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腐败源头思考

反腐败问题,是我们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充分肯定这些年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战略性部署。

一、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这是党中央全面总结古今中外执政治国的历史经验,特别是当今世界一些执政党兴衰的经验教训,全面总结新时期我们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巨大成果得出的科学结论。

党的十五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侧重遏制,转向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始终保持了平稳健康、持续向纵深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显著成绩,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正在逐步得到遏制,一些诱发腐败的深层次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程度正在逐步提高。

但是,由于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条件下进行的,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一些主、客观因素依然存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还会发生,有的不正之风还会纠而复生,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得力的地方和部门,腐败现象甚至还会发展蔓延。这些都说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既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坚定信心,扎实工作,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

二、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

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大案要案、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这三项工作格局基本涵盖了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使反腐败斗争经常化的重要手段,易于操作,便于检查。三项工作概括起来是两个方面,一是解决腐败风气问题,二是解决腐败案件问题。前者主要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建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后者主要是依纪依法惩处腐败分子,建立起惩治腐败的党纪国法防线。实践表明,坚持三项工作格局,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赋予其新的内容,反腐倡廉工作就能整体推进,协调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需要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大反腐败三项工作中治本的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整体协调发展。

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方面,继续坚持和落实行之有效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注意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个人利益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关键环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研究这些年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间的内在联系,总结经验,把单项规定逐步系统化,适时制定领导干部从政道德法。结合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领导干部职务待遇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推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务活动、通信工具配备等方面的货币化、市场化改革。

在查处大案要案方面,继续加大办案工作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注意查办案件与防治腐败相结合,从查办的典型案件中分析发案原因,发现体制、机制、制度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力度。积极应对犯罪分子高智能化、犯罪手段高技术化的挑战,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及时揭露、发现和惩处腐败分子。

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方面,继续坚持刹风整纪,坚决克服群众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注意从改革入手,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严格规范部门和行业的审批权、管理权等,消除不正之风产生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条件。把纠风工作与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逐步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促进党风、政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加大治本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党的十四大以来的十年,随着反腐败力度的加大,我国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从标本兼治、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转变,这是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结果。十六大审时度势,在以往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了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要求,并且提出要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这是非常正确的。

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发挥我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是解决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根本途径。在全党要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进一步提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紧迫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在全党要开展党章的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大力加强从政道德的教育,增强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全党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党校、行政院校教育阵地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积极宣传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模范事迹,进行示范教育;深刻剖析典型腐败案件,进行警示教育。

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要从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参政的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出发,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着手,逐步建立起一套能够充分反映广大党员意志和利益的民主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从改革具体制度入手,增强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透明度,大力提高党政职能部门重要事务的民主和公开程度,逐步做到现职主要领导干部个人经济状况的公开化。要加强民主建设的战略性研究,进行合理的规划,增强民主建设的预见性、科学性。要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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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对那些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的;本地区、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本地区、本部门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用人失察的,要重点进行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遵守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才能真正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保证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

六、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反腐败斗争呈现健康发展的态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很严重;被查处的领导干部职务高的明显增多,违法违纪的金额越来越大;有的地方和部门,查处一案,带出一窝一串,窝案、串案增加。总之,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因此,在反腐败问题上,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抓紧,坚持不懈地抓;必须以身作则,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决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绝不能让他们藏身于党内、逍遥于法外。这样,才能以实实在在的反腐败成果取信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