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廉政承诺书
窗口单位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给客户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树立良好的个人和企业形象,我承诺在今后工作中,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避免经济违规行为,确保在我分管范围内,不出现以下情况:
1.对客户进行吃、拿、卡、要,接受客户请、送等情况;
2.对举报人员或客户进行打击报复等现象;
3.给公司形象、财产造成损失,而个人在经济、荣誉上受益、在心理上得到满足;
4.其他经济违规情况。
如出现以上任意一种情况,我愿接受公司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直至免职的处理。
单位负责人:
承诺人:
年月日
篇二: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承诺书
部分市直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
诺书系列一
某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2011-09-02按。根据中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重点抓好一批联系民生紧密、服务群众直接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现将其中10个市直窗口服务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予以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评议监督。
1.市卫生局公开承诺书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书
3.市信访局公开承诺书
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书5.市教育局公开承诺书
市卫生局公开承诺
为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要,严格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实惠,市卫生局特向全市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作如下承诺:
一、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化管理,简化政务大厅的办事程序,在政务大厅受理的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共10项)实行一站审批,一个窗口对外,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二、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13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实行零差价销售。全市所有县及县以上公立医院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采购中标药物,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三、实现新农合即时结报。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出院时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报销,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补偿率达70%,最高支付限额由去年的6万元提高到8万元;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逐步实现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平产分娩免费。在新农合中积极开展对农村贫困人员白内障、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重症精神病等疾病的救助活动。
四、在具备条件的麻阳县推行参合农民乡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用全免,条件成熟时在各县(市、区)推广。
五、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行十项惠民便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无假日门诊,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实施便捷、优质、高效服务。
六、在全市所有二级医院推行优质护理服务工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七、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避免重复不合理的检查,减轻患者负担。
八、开展专家名医下基层、医生联村(社区)等服务活动和对口支援、培训工作,继续建立省、市、县、乡镇(社区)医疗机构互联机制,上级医院在医疗技术、医疗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下级医院支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水平。
九、卫生局实行党务、政务公开,做到依法行政,医院实行党务、院务公开,推行阳光工程。
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力度,对医疗机构乱收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药品回扣等违纪违规问题,欢迎广大群众举报,举报受理单位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纪检(监察)室和医疗机构纪委。
监督电话:0745-2255562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提升行政执法效能,推动全民创业,畅通市场准入渠道,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代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诺如下:
二、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提质。按照“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依法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积极支持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允许各类创业主体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公司,力争使全市市场主体增量提质,增长率、提质面均达到10%以上。
三、大力推进商标战略,不断提升怀化品牌竞争力。主动开展结对联系指导服务、兴企维权助导服务、规范经营劝导服务、宏观信息引导服务等系列服务,继续推进商标梯次培育计划,力争今年全市新注册商标300件以上,农产品商标150件以上,争创著名商标15件以上,驰名商标数量翻番,形成“一县一牌、一乡一品”的商标品牌格局。
四、扎实开展监管执法,保障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红盾护农、打击传销、食品安全监管、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虚假广告、治理商业贿赂、清理取缔无照经营等专项整治行动,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坚持勤检多查、严管重罚。
五、扎实推进12315维权网络建设,切实维护民生权益。12315工商维权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强化12315维权窗口建设,指挥中心调度案件及重大消费申诉,做到城区半小时、农村两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分流转办案件及一般消费申诉4个小时内联系申诉人,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省工商局“八条禁令”,强化内部监督。对本单位发生的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不廉洁行为,严肃处理,严格问责。
监督电话:0745-223307
4、2249810某市信访局公开承诺
为畅通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为党分忧,为民解难”,代表全市信访部门公开承诺:
篇三:窗口单位服务承诺参考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全中心干部职工要规范服务行为,凡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服务内容要作出服务承诺,并做到举止文明、服务到位。
第二条服务承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把各项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第三条对外服务应履行八项工作承诺: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第四条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要求办理的属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能及时给予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能办但一时无法办理的要说明原因,并向其承诺办理时限,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的,要在承诺时限内通知当事人;属单位职责,但因政策、资金、计划等限制不能办理的,应认真解释,充分说明理由。
第五条未按承诺和规定时限办事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相关人员通报批评或取消当年考核的优秀等次;对相关负责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首问责任制
第一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来电话)办事、咨询时,接受询问的首位工作人员在职能和岗位职责范围内必须解答、办理或者交经相关办公室(人)办理的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首位接听电话或接待来访咨询、办事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办结,手续不全或未能及时办结的,应主动说明原因;对不符合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条服务对象提出的服务事项,属于本镇其他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主动负责联系。必要时,应请服务对象留下联系电话并告知有关经办人,同时将经办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告知服务对象。事权管辖不明确的,应及时报请领导批办。
第五条对不属于本镇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予说明;属于保密范围的事项,按保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应文明礼貌、主动热情,使用文明语言。
第七条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首问责任人镇纪委将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情节严重的将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镇纪委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落实情况好的,将进行通报表扬。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限时办结制
第一条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对象到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要求事项的制度。
