今年来所办理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二)、规范办案程序,减少执法随意性
1、规范审查逮捕、起诉和查办职务犯罪的办案程序。在审查逮捕、起诉和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各种执法行为规则散见于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规定之中,实践中难以系统学习和掌握。为此,我院组织制定了《职务犯罪案件办案规则》和《审查逮捕、起诉案件办案规则》,两项制度综合了法律、司法解释和上级检察院的有关执法规定,融合了侦查资源整合、人民监督员和检务督察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