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扫黑除恶汇报材料 [法院调解年活动汇报材料]

【摘要】

:按照省高院、市中院要求,**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线,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按照省高院、市中院要求,**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线,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确保了社会稳定,为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从2008年11月21日至2009年3月20日,基层人民法庭新收案件411起,审结237起,调解104起,调撤率为44%;院内庭室(民一、民二、书记官室)新收案件131起,审结109起,调撤61起,调撤率为5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收案18起,审结14起,调撤14起,调撤率为100%。有效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无数次化解了有上访苗头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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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春节前,我市高速公路建设拖欠农民工薪酬一案,因农民工均为项目部施工,而项目部随着高速公路的通车而人去楼空。令施工农民历尽艰辛而讨薪无门。时值春节临近,面对渴望讨回薪酬而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们焦急的面容,**区法院民一庭简化立案手续,主审法官蔡常青迅速与高速公路公司联系,并拿出由高速公路公司敦促项目部出具付款委托书,原告与高速公路公司直接调解的调解方案,缩短了诉讼环节和期间。6案件原告迅速与高速公司达成调解意见并得到履行。6个案件最长审限为8天,最短的从立案到结案仅一天,200多万的薪酬如数交给追讨五、六年之久的农民工,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快乐的春节。

实行“调解年”活动以来,我院加大了“调解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民口各庭庭长为成员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指导思想,制定了目标,在全区纵向形成了乡办调委会,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及自然村(居民小区)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的四级民调网络;横向形成了以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为依托,区各行政部门、群团等组织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完善了大民调网络的硬件基础上,又相继出台了基层人民法庭指导民调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配合制度、民间纠纷排查与报告制度、法官定期下访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调解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民事纠纷调解的方法和技巧传授,介绍“耐心、细心、热心、诚心、交心”的五心调解法和“听、讲、评、劝”的四字调解法等成熟调解方法和技巧。依靠干部、群众把握纠纷发生的根源,以和为贵,对当事人提出的案件要求,通过对纠纷全过程的了解,将民事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区人民法院在“调解年”活动中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完善大民调联的机制,创新调解方法,将调解贯穿于民间纠纷的各个环节使法院工作达到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为实现我市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周口作出更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