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近年来,x县检察院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坚持以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重点,以助力县域治理、行政执法、乡村发展法治化为目标,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加强与行政机关开展常态化联系,争取行政机关对监督建议的主动配合,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执行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等工作,引导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堵塞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方式,有效避免涉诉矛盾的发生和扩大。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转变工作思路,构建多元化检察监督机制。充分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监督和执行监督,着力从只注重裁判结果监督、实体违法监督向裁判过程与裁判结果监督并重、程序违法监督与实体违法监督并重、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并重转变。建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的多元化衔接机制,并加强检察监督与其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的对接,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矛盾化解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开展。

(二)强化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审查,规范司法审判行为。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审判活动和审判人员的行为进行精准监督,共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x件,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检察建议x件,人民法院采纳率100%。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规范了司法机关的审判行为,为维护司法公正、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三)强化对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构建多元监督格局。针对非诉执行案件、重点监督“裁执分离”类型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尤其是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政决定的执行情况,人民法院行政非诉法律文书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执行和解、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违法情形以及其他执行机关是否存在不及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的情形。发挥检察机关“一手托两家”监督职能,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x件,提出监督检察建议书x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x份,被监督机关建议采纳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四)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和谐稳定。强化大局意识,坚持化解矛盾助力执行和解。在执法办案中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和解等工作。引导当事人用采取合法正当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引导司法机关、被监督单位堵塞工作漏洞,改进工作方式,有效避免涉诉矛盾的发生和扩大。20**年以来共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x件,使长期讼争不决的行政案件得以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成本。

(五)强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国家和公众合法权益。牢牢把握“公益”核心,对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工作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财产和国有土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x次,提出诉前检察建议x件,对已办的x起涉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时督促其追缴税款及滞纳金,报请省院后办理终结;针对人防易地建设费领域发出检察建议x件,督促人防部门追缴易地建设费x余万元,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x件。其中,对办理的李某污染环境案和赵某污染环境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后,积极敦促被告人缴纳环境修复费用x万元,督促无害化处理废油泥及镀锌废水污染物x余吨,确保被污染区域环境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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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坚持把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核心任务,作为审查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必经程序,贯穿于行政检察办案全过程。准确把握行政争议化解案件范围,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争议化解的根本要求,坚持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化解为主体,重点瞄准诉讼程序终结后,当事人没有有效救济途径等问题,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检察产品。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采取检察宣告、专家咨询、心理疏导等措施,做好监督纠正、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