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探索“以德治院”新途径的实践与思考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对应,作为治理国家的重要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了执政党的治国理论,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缺一不可,不能偏废。就国家而言,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是弘扬民族和时代精神,凝聚人心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全民的道德水准,关系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兴衰。就法院而言,加强干警的道德建设,尤为重要。一家法院,如果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有所滋长,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等现象经常发生。公平、公正、正义将无从谈起,人民法院为人民也只能是一句口号。就法官而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是重中之重。有什么样的道德水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准则。有的人不计得失,有的人则患得患失;有的人尽职尽责,有的人则敷衍了事;有的人雷厉风行,有的人则办事拖拉;有的人铁面无私、秉公判案,有的人则碍于文秘杂烩网情面、天平倾向。凡此种种,区别就在于道德水准的高低。

近年来,我院深刻认识到。做为一个基层法院要发展、要提高,离不开“以德治院”这个目标,我院积极探索“以德治院”的新途径,用德育人,兴德强院,推动了全院各项审判业务的开展,取得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以德施政,提升引领水平,用表率的言行感染人

“德,国家之基也”。“太尚立德,其次立功,其次立言”。道德历来成为人们修身养性,完善自我乃至治国安邦的重要工具。作为“以德治国”延伸的具体要求,则要求我们以德施政。坚持“官德先行”,是“以德施政”的关键。《论语》中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思想道德建设上,“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

“立身成败,在于所染”,一个法院崇尚什么,流行什么,对法官的影响很大。在把握价值取向上,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要为法官树立榜样,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带头不做,以自己良好的道德形象影响激励法官去树立良好的道德意识,在履行职能中率先垂范,在遵纪守法中严于律己,在处事为人中立为楷模,在敬业有为、维护人民的利益中去实现自身的价值。

近年来,院党组一班人注重用人格力量带动人,感染人,靠实干凝聚人。在学习上,院长和班子成员带头承担调研课题负责人,亲自撰写论文。在办案上,对执行案件,做到在第一线决策,在第一线把关。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督办制,选择典型案件亲自出庭,这样,既激发全体干警的办案热情,又切实加强了对办案工作的具体指导。班子成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为干警做出了榜样,赢得了干警的信任。

领导层面推行德治先行,起到了示范和导向的感染效应,从而激活了全院上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和谐共处、奋发向上的氛围。

以德育人,提升人本意识,用先进的文化熏陶人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一个机关的合力在于其自信力、凝聚力和创造力,而与其“德治”之力息息相关。“德”的建设关系到人的精神面貌和精神文明的建设。“种树者必先培其根,种德者必先养其心”。近年来,我院注重在思想教育工作的实效上下功夫,用种种有形的、无形的因素去熏陶广大干警,把“以先进的文化引领”作为固本强基的主旋律,紧密联系不同干警的思想觉悟、执法理念、道德风貌和格调品位,用现代管理理念中“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开展“德治”教育,根据本文来源:免费http://wendang.freekaoyan.com审判职业特点,将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活,有效调动起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审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一、推行“三结合”,系统开展教育

一是思想教育与法院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努力打造“和谐、务实、创新、拼搏”为核心内容的特色文化。用积极向上的法文化精神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正心养德,是我院“以德治院”的一项重要举措。院党组倡导全院系统学习、深刻理解传统文化,在学习中养成“知礼仪、讲荣辱、懂羞耻”的健全人格。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活动,为每一位法院工作人员显示和施展自己思维亮点和创造潜能提供了平台和机会,从而不断满足干警在多方面的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同时,把思想教育渗透于法院文化建设中,融为一体,更具有亲和力,容易被干警接受,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熏陶,推进审判业务健康发展。

二是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切实规范健全了思想教育机制,实现了思想教育与审判整体管理工作同轨并行;另一方面,重视发挥“大政工”格局的整体作用,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在全院形成了思想教育和队伍管理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强化了效果。

三是思想教育与专项活动有机结合。抓住“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执法专项整改教育活动、“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的开展,通过学习、讨论、听讲座等形式不断提升法官内在修养,增强自身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广大干警维护法律尊严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广大法官时刻注意检点自己的言行,促进干警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讲学习、讲纪律、讲奉献、讲实干、讲廉洁。

二、注重主动出击,积极引导疏导

一是主动摸准干警的思想脉搏。坚持定期对干警思想进行动态分析,为干警的思想“把脉”,要求政治处主任与“后进”干警交朋友,及时了解掌握队伍中出现的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针对性地做工作。注重抓早抓小,通过倡导“提前介入”的工作方法,有的放矢地引导化解。

二是健全“谈话谈心制”。干警遇到主审法官考试落选、岗位变动等情况时,院领导、政治处、科室负责人主动与之谈心,做其思想工作,帮助解开思想上的疙瘩,理顺情绪,使他们以积极心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

三是主动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和建议。每年都主动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在“两会”期间专门派出中层干部到会议讨论现场面对面听取审议意见、建议,主动到政法各部门、各乡镇、当事人家中进行走访,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深入掌握干警执法办案以及八小时以外的情况,使思想教育工作更具针对性。

三、拓展传播载体,丰富教育形式

一是以生动形象的系列教育培育人。通过参观烈士纪念馆、听典型事迹报告、观看录像片、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通过结对共建、帮扶特困家庭、贫困学生、向灾区人民捐赠等“献爱心”活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同时,也塑造了法官心系群众,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以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陶冶人。通过春节、“三八”、“五四”、“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开展棋赛、球类比赛、书画比赛、摄影展览、文艺演出等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使干警在轻松愉快的环境和气氛中培养健康良好的兴趣爱好和审美需求,净化干警的心灵,陶冶情操,鼓舞斗志,增强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三是用先进的典型激励人。注重发挥本院先进人物的榜样示范作用,使法官在工作中学有榜样,赶有目标。逐渐在实践中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朝着“有为才有位”的目标创先奋进,上上下下涌动着一股清新活力之风,整体实力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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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在“慰问离退休干部、干警家属迎春团拜会”上致全院干警家属一封廉政公开信。殷切地希望家属能及时提醒干警紧守廉政之门,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法官;同时,希望家属能时刻为干警的进步、成功而加油喝彩,“树立良好家风,争创廉洁家庭”。

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宽严相济”措施的出台,既有针对性,又具有操作性,既规范了办案纪律,又警示了干警行为,既促进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又构筑了干警牢固的思想防线。实践证明,以德治院可以促进广大干警防微杜渐,警钟常鸣,“不越雷池半步”。三年来,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拒请34人次,拒收钱物折价20700元。

近年来,我院以德治院,成绩斐然。广大干警钻研业务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敬业爱岗的信念进一步坚定,办案数量、质量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社会公信度提高,人民满意率普遍上升,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院先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等称号;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院办公室、民一庭、立案庭、凤仪法庭等庭室,“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工作先后受到省、州两级法院表彰、奖励;一名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一名法官被授予“云南省十佳优秀青年法官”、一名法警被授予“××市十佳文明市民标兵”,有十多名法官、法警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