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社会综合治理与创安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综治委:

2005年,我院按照海岛中院、市委综治委的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面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法制宣传工作,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74件,审结574件,审结率达100%。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抓好“严打”斗争,对于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以及多发性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予以坚决打击,绝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并建立健全了贯彻“严打”方针的长效机制。为增强“严打”效果,我院与其他政法部门一起在城区、店报镇、南本村镇、灰缝镇、云彩镇和崔及镇先后召开了8次公捕公判大会,对96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

一是实行案件催办、督办制度,提高办案效率。我院对适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审限提前结案的规定,对临近本院规定时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办,对临近法定时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长亲自督办,保证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审限内提前结案,无一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二是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确保办案质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审结的刑事案件共上诉21件,无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不断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5%。

三是对外执犯定期回访、帮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时明确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议庭成员汇报改造情况外,经常与其所在单位和家人保持联系,随时掌握罪犯的思想变化。同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强其改过自新的信心。今年以来,定期回访2次,帮教、考察22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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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注意缓和法庭气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尽可能的多适用缓刑,避免狱中的交叉“感染”,以利于少年犯的改造;尽量适用减轻处罚,对确不适用缓刑的少年犯,多适用减轻处罚,减少他们的监禁时间,争取他们早日回到社会上去。今年以来,我院对20名外执少年犯进行跟踪帮教,在掌握他们思想动态的基础上,定期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经常带领他们到烈士陵园及其他教育基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改造了他们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目前,我院帮教的少年犯都能够遵纪守法,诚实做人,实现了彻底性地转变。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矫正基地。我院在**市职教中心和**市西关中学设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议庭人员定期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活生生的案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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