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突出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深刻反思,深入研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列明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立行立改,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
3月8日,反馈会议召开后,局党委书记王国宾立即主持召开局党委会议,深入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会议要求务必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要求上来,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头等大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落实好、完成好。整改工作要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努力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正风肃纪、克服积弊、建章立制、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3月17日,局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宾同志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的协调、督查。在集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党委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9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落实工作,同时在局党委(扩大)会、局长办公会、党建工作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等会议上多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专题督查督办行动37次,确保了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3月31日,市委常委刘庆生同志专程到市城管局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和督促我局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分析、反思、研究,抓好整改落实。
(三)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职责细化任务。
局党委针对巡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一一对照检查,逐条分析查找原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问题和建议,细化分解成8个方面24个问题,并一一对应确定8个方面24项整改任务,明确了每一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帐,实行逐条核查、销号管理,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也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国宾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四)敢动真格求真务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局党委在整改工作中,不搞适可而止,不做表面文章,而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动真格求实效。两个月来,修订完善和新出台了《市城管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市城管局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十不准”》等规章制度33项;
根据核查结果依纪依规对存在问题的11个单位和12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对1人终止提拔任用程序并进行岗位交流,对2名领导干部转非处理,对38人开展了谈话提醒,纠正过错行为并追回损失72.43万元,已收回问题物业16处。目前,24项整改任务已按期完成22项,基本完成2项,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觉悟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有了根本性转变,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党委班子集体议事制度更加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规范,内部审计监督得到加强,不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得到纠正,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得到有效控制,物业租赁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抓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6个方面存在问题,局党委认真对照检查,积极采取措施,逐个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通过严抓严管、真抓实干,务求做到件件有回应、条条有落实、事事见成效。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加强党建和纪检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突出解决“党建工作薄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和形式主义”问题。
1.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修订完善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促进局领导班子集体议事规范化、制度化;
督促指导局属单位党组织完善集体议事规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二是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督导行动。成立局党委督导组,对全局系统18个直属单位党组织和8个局机关处室党支部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基层党组织抓任务落实、制度执行和工作“留痕”等情况,通过开展基层党建专项整治,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加强全局系统党的建设。三是抓好基层党组织换届。督促局属单位及时做好党组织班子任职期满换届工作。目前,全局101个基层党组织已全部完成换届。其中,包括3个长期未换届的党组织已完成换届。另外,2个未按局党委批复成立党组织的单位已按批复成立党组织;
1个不符合设立党委条件的党组织,局党委已撤销了原成立党委和纪委的批复。
2.实施局领导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局党委班子把党建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以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制定并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选择党建工作相对薄弱或承担今年我局重点工作任务的党组织开展挂点联系,局领导不定期深入挂点党组织研究指导党建工作,参加中心组学习和组织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3月以来,已组织开展局领导挂点联系活动8次。在局党委班子的带动下,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3.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大力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日常管理。二是坚持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理论+业务”、“一月一专题”的原则,局党委每月一次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三是不定期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增强政治敏锐性。
4.加强纪检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纪检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市纪委批复同意,局党委专职副书记丘孟军兼任局纪委书记,同时,局纪委还增加配备了一名副书记,调整了两名纪委委员。建立健全局属单位纪检机构,设党委的5个单位均设立了纪委,并配备专职纪检干部,设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明确一名纪检委员分管纪检工作。二是完善局纪委议事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城管局纪委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纪委议事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印发《市城管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明确党委班子主体责任31项,主要领导主体责任21项,分管领导主体责任共76项,同时,督促局属单位党组织参照制定本级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认真抓好落实。
