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建翔述职述廉报告

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建翔

2008年,我团结带领滦县法院全体干警,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帮助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三个至上”重要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服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我县经

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支撑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共受理案件3948件,审、执结3917件,结案率达到99.21%,解决涉案标的额3.9亿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75亿元。在全市法院综合排位中,我院名列第二位,在奥运安保工作中,我院被市委评为奥运安保先进集体,我院司法警察大队作为全省基层法院唯一的一家,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我个人被市委评为优秀领导干部。

一、夯实基础,学以致用,自身修养有新的提高

一年来,我本着“正人先正己,严兵先严将”的理念,以自己久远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带动每位干警,同时也使自身素质得到新的提高。我努力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做到学以致用,以自身的表率作用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同时,我倡导了“调研为决策的先导”的理念,带头深入基层搞调研。全年先后到基层调研11次,撰写调研文章6篇,在媒体发表5篇,为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在班子建设上,我主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并与各位班子成员多沟通、勤联系、常谈心,有力地促进了班子的团结。另外,同时,为使自己的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还坚持开门纳谏,全年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40余人次,与院各中层干部和干警谈心交流150余人次,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审判工作有新的进步

一年来,我不断增强中心意识和大局意识,带领全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确保了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一是以服务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为目标,狠抓服务中心不放松。确立了“县委的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县委的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理念,找准审判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在院党组会上,我多次组织班子成员研究部署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努力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年内我先后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十余条,全部被采纳。针对我县司家营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建华园建设工程和自来水厂建设工程的三个大项目建设征地工作受到阻碍的情况,我院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破解制约发展瓶颈问题的高度,先后采取三次大规模执行行动,共动用车辆350余辆,参与执行人员1900余人,全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得到各级各界的高度评价。针对全球性金融危机,我院打破常规,本着简捷、快速、高效的原则,依法向130个贷款户下达支付令,限其履行还贷义务,标的总额460万元,有力地维护了金融秩序安全。为解决农村信用社呆滞帐增多问题,我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共审结案件70件,执结案件20件,收回不良贷款600万元。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于2008年4月成立了水政法庭,依法执行和协助水政部门共收回水资源费1100多万元。为贯彻好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成立了计生执行庭,立案执行和帮助各镇征收社会抚养费1200余万元。积极参加“节能减排”攻坚战,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狠抓各项审判工作。抓好刑事审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59件,审结159件,对242名被告人处以刑罚,有效打击了犯罪行为。全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938件,审结2924件,结案率99.52%,解决涉案标的额3.2亿元。特别是不断创新调解理念,积极推行以联合调解、特邀调解、委托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社会化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助理员制度在全县推广,使全县506个村每村都有调解助理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创了具有滦县特色的调解新路。全年审结的2924件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340件,案件调撤率达到了80.03%。其中调解助理员、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1600余人次,协助调解案件1121件,占调解案件总数的47.9%。另外,立案、行政审判、审判监督等项审判工作也稳步推进。三是以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狠抓执行工作不放松。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20件,执结803件,案件执结率97.93%,执行标的额6178万元。其中,以和解方式结案411件,执行和解率达到51.2%。特别是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院实施了“分区作战”,将辖区划分为5个战区,抽调警力组成10个执行实施组,实现活动开展的统分结合、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并通过以点划线、以线串案的科学方法,保证了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同时,实施了思想发动、舆论轰动、协调联动、强力推动的“四动战略”,强力推进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南天市人民法院副院长高峻

一年来,在市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我坚持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圆满完成了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履行职责和廉洁从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一)加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素质。一年来,我始终把学习当作自身建

设的一件大事来抓,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院党组的决议和决定。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学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经常利用周六上午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与干警共同探讨民商事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由于自己重视业务学习和研究,业务能力不断提高,指导办理各类案件得心应手,保证了破产案件和民商事等工作高质量完成。在今年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对规定的必读书目,认真钻研,逐篇学习,深刻剖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撰写了自查报告,并写了篇心得体会,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扎扎实实进行了整改,提高了党性觉悟和思想境界,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做好商事审判工作。在分管民二庭工作期间,经常深入法庭与法庭庭长、审判长一起研究案件,分析案情,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敢于创新规范了商事案件审判操作规程,确保民诉法正确适用;制定了庭前证据交换与证据规则相结合制度,找准了案件争议的焦点,既能缩短开庭时间,又能使案件庭审效果显著;成立了疑难案件研究小组,定期研究案件,对中院改判的案件认真研究,找出原因,防止重犯,提高了办案质量;规范合议庭,建立案件分类主办制度,解决了案子多、审判人员少、书记员缺乏的矛盾,使审判工作井井有序。全年,共审理各类商事案件件,结案率达到,其中调解件,调解率。

