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这次会议是经中院党组研究同意召开的,,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布署我市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任务。刚才,**处长、**副处长分别传达了省高院于七月十八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人民法庭专项

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就如何贯彻落实好省院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谈了很好的看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完全同意。为更好地落实省高院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圆满完成省高院为我市安排的**个人民法庭建设任务,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

人民法庭是基层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它是党通过司法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处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处于化解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前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长期以来,人民法庭工作难度大,工作条件差,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开展的重要问题,对此,各基层法院的领导们都会有深刻的体会和感受。此次中央拨出专款大规模进行人民法庭专项建设,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问题的重视和支持,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基层人民法庭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进法制建设的殷切期望。从另一个角度讲,由于**属农业大市、工业底子薄,经济发展滞后,财政收入缺口较大,要想每年让市、县两级财政拿出几百万元资金投资到人民法庭建设上来,那是不可能的,就我们每个基层法院来说,每年挤出近百万元的资金用于人民法庭建设,也是不现实的。这次中央为了解决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民法庭建设问题,拨出专款用于人民法庭专项建设,这是人民法庭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也是人民法庭建设前所未有的战略发展机遇。因此,市、县两级法院要从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改善党在基层的执政形象的高度,从法院工作全局发展的高度、从保证人民法院工作正常开展和落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珍惜这个难得的机遇,牢牢抓住这个机遇,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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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工程按期开工

根据省发改委豫发改投资[2006]896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市法院有**个人民法庭新建任务,国家为其投资近**万元,并要求建设性质中列为新建的项目必须新建,禁止以购置房屋代替新建,否则,在下一年的计划申报中将减少或不予上报基层人民法庭新建项目。省高院要求9月1日准时开工建设,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并交付使用,工期是三个月,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不拖全省的后腿,保证全市**个新建项目9月1日能够同时开工,8月底以前全市有建设任务的基层法院,必须完成以下几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必须落实好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省法院从长期利益考虑,要求全省每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达到五亩以上,否则不予投放资金。对照上级的要求,我们还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市**个新建法庭项目建设用地落实情况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