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调查报告

忠诚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我是xx镇民政助理员,镇人大代表。2005年3月,我被xx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xx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回顾近三年来走过的人民陪审员之路,我先后参与陪审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120多件,逐渐由一个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门外汉”成长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下面,我结合自己近三年的陪审工作作实践,

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努力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陪审工作能力

当初,我刚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时候,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陪审”。在庭审过程中,我常常一言不发,好似审判台上的“泥塑”。评议案件时我也只能附和法官的意见。“陪而不审”的尴尬时常让我食不甘味,夜不能寐。这时主审法官鼓励我要大胆的参与意见,院领导也经常对我们讲:“你们虽不着法袍,但却代表着千千万万人民群众来参加陪审,在陪审活动中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人民陪审员不仅要陪,更重要的是要审。”此后,我认识到,搞好陪审工作单凭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只有提高法律素养,才能做好陪审工作。我积极自学法律专业知识,认真研读《人民陪审员培训教程》,对章节做好笔记,通读常用法律法规,并熟记相关条文,对在庭审过程中适用到法律法规条文,我都用一次,熟记一条,并能加以引申、理解该条文的内涵,真正做到了在审判活动中加强学习。在不断的学习过程中,增强参与审判活动的能力。我积极参加法院每周五下午及法庭每周三下午的业务学习。通过积极自学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审判业务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样,我的陪审水平在学习锻炼过程中得到了明显的提高。随着参加陪审案件的增多,我也越来越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2005年,一农场主为防鼠,在自己的林带里放置了农药,邻村一农户放羊时,疏于管理,羊误食林带内的杂草,造成8只羊中毒死亡。在合议庭评议时,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被告在林带内放置违禁农药,造成原告重大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我的意见是:虽然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其并非主观故意,并且其放置农药插放了禁示牌,在相邻村张贴通知,履行了告知义务,应相应减轻被告的赔偿责任。最终我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认同。案件审理中的实质性参与不仅使我对陪审工作产生了浓厚了兴趣,而且也让我充满了成就感和自豪感,激发了陪审工作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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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普通群众,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依靠多年来农村工作的经验和群众基础,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拉近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努力寻求法与情的结合点。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庭审,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有利于为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办好事,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三、严于律己,做公正司法的模范

虽然陪审工作占用了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我一直执着于这项工作,因为我觉得每一次陪审都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所以倍加珍惜。xx法院排期通知的由我参加的合议庭,我都事先协调安排好的工作,保证按期按时参加庭审,不因为业务工作的冲突而延误参加庭审,并且能够事先研究案情,分析原因,了解事实背景,对应相关法律条文,为庭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