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

法院“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院始终把为军人、军属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为国防建设做贡献,为军人军属献爱心”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司法机关拥军优

属的新路子,于98年10月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建立起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涉及军人军属的案件28件,审结27件,执结11件,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为推动“双拥”工作的开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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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尊重优待军人、拥军优属的政策,坚持“三优先”原则,对各类军人军属涉诉案件特事特办。一是优先立案。在立案大厅设立了军人军属立案窗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坚持做到随到随立,一律当日受理,当日送达诉讼文书,当日排定开庭日期,当日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对军人军属涉诉案件,如当事人经济确有困难,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在立案时依法给予减、缓、免交诉讼费用。二是优先审理。合议庭根据立案庭排定的开庭日期,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快审快结。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平等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忧军人军属所忧,急军人军属所急,帮军人军属所需,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保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调解手段,把调解作为重要的审判方式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有19件,全部做到了案结事了,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三是优先执行。我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各类涉军案件优先予以执行,对侵害军人军属权益的行为坚决给予制裁,切实保障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

三、强化管理,确保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设立巡回法庭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是新形势下解决军人军属涉诉问题的有益尝试,是人民法院做好“双拥”工作的有益探索。为切实发挥好巡回法庭的效能,我院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促进了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建立了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审判工作的各项内容分解量化,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使军人军属权益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坚持公开审判制度。对符合公开审判规定的各类涉军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公开保公正。并结合案件审判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军人军属的法律意识,增强公民的国防意识。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加强与区人武部的横向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处理涉军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