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5篇范文

第一篇。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广大人民的心目中,法院是公平的象征、正义的化身、执法尊严的体现。法院是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法官就是这道屏障的守护者。司法的公正与廉洁是整个司法活动所追求的崇高目标,是公民对国家报有信心的基石。司法不公无疑会严重败坏司法机关的形象及整个系统的声誉和威信,损害法治的权威,动摇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正的信念和信心,就法院系统而言,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司法腐败的现象。

近年来,随着法院系统相继开展了“手中权力知多少”、“法官廉政建设工程”、“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项活动,不断完善和加强各项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从严查处和严格追究违法违纪人员,使法院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案件质量得到了提高,公正执法得到了加强,纪律作风得到了好转,涉诉信访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得到了有效抑制,违法违纪案件逐年呈下降趋势。如何预防和根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我们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惩治于既然”,又要“防患于未然”,努力培养法官的职业道德,提高职业能力,树立职业形象,使之珍惜名誉,爱护名节,保持操守,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拥有坦荡无私的胸怀,从思想上牢固反腐倡廉的有效防线,最终形成法官不敢违法违纪的局面。

一、当前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人民法院不同于其它的司法机关,它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圣洁的,不容玷污的。司法腐败不仅直接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而且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当前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任务艰巨。违法违纪问题仍屡屡发生,尤其是窝案、串案接连不断,其中表现最突出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频发。尤其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最高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这样的高官相继落马,给司法机关敲响了警钟。司法腐败始终是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极为强烈、最为痛恨。如果不引起高度觉醒,痛下决心,断然处之,任其发展蔓延,不仅会有更多的法院干警沦丧毁灭,还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败坏人民法院形象,失去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产生法院司法腐败原因和表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观原因

一是公仆意识淡化、缺乏进取精神。由于忽视了世界观的改造,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有些法官不注重学习,工作得过且过,把理想信念抛到脑后,认为“助人为乐”是傻冒,“踏踏实实”是受罪。因此,工作推着干、吃喝往前窜,见钱就眼开。他们腐化堕落、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等象“雨后的春笋”接连不断。“油水案件是块肉,相互勾结为分羹,吃拿卡要寻常事,弄点钱花不枉活”也就不足为怪了。极少数法官蜕变为腐败分子固然有许多复杂的原因,但从根本上说,公仆意识淡化,精神颓废,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恶性膨胀,贪图享受,心理失衡,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以至堕落成为腐败分子。

二是道德修养馈乏,追求腐朽生活。市场经济就是商品经济,社会商品化拉大了贫富之间的距离,同时也刺激了某些法官私欲膨胀,他们追求腐朽的生活方式,放松了自已世界观的改造,没有筑起牢固的反腐防线,使一些个别法官产生了“有权不使、过期作废”的心态,以案谋私,吃拿卡要,过着糜烂的生活。常常是“赌博一点两点不停、跳舞三步四步不断、唱歌五遍六遍不累、喝酒七杯八杯不醉、工作九件十件不对”。

三是廉政意识弱化,漠视党纪国法。有极少数的法官平时不注重廉洁自律,头脑里没有一点道德、纪律约束,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差,不能按党纪国法约束自己,错误地认为办点人情案、关系案是人之常情,吃点、喝点、花点不算啥。没有什么大不了事情。由于不注意小节,大事就难以回头,导致触摸了“高压线”、越过了“警戒线”。事实证明,一个自律不严和品德修养差的人,就会心浮气躁,耐不住寂寞,顶不住诱惑,就很难做到洁身自好,廉洁公正司法。

(二)客观原因

一是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是极个别法院,主要就是在队伍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表现之一就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同虚设,有的领导对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见多不怪,麻木不仁;有的领导担心影响集体“荣誉”,对群众举报转来转去,不负责任,甚至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有的领导不讲原则,求一团和气,做好好先生,帮助干警“遮丑”护短,查而不处,处而偏轻;有的领导干部己身不正,怕引火烧身,对上级交办查处的案件,能敷衍则敷衍,有时找各种借口顶着不办,甚至干扰上级查案。表现之二为领导班子民主作风差。少数班子成员之间缺少正常的相互监督和帮助,一团和气,息事宁人,好人主义盛行,使党的组织、党员干警起不到堡垒和表率作用。个别领导干部将公共权力“私有化”、“商品化”,成了腐败的带头人、领头羊,以致助长了一些消极腐败因素的滋生蔓延。

