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在全市政法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交流研讨会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同志们:
人民法庭作为我国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审判最前端、化解矛盾第一线,是法院助推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桥头堡”。近年来,**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切实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法院三个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共审结案件368件,调解撤诉181件,与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和座谈会9次,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开展常态化协作8次,举办共同缔造主题活动6次,发出司法建议8份,努力打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深化改革,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法院探索“执行工作提前介入”新模式,积极促进审判与执行工作顺利衔接、高效运转,减少执行立案件数、优化“案-件比”,全力打造执源治理的“**样板”。深化部门联动,强化审执衔接。**法院各人民法庭与执行局联动对接,创建“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机制,在人民法庭实行“审判团队+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畅通审判、执行程序衔接,全力实现“让当事人一件事一次性实质解决”的目标。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执行效能。**法院各人民法庭坚持前置执行理念,注重调解和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抓住有利于执行的“因子”,实现案件“财产保全防转移、诉前调解防激化、诉中解纷促和谐、判后履行防转执、执前预告不失信”全流程闭环管理。推动执源治理,争取案结事了。**法院各人民法庭以执行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推动案件在人民法庭“自审自执”,充分发挥法庭对辖区“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打破执行空间限制,力促即时履行。
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下一步,**法院将紧扣辖区特点与群众需求,持续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乡镇村屯、重点企业的交流联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前沿阵地的作用,不断绘就解纷新“枫”景,打造司法审判融入基层治理的“**样板”,持续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汇报发言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