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情况总结报告

州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按红普办【2019】9号文件要求,现将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情况作如下总结报告。

一、领导重视,迅速布署开展《条例》学习宣传

我院党组将《条例》纳入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全院处级以上干部就《条例》内容进行了先期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院党组书记、院长起绍洪并在集中学习会上结合我州法院工作实际,就《条例》地位、内涵和意义进行了深入解读与总结,进一步提高了全院领导干部对《条例》的深入理解。同时要求,全院法官干警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自学,切实将《条例》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实践中。

此外,院党组将《条例》纳为院党组会议题,要求相关分管领导及部门汇报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开展,在司法实践中整治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经济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打牢了我院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基础,为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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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多点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满足新媒体时代广大群众多视角、快节奏的阅读需求,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法院自媒体开展《条例》宣传,并向各主流媒介作即时推送。在我院新闻中心的统一调度下,自12月1日起,全州法院各官方微博、微信平台及网站即开始密集推送各类《条例》宣传报道,截止12月25日共计16篇,其中包含《一图看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机将文字与各类鲜活直观的图片相融合的普法报道,亦包含《个旧法院多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等结合法院工作实践多层次切入宣传的普法综合报道;12月5日,我院在蒙自市南湖文化广场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报道并被人民网云南频道采用。通过上述多点开花的新媒体主动宣传推介,使新媒体覆盖面广、速度快、可互动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提升了《条例》宣传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此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