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中财务方面审查重点

财务审查作为巡察中的工作内容之一,对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防止贪污腐败事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下面就如何做好财务审查工作,提高巡察质量,规范单位管理,预防腐败,进行了总结整理。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事们指正。

一、巡察制度必须站在政治角度

巡察是巡视的延伸,巡察与巡视的内容、检查、督导、程序完全一样。巡察与巡视开展的主题不一样,巡视针对中央和省级,巡察是巡视的延伸,主要针对市、县及各个单位(部门)内部。

二、财务审查与审计检查的侧重点不同

巡察工作主要是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项纪律”的内容开展的。财务审查是通过查阅被巡察单位的财务账簿,翻阅财务资料,分析财务数据来发现问题,以小见大的来反映整个单位及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在中央八项规定、内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各类审计检查有的比较具体,如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审计是根据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某个具体项目的专项审计,税务检查是针对某个具体税种或单位税务缴纳情况开展的检查等。有的比较宽泛,如审计署每年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是针对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则是对单位法人或领导在任期内的单位财务收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和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的情况等方面的审计。

三、财务审查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法

(一)基本原则

1、把握巡察的主题。是政治巡察的一部分,不能偏离主题。

2、把握重要性原则。通过查阅资料、会议记录、会计凭证账簿找出重点,不能面面俱到,浪费时间且无成效。

3、坚持实事求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要以事实为根据,不要仅停留在表象,要通过表象看问题的实质。

(二)主要方法

1、始终坚持问题为导向。以检查财务问题为主线,不谈财务管理成绩,只谈财务中存在的问题。

2、抽样的方面。财务审查时间紧工作量大,短期内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对所有资料进行翻阅,需要在短期内发现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共性问题。在资料查阅的样本选择上,查阅财务制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检查报告等财务资料,追索到财务账簿和会计凭证。在时间选择上,主要是12月到次年3月。

四、财务审查中发现问题的渠道

(一)把握财务审查重点

财务审查是整个巡察的一部分,属于政治巡察,是通过财务的账面反映,通过表象看实质,以点窥面,反映单位整个政治生态问题。因此要始终把握这个主线,不能面面俱到,而应该把握巡察重点,以“八项规定”和能反映党组(党委)宏观把控管理中的内部管理问题为巡察重点。

(二)查阅党政文件记录

查阅党组(委)及班子成员会议记录本,看是否有重大资产处置、重大支出等财务事项,是否针对审计检查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记录本的相关查找,党组(委)对财务问题的处理的管理情况、处理意见并分析这些问题处理的合理性。

(三)通过个别谈话发现问题

在个人谈话中发现财务管理问题,如财务制度制定是否合理、财务报销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套取资金等。对重点部门,如计划经营、人事劳动分配、财务管理等部门的重点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也可以根据举报情况,有针对性的谈话。

(四)利用审计结果

单位财务方面的审计检查一般有。审计署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的三年任职审计、科研等专项审计、上级部门开展的专项审计检查和巡察、单位财务审计部门开展的内部检查,要充分利用这些成果,从中把握巡察方向,发现单位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

(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

了解被巡察单位财务方面的系统情况,采集单位财务、业务等电子数据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查询、筛选、加工,有针对性的快速发现巡查重点和疑点问题,为巡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采用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审计方法,查阅会计凭证、财务账簿、原始单据、会议纪录等资料,对重点和疑点问题进行分析,发现问题线索。

五、财务审查针对不同工作内容所采取的检查方法

虽然财务审查在与各类审计检查不同,但是在某些具体问题上有共同点,如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因公出国(境)的管理以及一些内部管理等。财务审查针对不同工作内容,有不同的检查方法:

(一)“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1、审查公务接待支出,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的问题。接待费程序是否齐全,是否有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表中的接待人数和陪餐人数是超过标准;接待发票开具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个人或非本单位开具的发票;接待发票是否真实,若是定额发票是否存在虚开的现象;是否附有接待清单,接待清单是否存在高档菜肴、高档酒水等;接待结算是否通过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是否同一事项进行多次接待;是否有非接待期间的餐费;接待费中是否夹带旅游、纪念品等非接待费用;是否是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场所进餐等。

2、因公出国(境)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因私出国未报告或审批现象。因公出国(境)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或超标准、超标准列支出国(境)的问题;因公出国(境)出访人数、天数、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因公出国(境)报销审批流程是否齐全,有无将因公出国(境)费用转嫁给下级单位、所属企业等现象;因公出国(境)出访内容、出访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是否编制出访成果报告;因私出国(境)是否履行了报告或审批制度。

3、关注公务用车购置及其运行维护,分析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或者以公车名义报销私车费用的问题。由被巡察单位提供详细的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日期、车牌号、购置价、产权归属等信息的车辆信息清单,分析是否属于被巡察单位资产,还是属于单位租用车辆;查看是否存在借用下属单位或所属企业的汽车;查看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的总量与车辆数量是否合理,分析是否超量报销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查看车辆里程表数据,计算车辆行驶里程,看其燃油消耗是否符合逻辑;查看是否存在公款报销非公车费;查看是否存在个人开具的燃油费和大批量的办理的加油卡;分析查阅停车费是否有商场、高档小区、私人会所等非公务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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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抓好巡察成果转化运用。对巡察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归纳、分析和研判,转化成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和制度,实现成果共享,为单位改革发展助力。转化巡察成果,还有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通过巡察,找准“病灶”,开出“药方”,标本兼治,力求实效长效。

3、形成震慑作用。对于巡察发现和移交的问题线索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问题,要严格按照“不遮遮掩掩,不回避矛盾,不怕得罪人”的要求,不设上限,不限指标,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露头即打,绝不姑息。

4、做好巡察示范带动作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把问题线索捋清楚,将整改责任压下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借助巡察具有政治性、宏观性、权威性的优势,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震慑力,同时结合领导干部“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提高单位领导依法依规的行政意识,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促进各类审计检查的问题的整改落实。将巡察结果运用到单位绩效考核中,提高巡察问题和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实行巡察重大问题在绩效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