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的意见
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和监督执纪工作,是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抓手,是维护党章和执行党内法规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需要。机关纪检部门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认真履责,严格执纪,推进和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党的建设,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有力的纪律保证。现就加强和改进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积极适应机关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构建无死角、全覆盖的党内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守护好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治统领,确保纪检组织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坚持服务大局,围绕中心工作发挥纪检组织监督保障执行;坚持依规依纪,推进系统内纪检组织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持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纪检组织监督力量薄弱、专业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执纪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协同高效,要加强对系统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全力推动党组织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
(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纪检组织是机关基层党组织中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协助党组和同级机关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党组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识别业务问题背后的政治风险、作风纪律问题,提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常性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得牵头或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评审、人员招聘等纪检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组织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有效发挥党内监督的专责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主动发现问题。重点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践行“两个维护”、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等情况,以及基层党组织和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紧盯要害部门、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重点查处利用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资金分配、监管执法、督察督办等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职责不力等问题,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
三、完善领导体制
(五)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研究纪检工作形势,每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推动重点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十)配强工作力量。按照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健全纪检组织日常办事机构,确保监督执纪能够依规依纪正常开展。市局机关纪委至少2人,直属分局纪检组织至少1人,专责党建和监督执纪工作。市局机关纪委书记由一名正科级干部担任,按照本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专司党建、纪检工作;直属分局纪检组织负责同志由一名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专司党建、纪检工作。
(十一)提高履职能力。开展纪检业务大学习大练兵大交流,分层次分专题组织监督执纪业务实训,着力解决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监督等问题,不断提高纪检干部主动发现、精准查处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十二)严肃工作纪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严明纪律规矩,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跑风漏气、说情干预、打听案情等行为“零容忍”,坚决清除执纪违纪“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