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2008年,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共受理案件3948件,审、执结3917件,

结案率达到99.21%,解决涉案标的额3.9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亿元。全年上诉案件242件,上诉率6.18%,发还改判案件63件,案件发改率为1.61%。

一、以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为目标,狠抓服务中心不放松

2008年,我院本着“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县委的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理念,找准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我县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建华园建设工程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的三个大项目建设,征地工作都已超过三年但没有进展。对此,我院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问题的高度,分别于去年3月、5月、9月三次采取大规模执行行动,共动用车辆350余辆,参与执行人员1900余人,全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强制收回了建设土地。对此,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都给予高度评价。针对全球性金融危机,我院科学应对,积极服务,拟定并落实了各项具体措施保护企业和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并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打破常规,本着简捷、快速、高效的原则,依法向130个贷款户下达支付令,限其履行还贷义务,标的总额46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安全。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呆滞帐增多问题,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共审结案件70件,执结案件20件,收回不良贷款600万元。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于2008年4月成立了水政法庭,共收回水资源费1100多万元,规范了水资源使用。为贯彻好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立了计生执行庭,并征收社会抚养费1200余万元,维持了我县的低生育水平。同时,积极参加“节能减排”攻坚战,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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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38件,审结2924件,结案率99.52%,解决涉案标的额3.2亿元。首先,不断强化服务第一要务意识,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共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495件,解决涉案标的额2.8亿元,其中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1128次,涉案款项达到1.85亿元。冀东物贸诉北京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在世界金融危机导致国内物流市场十分低迷的情况下,我院通过审判、执行等司法手段,办案法官行程1万余华里,调查取证200余人次,查封北京公司别墅5000余平方米,为冀东物贸挽回经济损失2690万元。对此,市中院院长李德仁、县委书记胡国辉同志对我院严谨、科学、公正、高效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中国法制新闻网、唐山劳动日报等新闻媒体予以跟踪报道,法院的公信力在特殊时期得到充分彰显。其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服务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紧扣涉农案件特点,开辟审执绿色通道,切实将维护民生、保障民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年共审结涉农案件1128件,全部做到了妥善处理,未发生大规模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同时对所包村投入创建资金1.5万元。第三,不断创新调解理念,积极推行以联合调解、特邀调解、委托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社会化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助理员制度在全县推广,使全县506个村每村都有调解助理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创了具有滦县特色的调解新路。全年审结的2924件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340件,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0.03%。其中调解助理员、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1600余人次,协助调解案件112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47.9%。

四、以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行工作不放松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20件,执结803件,案件执结率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