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200*年*月**日在自治州**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是在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阶段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必将

推动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五年来自治州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情况和200*年全州法院的主要工作任务,请予审议,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自治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全州两级人民法院在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政协的支持和各位代表的关心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事业全面发展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中心,两级法院在各方面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的情况下,有条不紊地开展了各类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五年来,共审理

一、二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类案件和审判监督案件****件,依法执结了各类执行案件2360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亿元。与上一个五年相比,各类审判案件上升8*.**,执结案件总数增加*.**倍,执结标的总金额多出了*亿余元。

——打击各种刑事犯罪,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继续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处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组织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按照州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在“严打”整治斗争中,严厉打击“三股势力”,依法严惩各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保障自治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五年来,共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70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20.85,发生法律效力的涉案被告人5981人,98.56的被告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230人。

200*年全州法院收一审刑事案件1272件,结案1275件(含旧存),结案率99.15。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保障社会良好秩序,维护安定团结。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民商事案件(含经济案件)逐年增多,特别是涉及财产利益的各类民事案件的增长尤为突出。五年来,共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4158件,比上个五年增长89.25,通过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财产、契约关系,保障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保障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在民商事案件的处理方式上,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调解优势,化解矛盾,促进团结,大量的民事纠纷、群体诉讼案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平息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秩序。在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中,既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监督并纠正违法及不当行使行政权行为,维护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五年共审理行政案件332件,与上个五年基本持平。

200*年全州法院收各类民事案件9927件,结案9869件。收行政案件97件,结案97件。

——积极做好企业破产工作,努力推进自治州国有企业改革。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调整,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两级法院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助安置职工、大力清收债权、规范破产行为等,完成了复杂而繁重的任务。自1998年以来,全州先后有巴州番茄制品总厂、水泥厂、焉耆糖厂、巴州拖拉机厂等30余家企业顺利破产重组,加快了自治州企业改革步伐,有力促进了自治州经济发展。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难点。多年来,执行案件收案平均每年增长30左右,由于案件数量多,标的大等原因,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重重困难。五年来,特别是1999年中共中央十一号文件下发后,两级法院紧紧抓住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扎实开展工作,逐步加大了对执行工作的投入,全州执行干警由五年前的不足30人,调整到目前的70余人,占法院全体干警总数的13.5,为执行工作配备了专用装备等;按照最高法院及高级法院的要求,建立和实行了执行工作辖区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四统一”新机制,全州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执行网络,统一协调和

调度执行力量,使全州法院整体优势得到较好的发挥;实行了执行案件合议制、听证制、时限制,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等,加强了对执行工作和执行干警的管理,促进了公正执行、文明执行;结合执行工作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了百日执行会战、执行攻坚战、集中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活动,强化了执行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经过不懈努力,自2000年开始

,全州法院出现了结案大于收案、积压案件逐年减少的良好局面,200*年底,积案仅为600件,比1999年底减少了1738件,基本甩掉了多年来执行积案过多的沉重包袱,走向良性循环轨道,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挥审判工作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级法院在严打斗争过程中,先后召开公判大会110场,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进行宣判,旁听群众累计达35.5万人(次),扩大了办案的社会效果,震慑了犯罪,鼓舞了人民群众;对待青少年犯罪,寓教于审,严格执法,裁量适当,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促进了青少年罪犯的教育和感化;对减刑假释案件,深入执行场所就地开庭、就地宣判,调动了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有效维护了监管场所秩序。五年来,共审理减刑、假释案件2239件;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板报、媒体公开报道典型案件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公民知法、守法意识;根据各级党委的部署,积极参加“基层组织建设”、“三同”和“包乡住村”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有力推动了农牧区的社会稳定;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有诉必理、来信必复”原则,认真办理信访和申诉事宜,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对大量的非诉来信和来访,妥善予以解决,使可能激化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当地,减少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院改革稳步推进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从根本上解决法院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必须积极推进法院改革。五年来,特别是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出台后,两级法院按照纲要提出的改革思路和目标,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冲破旧观念,打破旧格局,进行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各项改革。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1998年底全州法院全面完成了刑事庭审“纠问式”变“控辩式”的改革,使控辩双方在庭审上的诉辩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民事审判方式在公开举证、质证、当庭认证、当庭宣判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庭审真正成为了审判的中心环节;逐步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行民商事、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强化当事人的举证义务和举证期限,规范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范围,提高了诉讼效率;落实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职责,充分发挥审判组织的作用;改革和规范裁判文书,注重对证据的分析和适用法律的阐述,增强裁判文书的逻辑性和说理性,法律文书制作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实行法官开庭穿法袍、用法槌制度,规范法官庭审活动中的言行举止,树立了司法文明形象。

——推进审判机制创新。2000年底全州法院全面完成了立审、审执和审监“三个分立”,形成了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实行书记员的集中管理,为书记员单独序列的管理工作奠定基础;单设调查机构或指定由专人负责法院调取证据工作,改变了过去审理和调查不分造成的先入为主;经济审判工作基本并入民事审判庭,初步形成大民事审判格局。中级法院于2000年在内设机构调整中合并了刑事审判一庭和二庭,增设了督查室、调查室和书记员管理处;从“即方便群众诉讼,又方便法院审判”原则出发,按照规模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经充分调研,全州人民法庭由原二十四个,撤并为九个。2001年全州两级法院成立执行工作局,建立了执行工作新机制。两级法院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法院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1]9号)文件规定,认真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证了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截止去年底各基层院机构改革及人员分流工作已全部完成。

——结合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两级法院严格选任条件和程序,从有审判资格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中选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法官,担任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规定除经选任取得资格外,其他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从事审判辅助工作,为推行法官助理制度奠定了基础。对选任法官,制定严格的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责权利,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实行选任后,直接行使审判权的法官比选任前减少了二分之一。部分法院结合选任工作,进一步完善法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对法院中层领导岗位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对其它非审判岗位,实行双向选择,进一步调动了法官和其它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优化了法官队伍结构,为法院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符合审判工作规律的审判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实行审判工作中具有辅助性的程序管理活动与案件实体裁判活动相分离。全面推行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从立案到审理终结,各个环节上都制定了严格的流程要求,有效防止了超审限和办案的随意性。确定选任法官独立作出裁判意见后,在职权内签发法律文书,改变过去层层审批的行政管理模式。在执行工作内部管理中,逐步推行了执行命令权、实施权和监督权的“三权分离”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了执行权分工行使的运作形式,执行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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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社会已跨入一个崭新历史阶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法院将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决心在自治州党委的领导下,在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最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