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人民法院《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xx县人民法院《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一、我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与原因

我县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有以下情况与特点:

1.劳动争议高幅攀升。据统计,全县法院1998年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仅为12件,此后迅速增长。1999年上升到18件,2000年为31件,2001年为53件,2002年高达68件,2003年为89件,2004年达117件,6年间增长了927.39%。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近年来增幅最快的一类案件。这种高幅增长的趋势仍在持续。经初步统计,截止今年5月,我县法院已受理各类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2件。同时,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在我院各庭较为均衡。一些原来劳动争议收案较少的法庭收案也有大幅度增长,如冷水法庭两年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截止今年5月柏家坪法庭已受理劳动争议17件。

2.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新类型的争议不断出现。1995年以前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比较单一,大多是工资、报酬纠纷案件,其后则逐步发展为多元,到目前劳动争议案件收案几乎涵盖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因开除、辞退、除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自动离职引发的纠纷,因工伤、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发的纠纷和因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等等。随着企业改制,新类型的劳动争议又在出现。

3、集体劳动争议大量出现。据初步统计,全县法院1998年受理一审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仅为1件,2004年猛增到58件(含集体争议分个案受理的)。几十名劳动者一起起诉的情况已不再少见。近几年来,县排查办组织的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中集体劳动争议的比例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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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我县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逐步摸索出有利于社会稳定,立足劳动者的实际弱势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区分各种规范的法律效力及效力等级,依法调解,合法与合理并重,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等六项原则。

近年来,立足做好新时期的劳动争议审判,县法院又提出强化两个观念:一是正确、充分地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要求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纳入维护我县稳定大局和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

二是明确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位。指出劳动关系区别于民事关系的特殊性,要求将劳动关系作为兼有民事和行政管理特点的特殊法律关系看待,对依民事审判观念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传统进行反思。既要反对完全依民事审判观念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也要在劳动法的基本规范下,适当参考民法、合同法的理论与具体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