二是监督制约机制落实不到位。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方面,从外部监督来看,当前对人民法院监督的部门虽多,可制约监督主体各自为阵,力量分散,再加上缺少信息沟通和协调行动的机制,导致监督主体无法充分了解监督客体的真实情况,无法实施有效监督,使得监督制约往往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从内部监督机制来看,主要表现为“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监督机制不落实。由于现阶段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现状还未得到根本改变,“民不告官不纠”的倾向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再加上囿于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保障措施不落实等多方面的原因,如果哪一方面出现监督弱化、软化,就极易导致权力被滥用和司法腐败的滋生。

三是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近几年来,由于企业的“两危”,许多的“政企合一”基层法院的干警工资没有按公务员同等对待,造成了同一地区的干警工资差别很大,有的干警每月只有七八百元的工资,加上子女上学、物价上涨等因素,家庭生活已是举步维艰,再加之各种福利待遇落实不到位。在这种生活环境下,以案谋私等不良现象就难以避免地发生。干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得不到保障,生活环境复杂也是诱发法官腐败的重要因素。同时,社会其他行业不正之风侵蚀着人民法院,往往一案在手,说情者有之,斡旋者有之,行贿者有之,威胁者有之,各方考验或压力使少数法院干警不能把持住自己,走上违法违纪之路。

二、加强法院廉政建设的几点建议及对策

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如何,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关系到人民法院形象和声誉。因此,必须加强法院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法院整体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约

“一把手”的高度集权,对自己要求不严,对违法违纪问题就不能从严查处。对“一把手”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这也是导致司法腐败的一个客观因素。纵观那些落马的法官们,基本上是权力无限、私欲澎胀、肆意妄为造成的。一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乏力。普遍存在对本院主要领导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二是班子内部习惯于奉承、顺从,说好话、说假话、说院长最爱听的话,助长了院长的“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得不到有效贯彻;三是干警无法监督。干警对本院的重大决策不参与、不了解,信息不对称,无法对“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一些干警虽然对“一把手”的问题有所耳闻、有所了解,但往往害怕打击报复而不敢监督。为此,要严格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追究首推者的责任。在处理违法违纪问题上,“一把手”要不徇私情、决不手软地追究违法违纪者的责任,大力支持和督促纪检部门履行好职责、行使好职权,做好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

纵观那些司法腐败案件的发生,除少数客观因素外,还有一点就是监督不力造成的,有许许多多的案件如果监督得力的话就可以避免。可是主管领导护着,监督部门躲着,冤家看着,群众怒着,致使司法腐败泛滥成灾。因此,要给予纪检监察干部创造宽松的执法执纪环境。基层法院纪检部门可由市中院“垂直管理”。由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提职、晋级和工资等归地方管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只要“一把手”一干涉,就不敢深究查办了,如果“不听话”、“敢较真”,纪检干部轻者被调出,重者丢了乌纱帽。实行法院系统纪检部门垂直领导,有利于纪检干部“虎口拔牙”,敢于查处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使他们不能逍遥法外。要解决法院纪检干部职级差别问题。一方面由于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职级与院长职级不匹配,有差别,不利于监督。发生违法违纪案件,“一把手”让你查处,你就查;不让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只好“干瞪眼”了。只有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的职级与院长对等了,才能有利于监督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弱化,现中院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只有三五人,基层法院一个人,与纪检要求、工作和任务不能成正比,有的基层法院纪检组长或监察室主任身兼多职,有的进不了党组,有的职级理顺不了,有的纪检补帖没有到位等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强化纪检监察部门,中院纪检部门人员应配备6人以上,基层法院应配备2人以上,一是有利于符合法律程序,二是有利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三是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可由中院统一调动、交流和使用。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约监督机制

预防司法腐败,杜绝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关键在于构建监督制约机制,要以制度建设来保证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落实,各级法院在监督机制上狠下功夫。一要继续深化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及“五个严禁”规定来不断规范和完善法院各项工作的制度体系,从而来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二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程序,加强协调督办力度,探索“纠事与究人”相结合、执法监督和纪检监察相结合的办法,形成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制度,发挥更大作用;三要继续深化公开审判制度。要以公开促公正,按照依法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在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办案公正制度,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四要继续深化监督制约制度。法院队伍建设违法违纪现象时有发生,肯定有制度本身不健全、不完善的因素,但更主要的是违法违纪者都有一定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因此,必须建立使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监督机制。这个监督机制起码应包含道德监督机制、纪律监督机制、舆论监督机制、审判过程监督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对法院法官执法过程、执法环节形成有效监督,一旦出现腐败问题,可以得到及时发现和查处。

