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构建打黑除恶四项工作机制汇报

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2件50人,审查后批捕12件42人。其中成都市院挂牌督办案件3件20人;已向法院提起公诉的10件39人,经审理全部作了有罪判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一把手工程

*市

检察院高度重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实施一把手工程。在全院建立认识高度统一。行动高度协调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和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侦查监督科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并逐步完善打黑除恶工作方案,其他科室根据不同任务,制定了落实打黑除恶方案的具体措施,在全院形成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专项斗争“一盘棋”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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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部门的主办主诉检察官与公安机关的侦查部门,建立了分片负责和案件质量负责制。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建立了内部监督和协调制度。一是实行主办、主诉检察官工作汇报制度;二是实行科长指导、协调制度;三是实行检察长监督制度;四是实行主办、主诉检察官工作协调制度;五是实行对挂牌案件督办制度。以充分发挥主办、主诉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办案质量。

加强严格审查杜绝冤假错案

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市检察院结合分析本市发生的涉黑涉恶案件特点,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中坚持做到“四审四看”:一是对共同参与人员进行全面审查,看参与人员的动机、行为、结果等是否符合犯罪构成;二是对共同犯罪案件的结果结合刑法分则具体罪名和刑法总则的要求全面审查,看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罪名是否准确规范;三是对团伙作案中,公安机关注明“在逃”、“另案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处理得当;四是对涉及法定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情节、犯罪数额进行全面审查,看是否有追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