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
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对省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视察组到我院视察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将我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请评议。
一、关于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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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贯彻落实。6月18日上午,全院集中收听收看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李树恒主任宣读的《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方案》、徐发检察长的重要讲话、李贵显副检察长关于落实好会议精神的三点指示。6月25日,又集中收听收看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这次教育活动不是一般性的思想教育,它深刻理解了十六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这一新论断的精神实质,深刻把握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个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充分体现了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是最切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一项教育活动,它必将对检察机关今后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会后,我院立即制定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制,由检察长负总责,亲自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主管检察长和各科室长各司其职,督促落实,形成合力;由政工科负责监督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我院周密部署,采取措施,认真学习。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我们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内容、时间、人员和效果四落实,一建立考勤制,坚持全院每周五下午学习制度不动摇,要求按时参加学习,保证学习时间,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参加学习的,事后补课;二建立考评制,分两个级别考评。先由各学习小组结合学习进度,定期对小组成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测,查漏补缺,再由政工科对各小组整体学习情况进行考评,确保学习的全面性、系统性;三建立督学制,从政工科选一名监督员随时监督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反馈情况,督促解决;四建立存档制,每位班子成员、干警的出勤情况、学习体会、学习内容、学习经验总结、理论研讨、学习成绩一律存档备案,与年终目标考核、业绩考评、职务晋升挂钩;五建立奖惩制,我院把教育活动成果纳入全院检察工作考核目标体系,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奖惩。根据考评和考试成绩,对每个干警进行综合衡量,奖优罚劣。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每个干警都形成了近万字左右的学习笔记,学习内容全面,通过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我院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我院力求做到“四个结合”,重点解决四个问题,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一是把教育活动与“两风”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的执法思想问题。我院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大力加强思想教育,把本次教育活动与“两风”建设、“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和区区委开展的“为、干、留”大讨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出成效。通过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的理解,增强了党性观念,加强了队伍建设,树立了正确的执法思想,确保公正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二是把教育活动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干警”、“服务进百企”等活动结合起来,重点解决重打轻防、重实体轻程序等执法观念问题。不断更新执法观念,进一步树立打击与保护并重、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公正、文明的执法观念。三是把教育活动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执法行为问题。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抓住队伍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认真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法程序,积极探索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把教育活动与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重点解决受利益驱动违法办案、越权办案,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执法作风问题,真正做到转变作风,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我院向辖区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法院发出征求意见函500份,广泛征求基层和社会各界对检察院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邀请年初聘请的检风检纪监督员和人大代表来我院检查执法监督情况、队伍建设情况,请社会群众帮助我们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监督我们的工作。检察长公开向社会做出“六项承诺”,主动接受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