(四)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

制度再好,机制再全,不落实到位,不能从严查处和严格责任追究,只能是个“花瓶”、“摆设”。因此,及时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遏制司法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之一。一是要加大检查督察力度。加强检查督察是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可缺少的手段和环节,也是做到警钟长鸣,预防腐败的重要方法。二是要加大查处惩戒力度。为什么违法违纪时有发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其查处的力度不够。人民法院要针对执法中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和现象,抓住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坚决查处,使其罚当其罪,提高腐败成本,以儆效尤。三是要加大责任制落实力度。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队伍管理引咎辞职制度,引咎辞职就是干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庭室负责人应引咎辞职;庭室负责人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主管副院长应引咎辞职;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院长应当引咎辞职。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对队伍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监督领导责任。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意识,不能当老好人,要敢抓敢管,敢动真碰硬,只有落实“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才能使各级领导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在行动上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也才能严肃认真查处队伍中存在的各种腐败问题。要加强立案、审理、裁判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经受住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以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笔者认为,要想预防和彻底根治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就必须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公正执法能力。要构建以培养法官职业道德素养为基础,以增强“一把手”惩腐决心为动力,以加大纪检监察部门责任追究力度为手段,以落实各项监督制约机制为依托的“四位一体”反腐倡廉机制,要坚持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勤政廉政建设,健全法官保障机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就会祛除法院肌体上的毒瘤,就会拒腐蚀、永不粘,就会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司法腐败问题也就会迎刃而解,得到根除。

第二篇: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在全局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培训班上的

同志们:

近年来,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县交通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行业作风得到好转,交通良好形象得到树立,交通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先后荣获省级文明行业、市级文明单位、市级文明机关、“市级优秀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目标量化考核连续两年进入全县先进行列。行风评议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再有一年就为免评单位,可见2006年是我局搞好行风建设的关键年,也是局党组提出“树立新形象,开展新服务,创造新业绩”的开局年。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树立交通形象。这次培训班为期三天,采取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的领导作廉洁自律与预防职务犯罪辅导报告,邀请市法规科培训执法常识,收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大讨论等培训方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真正把这次培训班办成一次“干部职工思想大触动、执法行为大转变”的成功培训班。

为了办好这次培训班,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机关工委和县司法局的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为我们作报告这是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让我们以热烈掌声表示欢迎和感谢。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的意见,我就办好这次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培训班讲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和规范执法行为近几年来,我局在加强廉政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方面做

1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没有发生不廉洁行为,杜绝了公路“三乱”问题的发生,维护了交通形象,成绩值得肯定。但应该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不规范。少数执法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和工作方法简单。二是服务态度差、服务质量不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以及执法不文明问题。三是少数人“吃、拿、卡、要”为难业户。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交通形象。

为解决这些与交通发展不和谐问题,树立交通新形象,我们举办了这次“加强廉政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培训班,这次培训班意义重大,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推动全局行风建设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我局是政府职能部门,担负着全县公路建管、规费征收及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等工作,每一项交通工作都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我们执法水平的高低和服务质量的好坏都关系到全局的形象,每个交通执法人员的形象都代表了整个交通形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是保护干部,推进和谐交通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因此,我们要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视问题,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旨在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规范执法行为,维护交通形象。

在这里我代表局党组提“五个不准”。一是不准违规着装,执法不文明;二是不准违反廉政规定,“吃、拿、卡、要”,挥霍浪费三是不准执法犯法,越权执法、随意执法四是不准执法人员养车偷逃规费;五是不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二、坚持以正确的荣辱观指导规范交通执法行为。针对要解决的问题,下步工作中,突出抓好“六个”方面:

(一)抓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依法行政意识、法律纪律意识、执法为民意识。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全局干部职工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和宗旨信念。加大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的力度,通过正反两方面,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做到爱惜岗位,廉洁勤政。强化执法教育,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公路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做到熟练掌握,运用自如,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抓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做到“无情的制度,有情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健全对权力的制约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惩处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责任机制;五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依靠制度机制规范行为,使干部职工在制度面前不违规,按章办事,真正实现“办事有根据,查办有依据”,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大家的执法行为,在全局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程监控的制度约束机制。

(三)抓预防,使大家保持头脑清醒。把关口前移,提前预防,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对“权、钱、人”重点环节