(三)精心审理破产案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切实抓好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同时严把破产案件的质量关,维护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并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全年审结破产案件件,没有因企业破产而导致职工上访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市里提出的企业改制任务。

(四)狠抓综治创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负责法院平安创建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督查各项创安工作的落实情况。成立了平安部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协助院长与各法庭签订了××年度“平安法庭”创建工作责任书,各法庭建立健全了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做好了各种记录,积极指导法庭创安工作,促进各单位创安工作平衡发展,全院没有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和安全事件。同时,定期督查联系点的创安工作,与镇有关人员一起研究制度,指导乡镇人民调解工作,提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碍,必要时借助村委会、居委会及其他民间调解组织的力量,全方位地对争议双方进行教育,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廉洁从政情况

作为一名党组成员、副院长,我坚持从大局出发,注意维护院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院党组作出的决议,想方设法抓好落实,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带头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注意以自己的言行影响和带动干警。工作中,我严以律己,争做廉洁勤政的模范,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廉洁意识,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绝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在年终对镇处和部门的创安考核中,不在乡镇和部门吃饭,严格遵守“禁酒令”,中午从来不饮酒。公正司法,绝不徇私枉法,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绝不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绝不私下会见当事人和律师。同时,对亲属约法三章:不准接受当事人的礼品,不准托当事人办事,不准替当事人说情。按照纪律规定,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生活

上,不以权谋私,不涉入不文明、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铺张浪费,在个人生活、日常工作等方面为干警作出榜样。

三、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回顾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政治学习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审判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掌握的不够深透,尚未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有时遇到疑难案件仍感到比较吃力三是调研不够,整天搞实践工作,忽视了调查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改进措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倍加重视履行岗位职责,倍加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奋发有为,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第三篇:市人民法院院长述职述廉报告自2002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团结党组一班人,在院党组的带领下,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发进取完成了各项审判业务,本人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坚决贯彻市委的决定,积极配合市委的中心工作,努力开展各项审判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保障了**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为**市居民提供了一个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

一、五年来,我能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与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重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讨论制度,确保了决策的正确性,使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工作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经常性的向干警进行遵守政治纪律的教育。

二、五年来,市法院根据市政法委和中级人民法院制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责任书”,在每年案件数量大增复杂疑难案件增多,及审判力量有限的情况下,院党组通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干警宗旨意识教育,实行排期开庭,繁简分流等措施,办案周期加快,案件积压减少,走上了良性循环轨道。五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845件,结案8531件,年均结案率为86.7%;案件数量比上一个五年上升了59.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843件,审结832件,年均结案率为98.7%;判处判罪分子2369人;受理民商事案件5488件,审结5233件,年均结案率为95.36%,判决结案3110件,调解结案1831件,调解率为59.4%,裁定撤诉、中止292件,运用督促程序处理334件;受理行政案件52件,审结52件;受理执行案件3128件,执结1229件,中止执行151件,年均执结率为66.5%。

在刑事审判中,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三股势力”、“四种分子”犯罪案件及“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做到依法严惩,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充分体现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有利于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原则,在查明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及时解决矛盾纠纷,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坚持调解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有利的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维持了社会稳定。在执行工作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的通知》,院党组及时召开会议,成立治理积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具体解决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集中公开执行,突出执行等方法,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司法拘留等法律赋予的各项强制措施,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针对有的被执行人白天不在家的情况,执行干警经常加班加点,利用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开展执行,最大限度地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群众满意度。五年来,我对一些重大案件,有影响的案件、不同民族之间的案件,特别是对涉法上访苗头的案件始终能认真对待,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法制的统一。个别案件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判不服,向上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反映,院党组十分重视,安排专人调查,审核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是否错误,对判决正确,形成文字材料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向当事人讲解法律,做好说服教育工作,教育他们息诉服判。对判决存在错误的,严格按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重新审理,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缠诉的当事人,始终本着化解矛盾的原则,积极的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向他们宣传法律,讲解法律规定,使他们认识到缠诉是错误的。对反映审判人员办案不公、枉法裁判的问题,安排纪检部门认真调查,核实清楚后,对相关审判人员进行戒勉谈话,要求他们努力改正,并提出严厉的批评,并向当事人反馈查处情况。