第二条限时办结制度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答复时限以收件日作为计算工作日的起始时间,要以依法及时、方便群众为标准,让办事人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不得推委、拖延、扯皮。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职责范围的事项,做到随到随办,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办理时限规定的,尽量缩短时间、及时办理;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对领导交办事项及其他需要及时办理的事项要及时办理。
第四条对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等事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自受理之日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提出信访处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的理由。
第五条对请示性事项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出明确答复,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要及时向服务对象说明原因。
第六条执行上级各项重大决策,应当及时部署和落实。不需要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充分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制定工作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保证随时在岗,不因主办人员不在岗而影响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人在岗时,要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告知,并明确办事时间,以方便群众。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职责,充分发挥其监督管理作用,确保便民服务大厅的规范运作和高效服务,制定以下制度。
一、受理部门
茅坪镇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设在镇纪委)。
二、工作职能
负责检查监督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受理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各窗口行使职责、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廉政勤政情况的投诉。
三、投诉方法
办事者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窗口工作人员违反服务行为或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均可投诉。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四、投诉受理
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负责投诉者的接待、受理。对投诉者的接待要礼貌、热情、诚恳,要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认真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五、投诉处理
便民服务效能投诉中心对涉及到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应立即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事项的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便民投诉中心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投诉事项的追踪处理,直到处理完结。
六、对违纪工作人员的处理
便民投诉中心对涉及到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如有借故刁难,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和其他不良行为者,情节轻微者予以教育惩戒;情节较重且造成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视其身份,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或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茅坪镇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
值班主任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大厅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大厅的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管理档次,为办事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主任
由便民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挂牌上岗。
二、工作职责篇四:昌乐县人民医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书
昌乐县人民医院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全面贯彻昌乐县卫生系统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促进我院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廉政承诺:
1、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积极维护班子团结,决不各行其是。
3、不利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不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不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
4、不接受病人和服务对象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可能对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不用公款支付高浪费娱乐活动。
5、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或打着本人的旗号谋取私利。
6、不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营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等。
7、各科室不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营锱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钱财物在科室私设“小金库”私分划归个人。
8、不接受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药购销招标活动中,营销人员以各种名义赠送的钱物。
9、不违反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违犯,自愿接受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
承诺人: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
昌乐县人民医院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保证和促进院党委、各支部、各科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医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按照县卫生局《2011年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特制定签定《昌乐县人民医院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如下:
第一条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上级关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各项要求,加快卫生事业改革,促进医院医疗护理质量又好又快的发展;加强对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各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全院上下一条心,一股劲,推试点、抓建设、促农合、纠行风,建设“服务好、质量好、
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百姓放心医院。
第二条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执行力
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作风建设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和每位党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好组织生活庸俗化问题。
要教育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到医疗护理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按照县委提出的“三个十年’’的标准要求,深入解决境界、思维、办法问题,真正做到敢想、敢干、能干。要督促广大干部职工把解放思想落实到排困解难、干事创业上,力戒那种在口头上解放而行动中不解放、在理论上解放而具体工作中不解放的做法,彻底解决满足现状、不思进取问题。
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谋群众利益、谋医院发展。到基层、到一线、点对点抓落实,面对面办实事,进一步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风气,彻底解决推诿扯皮、作风漂浮和不作为问题。
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作风。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完善医院重要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理财等制度,加强医院资金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和公开制度,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开支,坚决反对和制止一
切奢侈浪费行为。办公费、交通维修费、会议费、电话费、接待费等一律比2009年压减5%以上;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各支部党员干部要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医院发展和改善民生上,以清廉的作风带领干部群众共克时艰、加快发展,彻底解决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问题。
继续积极参加“阳光政务会客厅”和“阳光政务面对面”等政风行风热线回访活动,创新纠风治乱工作载体,提高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效率。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为切入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看病不放心、防保不到位”问题,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第三条加大创新优化力度,确保医院经济发展取得实效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在全院倡导“一线工作、星级服务、限时办结”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健全完善服务承诺,全面落实医护人员“首诊负责制”和“首接负责制”,凡是承诺了的事情,就要不折不扣地兑现落实;凡是已经接手的事情,就要马上就办,限时办结。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单位负责人:
承诺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