3的预防,从源头上杜绝利用职务犯罪。只要在执法、服务中,有可能存在违规乱纪的,及时介入,落实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常敲廉洁钟,绷紧廉政弦,警钟长鸣,使大家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让权力成包袱,不为金钱所驱使,自觉廉洁勤政,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这也是我们常说的对事业负责、对家庭负责。

(四)抓监督,让大家不敢违规。权力应当成一种负担,当权利成为负担的时候,我们开展工作就会谨慎,不会犯错误。权力一旦成为乐趣,那么一切就完了,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出现不尽人意的现象。我们要强化监督手段,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随到哪里。突出抓好中层以上领导的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监督、干部任用监督、财务管理监督,创新监督方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开辟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得意见,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社会关注得热点、焦点问题,对一些不文明执法行为公开曝光。强化内部监督,局纪检组把主要精力用在廉政建设上,对此,局党组纪检组下达查处任务,发挥好局行风督查队的职能,加大督查密度与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明查暗访等办法,督查执法行为,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制止,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继续发生,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发生。关于治理公路“三乱”问题,市局已召开会议,对公路“三乱”问题态度很明确,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各区县严厉查处,市局将于近期组织明查暗访,

4各执法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不能因为自身失职,给全局摸黑。

(五)抓改革,体现公正用人。今后我们在用人问题上,主要看道德素质,看工作实绩,重人品,重实干。工作平推平庸,创新能力不强,没有大作为,执法行为有损交通形象的,该让位的让位。在这方面,局党组意见一致,下步局里将采取竞争上岗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把工作能力强,有活力,有闯劲,能干事、会干事、不惹事的,推上领导岗位。在竞争上岗中,按照岗位不同,对推选出的人选,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使其发挥应有的才能,不任人唯亲,做到唯才是举,真正体现用人的公平、公正。有人会认为,自己在位子上干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是不是不先要搞这样的改革。请你们不要有这样的想法,这是工作需要,我们是注重实绩,注重大伙意见。希望大家做好思想准备,真得因竞争落选的,不要怨这怨哪。我提醒在领导岗位上的,只要你们工作上去了,真正有能力,大伙也是会拥护你的。有能力的,能干事的,我们也不会埋没人才,通过竞争上岗一样把会你推上领导岗位。

(六)抓查处,使大家不存侥幸心理。抓预防,并不是不要查处,只有加大惩治力度,教育才有力度,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震慑力,改革才有推进力。通过坚决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惩治违规违纪现象,促使干部职工常“想想组织的培养,想想自己的辛勤努力,想想自己的幸福家庭”。自觉严守廉洁勤政,严格依法行政。干部职工不要存有侥幸

5心理,只要你敢违规违纪,我们一定严查,不要一时查不到你,心存侥幸。一个人只要有某种违规违法行为,必然留下蛛丝马迹,躲过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早晚会有一天被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希望你尽早整改,该补救的补救,改了还是好同志。继续顶风而上,我行我素的,是不会有好果子吃。查处中,严格查办纪律,不心慈、不手软,一查到底,确保查出实效、查出震慑力。我们对执法不严、违规执法、以权谋私、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旦查出,事实确凿,决不姑息迁就,该法办的法办,该停职检查的停职检查,该调离岗位的调离岗位,敲响警钟,杀一儆百,在全局形成“违规可耻,严格执法光荣”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警钟常鸣,常抓不懈,以实际行动维护交通形象树立新形象,开展新服务,创造新业绩,不是凭空喊口号,就会做到的,是要靠我们的共同努力。工作常抓常新,只有常抓不懈,牢记为民的宗旨,廉洁勤政,绷紧廉政弦,工作才不会出现偏差,思想才不会滑坡。能否自觉依法行政,能否自觉抵制腐败,关键是能不能正确看待权力和正确使用权力。作为交通执法人员,特别是处在领导岗位的,必须做到四个“时刻牢记”:

(一)牢记交通执法要求,真正做到规范执法。规范执法是我们执法最起码的要求,我们时刻要规范我们的执法行为。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常用的交通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持证亮证执法,挂牌上岗,风纪严整。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2人,例行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举止规范,用语文明。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执法,不私自越权执法,

6超范围查车,不打政策规定的“擦边球”。不“吃、拿、卡、要”,自觉拒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馈赠、宴请等。正确使用执法文书,规范填制文书资料。询问和检查必须同时制作笔录,所有文书资料立卷备查。交通行政处罚要认定事实清楚,适应法律得当,运用法律程序正确。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执收、执罚,杜绝乱扣滥罚现象。不得雇用社会人员参与交通行政执法。严格执行禁酒令,不酒后上岗,避免着标志服出入社会娱乐场所。

