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反腐倡廉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不断加快,近年来,腐败现象逐渐呈现复杂性、多样性和隐蔽性,反腐倡廉工作遇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及时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以新的作风、新的精神面貌展现在反腐倡廉工作第一线,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严于律已,严格执纪,任劳任怨,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了一定的和谐环境。但是,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变动较频繁,且兼职人员多,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参差不齐,尤其在乡镇和县直单位表现突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不够、业务不精,工作被动、调查不实,自律不强、执法不严等等,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因此,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自身建设,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执纪水平,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重要内容。
一、提高业务技能的能力
新的时代需要学习和充实新知识,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有坚定的信念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应不断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理论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坚决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不断增强自身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犹疑、不含糊、不动摇,矢志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和观点。要有扎实的业务技能才是做好工作的根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专业理论、业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适应新时势的业务技能,要注重两方面的知识学习。一是要系统扎实地学习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既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依据,又是执纪依据。在学习中不仅要全面、正确地理解法律条文,而且能知晓蕴涵在法律条文中的立法精神和法理,才能在具体运用中适用准确,实现法律法规的最佳社会效果。二是要有针对性地学习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当前经济案件居高不下,经济违纪行为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经济违纪手段越来越多,甚至在查办经济案件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的现状,这就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经济知识面,在查办经济案件时,就不会感到不知从何处开展调查、如何找准突破口而为难,也不会把握不准新经济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总之,要灵活地运用学习方式、方法,掌握所学知识内容,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从根本上,夯实业务基础,有利于研究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特点,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策略和有效办法。。
二、提高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
打铁先得本身硬,正人先要正自己。作为一个协助党委、政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能组织及其广大干部,本身要求不严,政治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哪里还谈得上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如何去检查党的组织和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更谈不上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从这个角度和意义上讲,不能正确掌握和运用政策,就发挥不了职能组织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全面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那么纪检监察干部要有正确把握和灵活运用政策的能力。如果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把握不准,那么反腐败工作就不知从何处入手,这就需要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掌握好党和国家的政策。既要清楚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为的事,又要清楚哪些行为是需要保护和支持,哪些行为是必须坚决查处和惩治的,更要清楚这些行为违反了什么,该依据什么进行处理。既要清楚政策的连续性和时限性,又要注意政策的滞后性。所以说,只有熟悉掌握政策,在处理问题时才能正确运用政策,就不会出现偏差,特别是在处理人的问题上,才能做到宽严相济。这样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就会有力有威。
只有正确把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只有熟悉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大胆履行职责,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等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合理化意见和措施,才能充分发挥好党委的参谋助手作用,才能结合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既着力搞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又着力搞好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以整合反腐败的资源和力量,推动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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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在社会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要与人打交道,有人情交往,也不可避免会受社会生活环境的影响。不论是纪检检监察干部,还是其它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都需要抵制一些不良行为的侵蚀,否则就会误入歧途或走上犯错误的道路。纪检监察干部一旦抵制不了侵蚀,就会导致有案不敢查,工作中怕打破情面,缺乏原则性,甚至会被拖下水。
纪检检监察组织要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增强原则性和实事求是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是专司维纪执纪,专司教育人、监督人、检查人的特殊群体,始终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违纪与执纪斗争的严峻考验,应具有坚强的理想信念和纪律法度,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要充分认识和高度警惕腐败正向党的执纪机关侵蚀的现实危险性,只有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提高执政为民意识,敢于实事求是,做到脑不昏、眼不糊、心不贪、手不伸,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下,站稳脚跟,自律抗变;才能在形形色色的错误思潮面前,坚定立场,不迷失方向;才能在反腐败的风头浪尖上不畏缩,坚持原则,冲破束缚,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要进一步认识纪检监察组织不仅要惩治腐败,还要保护党员干部,提升党员干部抵制风险和反侵蚀能力。这就需要纪检监察组织加大宣传教育职能。既要正面教育,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哪些行为可作为,哪些行为不能为,增强自律意识,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依法办事和抵制侵蚀的能力。又要开展反面教育,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清楚不能有越轨行为,否则就要受到处罚,从而增强廉政、勤政和责任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做到防微杜渐,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制各种风险与诱惑的自制力。这样,才能塑造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和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做党的忠诚卫士,当人民利益的保护神,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