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检察院工作总结

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结

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运用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切实履行批捕、公诉等职责,以集中力量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把打击重点始终指向持枪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以及毒品犯罪、跨区域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刑事案件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的经济犯罪案件81件10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65件83人,决定逮捕4人(其中追捕1人),不捕5件7人,公安撤回11件11人。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4件91人,已审结31件37人,其中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6件52人,微罪不起诉9件13人,移送上级院审查3件4人,建议侦查机关撤案5件7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12件19人,判刑事犯罪33件37人

2、认真开展各项专项行

动。我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影响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的集中专项整治。开展了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以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专项工作,并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切实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3、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我院紧密围绕“创平安单位,建平安县城”的部署,切实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了本县“”金沙乡群众集访事件、“”古水镇烟花爆炸突发事件的平息和处理工作,以及“”中学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并在中学岩崩事故抢险救灾工作中被评为先进集体,两名干警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县委、县府的表彰。3月30日我院与等公安、法院、司法局、工商局、税务局、交警队、人民银行、社保局、统计局等三十多家单位联合举行了“创平安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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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开展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不良现象。我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席制度,就执法工作

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形成共识,并积极开展引导侦查取证等工作,有效地防止了侦查工作和审判工作中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共受理并立案审查各类不服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判决申诉案5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2件,提请抗诉1件,正在审查的2件。抗诉经法院再审得以调解1件,获准抗诉1件。在看守所开展各类安全检查17次,开展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情况清理检察1次,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对

检察院2005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