三、坚持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宗旨,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我院与市政法委和中级人民法院签定的《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的内容,院党组提出以效能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司法管理,以深化优化管理,提高司法效能为目标,抓队伍树形象,抓管理促规范。一是为缓解案多人少的局面,本着充实审判业务的原则和突出“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方针,对法院干警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审判业务岗位职能》和《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审判指标分解到业务庭和审判人员,实行奖罚制度,五年来的审判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二是通过审判流程管理来强化审判管理,通过规范干警职责来强化司法行政管理,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将疑难案件和简易案件进行分流,充分发挥速裁机制,在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实行速送、速调、速结,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中央政

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科学发展观”等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建设,要求干警立足本职,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责。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注重从审

判实际出发,紧密联系法官和工作人员的思想与工作实际,院党组提出了“五抓”、“五结合”的具体措施,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有载体、干有体现、评有目标、效果良好。四是狠抓干警的工作作风建设,特别是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办法,加强干警的职责教育,促使中层领导切实承担起本部门的管理责任,重视流程管理多个环节的管理,经常性的进行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批评指正,并责令限期整改。重视立案工作,立案工作是整个审判工作的重要一环,决定着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决定着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因此,经常性地对立案庭工作给予指导。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我院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自治区纪委和地市委党风廉政会议精神,一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我院党组始终坚持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管理机制,建立一岗双职制度,严格要求庭室领导在抓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干警的廉洁自律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把抓党风廉政的落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抓紧抓好,确保了队伍的团结性和战斗力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人民法院纪律处分办法》和《法官行为准则》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违法办案等问题,五年给予2人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全体干警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不断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法院公正司法形象四是不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措施,实行排期开庭,流程管理制度,健全监督、监察制度,基本形成院领导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庭室领导监督的齐抓共管局面五是严格责任考核,由纪检组每年对庭室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状况进行两次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对出现违纪干部的庭室取消评优资格六是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及时传达上级党委的有关文件精神,观看廉政建设电教片,中国法庭电教片,以此增强干警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知识,提高干警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清正廉洁的办案意识

我本人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拒绝当事人的吃请,不收受当事人的礼品,和当事人保持一定距离,做到了清正廉洁,秉公执法。认真按照纪检委的要求,坚持个人收入、住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做到警钟长鸣,廉洁从政。在主管院财务工作中,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公开制度,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确保了审判任务的顺利开展。

第四篇: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述职述廉报告

2011年,在区委的领导和党组书记的带领下,在上级法院、人大、政协、纪检、检察等机关和公众、舆论、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在法官法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约束下,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尽职守,创新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1、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首先,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虽然在具体案件,特别是法院审理中的案件,对个别机关、个别人的“不当监督”行为有过抵制,但是,从自身建设方面将,对各界的依法监督,本人是欢迎并自觉接受的。例如,在审判中本人积极倡导并逐步落实的各项具体审判公开制度和将在立案大厅建立与各个监督部门联络的远程视频监督网络等,都是这方面的体现。

第二、关于民主决策。对于法官来讲,最大的“民主决策”就是为其营造独立思考和独立作出法律决定的依法独立审判环境。在具体业务管理过程中,除非出现决定错误需要纠正,否则,我从不干涉法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审判辅助工作)。

第三、关于干部提拔使用。虽然一年来我分管法官没有提拔问题,但是,从本人任副院长的九年历史上看,我所分管提拔、重用的干部,能够体现出党组任人唯贤的理念,也是今天取得成效的重要原因。(有一次,一位领导对我说,你曾经推荐而提拔的干部,怎么还对你的改革行为说三道四呢。我回答:我推荐的是称职的干部,而不是我的干部。)

第四、其他自律问题。作为土生土长的吉林市人,亲友同学自然不少。但是,自己从来没有利用职权为他们谋取不当利益,更无志于利用职权经商牟利。由于个人生性简朴,没有奢侈享乐之癖好,因此也不涉及挥霍公款问题。

2、自身作风建设情况

首先,在创新意识、解放思想、工作作风、工作方式、心胸气量等方面,通过述职报告提到的部分司法改革创新成果,足以反映,不再赘述。

其次,崇尚法官职业道德,自觉约束业外活动。八小时以外,绝大多数时间是用在读书、健身和写作方面,不交朋好友,无不良嗜好。

3、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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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缓减免诉讼费近72万元。增强办案程序合法意识,实行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力。

六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法院实际,切实解决好“为谁司法、怎样司法”的根本问题,通过共产党先进性教育活动,

全院的作风、精神面貌和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等方面发生了明显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