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研究室党支部2022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计划
根据我院《关于推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带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研究室工作实际,现就本支部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部门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具体计划:
一、指导思想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理论武装,坚持以“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要求加以推进,不断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要深化巩固运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验成果,坚持“在工作中带动学习,在学习中推动工作”的总体思路,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用相长,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学习工作两促进,力求在实践中深化学习,在学习中增强本领。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营造“尚法明德、励业传承、院荣我荣、风清气顺”的良好院风,培育“忠诚博学、严谨务实、廉洁公正、履职尽责”的职业精神,确保以服务于法律监督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创建特色
结合研究室工作特点,必须始终坚持服务领导决策、聚集主责主业、服从全院大局、探索可持续发展的职能定位,强化能动意识,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努力打造“服务型”支部。围绕“服务型”支部的创建特色,全体党员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工作、履行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努力使自己成为行家里手,在调研、信息、新闻宣传以及司法职能延伸等方面,能够加强调研谋划、加强基础规范、加强能力建设,形成高效、规范、有序、舒畅、和谐的工作氛围。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实践应用,要学以致用,努力在增强活力、促进工作上下工夫,确保部门工作的频率始终紧扣全院发展大局节奏,产生“部门”与“全院”的最大同频共振效应。
三、主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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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建立每周集体学习制度。坚持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特殊情况除外),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制定季度学习计划,月度末组织学习交流。
(二)建立个人自学制度。在遵循集体计划和重点的基础上,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目标,加强个人日常学习。
(三)建立考评考核制度。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要有记录、有思考,交流要有重点。有书面材料或提纲;月度工作会议要有汇报学习情况;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季度进行考评;个人业绩全年考核。考评考核依据台账和数据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