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在人代会上的半年工作总结

法院半年工作总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0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精审判、抓队伍、强基层,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990件,办结28877件,同比分别上升15.39%和15.14%,解决争议标的总金额23亿元,为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刑事审判,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XX”建设

全市法院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认真落实《全市法院关于“平安XX”建设的实施意见》。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221件,判处罪犯3569人,同比分别上升9.5%和“14.83%。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1593件。对重大典型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依法从重从快审判。共审结严重刑事犯罪案件614件,判处罪犯1051人,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457人。故意杀人的沈雪根、黄训忠、解拥军,抢劫致人死亡的李景军、芦敬会、杨老刚、杨保章,强奸抢劫致人死亡的李榜国,均被判处死刑。依法审结黄、赌、毒犯罪案件“件,判处罪犯79人。

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惩处走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此类案件40件,判处罪犯73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冯雪方等13名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总金额1亿多元,偷逃税款1400多万元,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四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石岚诈骗银行贷款66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重点惩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63件,判处罪犯6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涉及县处级干部3人,犯罪数额10万元以上14人。市环保局原局长王安健、原副局长苏月来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和十年。

依法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刑罚原则,严把案件质量关。经审理后公诉机关撤回起诉3件,改变定性26件。如被告人桑某某盗窃一案,经审理认定桑已满16周岁的证据不足,应不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撤回起诉。正确把握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632名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依法适用缓刑。对12名犯罪情节轻微的免予刑事处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少年刑事审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依法对99名少年犯适用缓刑,并建立帮教基地,挽救失足青少年。对确有悔改的服刑人员依法减刑4052人、假释81人,并参与帮教,预防重新犯罪。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有34条被采纳。通过公开审判、以案说法、送法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加强法制宣传,共有2172篇稿件被媒体录用,其中国家级省级555篇。

二、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充分发挥调节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全市法院充分发挥调节职能,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共审结民商事、行政案件15036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14.3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5.55%和37.54%。

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案件6527件,同比上升4.53%。其中审结企业破产重组和公司股份转让纠纷等案件39件;审结涉及金融领域的借款、融资租赁、存单、信用证、保险纠纷等案件911件;审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案件236件;审结农村承包合同、农副产品加工、买卖合同纠纷等涉及“三农”的案件156件;审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4l件;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纠纷案件4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制裁违法行为,维护统一的市场秩序,促进商品和产权、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保障经济快速协调发展。

调处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审结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传统民事案件7544件,同比上升38.43%。其中审结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案件2025件;审结抚养、赡养、扶养纠纷案件124件;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944件;审结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纠纷和环境污染、产品质量、工伤、医疗事故等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884件;审结所有权权属纠纷案件441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34件。工作中抓调解、重疏导、促和谐,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占65.82%。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10件。其中,撤销或变更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占9.1%,维持行政决定、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有效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占50%,原告主动撤诉或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原告撤诉的占28.2%,其他方式结案的占12.7%。审理中注重协调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维护行政管理秩序,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稳妥处理群体性案件,追求两个效果的统一。对当前多发的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劳动争议等群体性诉讼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精心组织审理,耐心教育疏导,公正平等地保护每个诉讼主体的合法权益,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并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支持,共审结群体性案件68件。如36名村民诉村委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某制丝有限公司拖欠62名民工工资、某丝织厂拖欠37名职工工资案等,经多次反复协商和解或调解结案,没有引发不稳定事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改,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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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从严治院,不断提升整体素质。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成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端正司法观念,增强司法能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科学管理、严格管理,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以贾建平同志为榜样,学习先进,弘扬正气。强化业务培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司法水平。继续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恪守法官职业道德,构建“四不为”惩防机制,确保司法清廉。

坚持固本强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的办案质量和司法能力。深化争创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和市级优秀法庭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的综合功能。积极争取支持,力争在年内完成一批人民法庭和审判法庭建设。坚持科技强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完成三级法院联网。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建设“平安XX”、“法治XX”,构建和谐社会,为增强“三力”、率先崛起,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