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现场检查的通知

第一篇:

1.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现场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

现场检查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中铁十监„2016‟73号)要求,定于2016年3月底开始,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含项目部)、局属项目经理部(指挥部)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依据《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中铁十监„2016‟73号)文件中监察重点内容和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是否制定并发布,内容是否合规,部门职责是否明确;

2.所购车辆是否有审批文件,配置数量及标准是否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账外或无计划购置车辆;

4.油料、通行费用集中支付、定点维修保养协议是否完备;

5.运行费用台帐是否规范,有无统计、分析和评价资料;

6.公车签派制度是否完整并严格执行;

7.公务用车监督举报渠道是否畅通;

8.司机人员管理及奖惩制度管理是否规范,外聘司机聘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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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是否合规;

9.车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及费用报销是否规范;

10.车辆租赁审批是否合规,有无违纪违规事项;

11.车辆的处置、报废、置换、出售等程序是否合规;

12.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精细化督导检查发现的有关车辆管理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13.股份公司模拟政府审计、亏损项目审计、国资委经济责任审计和股份公司巡视中发现的有关车辆管理问题是否整改落实;

1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事项

二、检查方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用查阅法、询问法、核对判断法、穿行测试法、指标对比法等方法进行,以定性评价、发现问题为主,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召开检查组预备会议。部署检查任务,宣布检查纪律,讲解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分工。

2.召开首次会议。介绍检查组成员,说明本次检查的目的、检查程序、检查内容。

3.听取工作汇报。简单汇报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情况,包括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建议。

4.现场实地核查。现场核查公务用车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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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内业资料检查。查阅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制度办法;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台账记录等;公务用车处置报废情况等。

6.召开检查组内部会议。汇总情况,交换意见。

7.召开总结会议。检查组组长向受检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指出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效能监察建议书。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组成

集团公司成立检查组。组长由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集团公司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和办公室副主任担任,检查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和办公室人员组成。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将对重点单位进行现场督导检查。

四、时间安排

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现场检查行程安排见附件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现场检查重点是所在片区内各子分公司机关、局属指挥部(代局指)和局重点监控项目部。各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的通知》(中铁十监„2016‟73号)要求的监察重点,逐条完成自查自纠,据实撰写自查自纠报告,填报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车辆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二)并按照要求上报,做好迎检工作。

五、有关要求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把公务用车管理作为加强项目管控、降低成本费用支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抓手,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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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要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对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不力和没有明显效果的单位,将通过下发通报、监察通知书、约谈等方式,限期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案件线索,要立案调查处理。

检查组成员和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集团公司“十三项措施”要求。

附件一: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现场检查行程表附件二:公务用车管理效能监察车辆基本信息表

纪委监察部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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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公务用车检查的汇报[1]关于对教育局、公安局等21个单位公务用车清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汇报

第一检查组(2011年8月22日)

按照..县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公务用车清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第一检查组一行四人,于8月9日—8月12日,历时四天,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先后对教育局、公安局等21个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我们发现单位领导大多数能够重视,及时指定专人,认真开展自查,仔细填写登记表,按要求作出承诺,公务用车清理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统计结果

经过检查统计,21个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44辆,按不同形式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按车辆使用性质分:一般公务用车86辆,执法执勤用车158辆(大部分集中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单位);

2、按车辆类型分:小轿车154辆,越野车22辆,客车16辆,专业车34辆,其它类型18辆;

3、按购车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购车101辆,自筹资金购车65辆,上级拨付车辆77辆,租用车辆1辆(县文广局)。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领导重视程度不够,未能按时上报有关资料,还有单位至今未报车辆登记表和承诺书

2、个别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完善,车辆信息不全、没有购车价格、装潢价格

3、个别单位存在租车情况

三、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清理的核查工作,彻底摸清超标、超编的车辆情况。抓住重点,对重点单位再核查一次。

2、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各项制度,探索构建内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公务用车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3、建立完善县纪委、财政局、公安局等联合监管公务用车配备管理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分头把关,从严实施

4、接受群众监督,要求各单位将公务用车经费支出作为政(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规定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进一步加强对公务用车各项管理制度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各单位对公务用车清理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第三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学院公用车辆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管理,院长办公室指派专人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调度

2、车辆使用由院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和安排

3、院长办公室指定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学院公务用车,司机对驾驶车辆的安全负责。特殊情况下,确需调整驾驶人员时,应取得院长办公室批准。

4、严禁公车私用,司机未经院长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学院按制度予以处罚。

5、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司机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司机应及时向院长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6、未安排出车任务的车辆,白天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前指定车位,夜间及节假日停放在各自车库内。非公务活动,严禁将学院公务用车停放在餐饮、洗浴、歌厅等娱乐场所。

7、学院领导在省内出差需用车辆时,必须经分管院长办公室的院领导同意,由院长办公室安排。跨省出差不予安排随行车辆。

8、院长办公室建立车辆使用档案,做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由院办行政科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9、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司机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统一保管。车辆发生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

二、车辆维护

1、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2、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司机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主管领导书面同意,到学院指定维修点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行政科留存。不经办公室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3、整车维修、总成维修及维修预算金额超过1000元者,需经车辆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

4、学院办公室与学院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计财处结算

5、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车辆用油

1、车辆用油由院长办公室签单,统一定点定量加油

2、确因特殊情况,无法领到加油单时,经行政科领导同意,司机可临时签单加油,但应于两日内到院长办公室补领加油单据,到加油站换回欠条。学院不负责司机所签加油单据的结算。

3、长途出差往返300公里以上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院长办公室行政科,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院长办公室行政科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司机的管理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2、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院和办公室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

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3、遵守保密制度,对学院事务做到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4、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5、司机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6、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司机个人承担。

7、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8、司机要保证车辆的安全,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离开车辆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9、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10、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11、因司机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司机个人承担

12、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必须立即报告院长办公室,并保护好现场,待学院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13、司机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14、司机须按值班表认真值班,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值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五、补助和奖惩

1、各类公用车辆驾驶员出车补助实行定补与奖励相结合的办法,以调动驾驶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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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