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增设技术科报告01
关于增设信息技术科的请示
县编委:
近年来,随着“科技强检”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得到不断深化,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已经应用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检察机关业务及内部管理工作都已从传统型到信息化转变,特别是今年,省院将我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化综合应用试点单位,一批技术设备和相关软件陆续投入使用,缺乏相应的专职部门成为影响信息技术工作发展的瓶颈之一。
检察信息技术部门主负责对有关案件的现场进行勘验,收集、固定和提取痕迹物证并进行科学鉴定;对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的涉及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或鉴定;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审讯、搜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对本院“检察三级网络”(全国检察机关专网)进行管理维护;对检察数据库(办案办公)进行安全维护;对互联网上的检察门户网建设、管理、维护;互联网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处置;网上检察宣传、法治宣传;信息化建设和科技强检等工作职责。我院原设有装备技术科,在2002年的机改中被裁撤,2003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始大规模的信息化建设后,很多基层院相继恢复或新建了检察信息技术部门,目前全市15个基层检察院中,仅有xx和xx二个县级院未设信息技术科。我院此项工作一直由院办公室兼顾,职能与定位及相关人员的职责、管理已经不能适应信息化工作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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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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