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准则检查考核通知

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廉洁规定》),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自颁布实施以来,对于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抓好这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义煤集团公司实际,近期将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各部室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2)“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3)“节日病”治理情况;

(4)领导干部私自从事盈利性活动治理情况;(5)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治理情况;

(6)领导干部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7)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相关问题治理情况;

(8)巩固厉行节约工作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二、步骤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1月5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以前)

各单位各部室要严格按照本《通知》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100%,并及时向集团公司纪委提交专题报告。其中各单位各部室请于8月18日前向集团公司纪委报送本单位本部室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处级干部的自查自纠情况由各单位各部室负责收集整理,并形成专题报告一并报送。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21日至11月5日)各单位各部室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对所辖部门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面不得低于所辖部门和单位总数的30%。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本单位本部室显要位臵或者内部网络进行通报或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8月下旬,集团公司纪委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各部室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各部室要在11月5日向集团公司纪委提交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含处级干部的相关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谋划,深入研究,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单位纪检机关要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督导检查组,认真细致地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二)讲求方式方法。要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方式方法,广泛了解被检查单位、部门的有关情况。要注意利用干部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廉洁规定》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

(三)确保工作成效。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中共义煤集团公司纪委2011年8月4日

第二篇:廉政准则检查的通知(定稿)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纪委,市直各单位纪检组(委):

现将《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贯彻落实。

附:《2011年学习情况自查统计表》

《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件处理情况自查统计表》

晋中市纪委监察局

2011年9月2日

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

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最近,中央纪委、省纪委相继下发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作出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的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检查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型跨越发展、建设全省“四化率先发展区”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的工作重点,着眼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全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广泛了解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有关情况,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提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检查对象和主要检查内容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市纪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其他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学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是否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征文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行了系统学习;是否把《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和相关内容,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2、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晋发„2010‟7号《通知》要求,对照《廉政准则》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是否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精神,认真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的问题;是否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纪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3、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同时要检查各地是否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4、长效机制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是否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参加了《廉政准则》的专门培训;是否采取一定形式,围绕“八个严禁”、“52个不准”开展了对照检查和自查自纠。

2、执行《报告有关事项规定》和《移居管理规定》“两项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山西省贯彻实施两项法规的工作细则》(晋组发„2011‟2号)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情况,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三、专项检查的形式和方法

(一)检查形式。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查两种形式。

(二)检查方法一是听取被检查地区、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汇报;二是召开不同类型、层面的座谈会;三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四是与相关干部群众进行个别约谈;五是受理信访举报;六是组织民主测评;七是注意利用巡视、换届考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其他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成果,对被检查单位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客观的分析判断

四、专项检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10日前完成)

在这一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自查面达到100%,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提交专题报告。其中,各县(区、市)、市直各单位要于9月10日前向市纪委报送本地区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情况;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做法及成效;三是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四是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10日至10月底)

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市纪委将派出检查组,对照本《方案》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对各县(区、市)、市直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主要包括听汇报、开座谈会、查资料、个别约谈、受理举报、民主测评和意见反馈七个环节。其中,汇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本地区、本单位廉政准则开展的基本情况;二是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三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四是关于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长效机制建设方面的建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问题所具有的重要意义;要把专项检查的过程作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作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过程,作为深化专项治理、促进解决违反《廉政准则》突出问题的过程,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构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长效机制的过程,切实增强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亲自部署,精心组织,深入研究,加强领导,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纪检机关要具体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

(三)注重工作成效。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其产生原因,注意了解把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特点规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监督检查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第三篇: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通知栾纪通[2010]3号

中共栾城县纪委栾城县监察局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

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

今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发„2010‟3号,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成果,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月23日,中央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对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学习贯彻,全1面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对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各单位要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高标准抓好贯彻落实。

二、营造学习《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

全县各级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一是各单位要把学习《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和机关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保证《廉政准则》党员干部人手一册,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3次,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二是在认真学习的

2基础上,每名党员干部都要联系自身实际,就如何学习贯彻好《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勤政意识,撰写1—2篇体会文章。科级干部心得体会文章要于4月10日前报县纪委党风室。三是充分运用县政府信息网、县电视台、《栾城报道》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县政府信息网要及时刊登各级领导的讲话及会议精神,县电视台要原文播发《廉政准则》不少于3次,《栾城报道》要开辟专栏,报道各单位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经验做法。各单位也要利用公开栏、宣传橱窗、专家辅导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四是各单位要于4月底前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进行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进一步加深对《廉政准则》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县纪委要组织对科级干部进行《廉政准则》知识考试。

三、全面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

一是对照规定,进行自查自纠。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廉政准则》为镜,采取自己检查、同志帮查和互相检查等形式,认真分析和查找自身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写出自查自纠材料。二是召开专题讨论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在对照自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召开专题讨论会,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及个人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针对自查自

3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制定整改措施,搞好整改。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廉政准则》新要求,修订完善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办法,制订《廉政准则》配套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管理链条,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四要进行公开承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和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部门廉政承诺,公开廉政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的领导

各级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一要健全机构,周密部署。各单位都要成立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门部门、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要坚持三个结合。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维护《廉政准则》,模范执行《廉政准则》。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廉政准

4则》的学习贯彻,加强对每名干部学习情况的检查,要重点查看集中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文章、自查自纠材料等,对学习不认真,支应凑合的予以批评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对各单位《廉政准则》学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不安排,学习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共栾城县纪委

栾城县监察局

2010年3月9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准则通知

中共栾城县纪委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

(共印120份)

5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为进一步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际,制定本准则。

总则

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

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6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严肃纪律,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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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通知》后,领导组高度重视,对抓好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对照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集中学习和自学活动,主要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10‟3号)、《中共xx省委关于贯彻实施的通知》(x发„2010‟7号)以及2010年2月23日贺国强同志在“全国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为明确学习重点和方向,领导组要求全系统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掌握“8个严禁”、“52个不准”的具体要求,注重用这些要求检查、规范自身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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