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市委书记陈林强到我院调研指导共青团工作

规划先行

城乡统筹求实创新

协调发展

充分发挥龙头作用切实提高规划水平

——县委书记于宝华到规划局调研城乡规划工作

5月14日上午,县委书记于宝华百忙之中带领县委、政府“两办”工作人员一行到城乡规划局调研指导工作,规划局全体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陪同了调研。

于书记首先参观了规划局办公楼,深入到每一个股室了解机关建设情况,并就关心的问题与同志们沟通交流。随后在规划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规划局局长李庆同志汇报了规划局的基本情况、近期主要工作、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于书记在听取了汇报后,对规划局成立两年多来的机关建设、规划编制及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规划局白手起家,08年1月5日成立以来,以李庆同志为首的规划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科学编制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尽职尽责,使全县规划水平明显提高、群众规划意识显著增强,为全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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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规划服务,充分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的科学发展,做好规划服务。二是抓重点,攻难点,全力推进年度既定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时间表,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求创新,抓效率,不断创新方法、创新机制,创新理念,逐步完善规划编、批、管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各项岗责体系。动真力,下真功,大力推行阳光规划,建立健全快速、透明、高效的管理机制。

三、在规划程序审批上,坚决落实“审批一支笔”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凡在规划审批和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求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后退红线等强制性指标的,一律不予受理;确有正当理由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并重新公示后无异议,方可批准;若指标调整涉及规划设计条件变更的,必须按程序逐级审议通过,方可办理。对已批准的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特别在主干道、重要地段和老百姓高度关注的区域,更不能随意调整和改变原有规划。坚决做到违反规划的项目不批、不做详规的项目不批、选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文安县城乡规划局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