(二)牢记服务承诺,坚持敬业奉献,把群众最需要的送到群众的心坎上。我们是服务部门,为业户和企业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是我们的职责,也是体现交通形象的重要一环。我们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时时刻刻牢记服务承诺,做到承诺必践诺,提高办事效率,坚决杜绝践诺不到位、久拖不决问题发生。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不要小看一个举动,正是这个举动将会产生正反两种反映。领导干部要带好头,把群众所需做为第一信号,主动热情排忧解困,用实际行动,维护交通形象,树立“一个敬礼虚心,一句问候热心,一杯热水暖心”的服务新形象。

(三)牢记廉政建设规定,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杜绝铺张浪费。我们要牢记县委、县纪委出台的廉洁自律“五不准”、“八不准”和局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各单位要公开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全部上墙公示,实行阳光服务,严禁暗箱操作,给群众一个亮堂,不能遮遮掩掩,明明白白缴费。公路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严格招标程序,把工程发包给信誉高、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反对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7“政绩工程”,建设百年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杜绝公路“三乱”现象发生,要求所有执法人员,按照各自的执法权限,履行检查职责,不准无执法资格的人员上路查车,严禁超范围查车,代其他部门征费、罚款以及罚态度款等行为,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要厉行节俭,办任何事情一律从简,反对大吃大喝,办事讲排场,比阔气。这像一家人过日子一样,整天大手大脚不在乎,富日子也会过穷的。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浪费行为是与贪污并重的犯罪,我们要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反对铺张浪费,形成勤俭持家的良好风气。

(四)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权力具两重性,一方面可以用来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以权干事,因权扬名。另一方面,也可能利用权力谋取个人或少数人的私利,使人堕落,因权败身。我们必须坚持为民掌握和行使权力。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使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声败名裂,甚至锒铛入狱,既害了自己又害了家人。这些人放松了对自己的管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不管不顾贪财敛物,大家都听说过的,你像成克杰、胡长清、李真等利用职务之便,成千上万的敛取钱财,最后成为阶下囚,成为历史的罪人,你说他们这是何苦呢。在这里,我给你们举个反面典型,据报载,北京公路局原局长,在他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发包工程时收取贿赂,高速工程项目一个工程段一次收取500万元的好处费,小工程一次收个10万、20万他都看不上眼,承包方为承包到工程拉拢他,出入高级酒店,

8花天酒地,甚至到澳门豪赌,一掷千金连眼都不眨,直到东窗事发,才翻然醒悟,后悔不已。在他悔过书上他是这样写的“我被金钱左右了价值行为取向,贪婪使我失去了自由,我愧对党对我的教育。”这就验证了一句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人都是不想犯错误的,犯错误是一步一步的,刚开始都是从一条名烟,一块高档次手表等开始的,还胆惊害怕,最后发展到收取大额钱财,理所应当,胃口越来越大,由“小贪”变成“大贪”。我们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我们交通部门管辖这全县4000多辆运输车辆及全县县乡道路建设与养护,可以说是小有权力的部门,每个站所、科室都分管一摊,业户到我局办事,向业户“吃、拿、卡、要”就是犯罪,不要认为吃业户一顿饭、收业户一袋土特产无所谓,这跟收取钱财没有什么两样。我们不能存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给你们权力是为业户服务,不能拿着权力为难业户,给了好处乱办事,不给好处靠边站。我们要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淡泊名利,为了一条烟,一袋特产,乱开口子,违规办事,既是对交通工作的不负责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我们每个单位都有收费项目,将规费、罚款随便挪用,甚至拒为己有,中饱私囊,从一块钱开始,放在自己腰包里感觉没事,一看没事,心安理得,手越伸越长,我想伸长了早晚会漏出马脚,事情败漏,后果我不说你也会知道下场如何,就为那几个钱,丢了公职,砸了饭碗,甚至判刑,家庭受影响,你们自己想想值得吗。我不想在座的为谋取个人私利,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要常敲警钟,加强自我约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克服拜金主义,好好把握来之不易工

9作岗位,以史为鉴,正确对待权力,不要把心思放在怎么捞点好处上,搞些歪门邪道,这既是忠告,也是良言相劝。我们要牢记为民服务宗旨,牢记我们的职责,干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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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我水政监察中队通过采用以上四点,在执法力度、广度和效率上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历年连续荣获多次表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群众好评。我们今后要继续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作法,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人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水政监察中队陈雷

201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