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车辆的管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1、全院车辆使用管理,由办公室协助检察长统一负责、检查、监督,各科(室)长和全体驾驶员必须服从。

×2、节假日除工作需要外,不准动用车辆,确需出车的,必须经检察长批准后方可出车。节假日期间全体驾驶员要将车辆钥匙上交办公室统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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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⒍带车人、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区域、地点出车,不得超出请车范围。如遇到特殊情况,经请示检察长批准后,方可出车。

×⒎出车时,严禁其他人员随意搭乘。对搭乘现象带车人、驾驶员有义务制止。违者将对带车人罚款元。

6、驾驶人员必须确保全年不发生任何交通责任事故,如发生责任事故,按其责任轻重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