5.强化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一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十不准”》,要求全体在编干部职工认真对照检查,并如实报告“十不准”个人事项,对违反“十不准”问题进行了整改,已落实整改单位2个、干部职工4名。二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物业服务项目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建立廉政承诺、监督检查、履约评价“三大机制”,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三是在全局总结推广公园管理中心加强外包服务监管的有效做法。对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单位,采取约法三章、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强化监管等系列举措,用“一瓶矿泉水”的量化概念,与服务企业建立干净清爽的合作关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6.严格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敢于较真碰硬,严格落实核查问责,突出解决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核查处理。成立核查问责领导小组,深入巡察反馈问题单位开展专项核查,通过调阅资料、面对面谈话和电话问询等方式,重点对工程服务项目招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垃圾设施运营监管以及物业租赁收支管理等四大方面共9项具体问题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并依据相关规定对11个单位、12人进行了问责处理。二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实施《市城管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近两个月来,局党委对干部谈话提醒38人次。三是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结合近年城管系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局纪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新入职人员的廉政纪律教育,对苗头性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局属灯光中心、监察支队等多个单位也以不同形式组织开展了“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廉政纪律意识。
7.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修订完善市城管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有关规定,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相关经费管理,公务接待费一律按零增长控制,从严控制会议费等支出。实施“三公”经费阳光工程,今年一季度局系统单位“三公”及会议费数据已进行公示。三是建立健全培训审核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培训管理规定,建立局属单位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经单位党组织审议后,报局人事部门审核的制度,严格把关培训内容、方式、地点和费用开支标准等,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培训活动,定期检查局属单位培训开展情况。
8.深入开展“行走深圳”行动。局党委认真贯彻市委“城市质量提升年”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城管工作实际,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行走深圳”行动。以雷厉风行、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的“行走”作风,以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线路的“行走”方式,以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协同作战的“行走”机制,直奔基层、直面问题、直击现场,通过“行走深圳”微信群曝光揭短、指出问题,并跟踪督促各区、各街道落实立行立改、真抓真改,重点解决城中村、背街小巷、集贸市场等环境脏乱差以及市容秩序混乱等问题,有效提升了市容环境质量和水平。在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局领导班子成员开展“行走深圳”共近300次,其中,王国宾局长带头开展行走达78次,在百日内走遍全市74个街道。三个多月来,一些城市管理多年顽疾和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迎刃而解,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行走深圳”,形成了一种抓基层求实效的城市管理“一线工作法”,凝聚了一股勇于攻坚克难的“行走新力量”,建立了一个城管、交委、交警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的“行走新机制”,得到了市委常委刘庆生同志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市上下已形成一种“用脚丈量深圳每一寸土地,用心做好城管每一个细节”的良好工作氛围。
9.切实转变文风会风及改进宣传工作。局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转变文风会风,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拳绣腿,反对文来文往、以会传会,坚持以实干抓落实、以实效论英雄。一是严控文件数量,能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比如,局领导在会上的发言稿,原则上不以正式文件专门印发。今年上半年以市城管局名义印发的文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约三成。二是压减会议数量和时间,能套开的会议尽量套开。经常利用早餐会时间商量解决日常工作问题,将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与维稳和安全形势分析会套开,将局长办公会、局党委扩大会、局党委会议套开,通过合并套开会议,有效节省会议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制定《市城管局办文办会处理规范指导意见》,修订《市城管局领导审签事项划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四是改进宣传工作。加强统筹策划,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宣传,除了利用报刊媒体开展系列主题宣传外,还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和先进做法,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0.创新推进“两个打造”等中心工作。一是以实施“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制度和推行“公厕革命”为重要抓手,大力推进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从今年开始,市城管局在全国率先开展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委托第三方机构采用现场考察和居民满意度调查方式,对全市74个街道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价,每月排名向社会公布,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通过实施“街道环境卫生指数测评”,促进街道环卫工作知耻而后勇,比学赶帮超,推动环卫辖区管理责任制有效落实。另外,今年年底前,我市将按照高品质高标准完成全市200座市政公厕、公园公厕管理提升改造,打造公厕示范标杆。二是以建设花卉景观大道、花漾街区、街心花园等为重点任务,按计划推进打造“世界著名花城”各项工作;
同时,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改造、推进特色主题公园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公园之城。三是办好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以大会召开为契机,全面提升市容环境水平,通过大会的举办,全面展示深圳绿色发展成就。
(二)严格项目招标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突出解决“项目‘倾向性’招标及实施监管不到位”问题。
1.完善项目招标和实施监管制度。一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预算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项目评审机制。对部门预算5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以及100万元以上的临时新增工程、服务及货物类项目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从严把关、科学评价项目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及效益费用等;
对10万元以上的工程施工和工程服务造价项目,实施第三方审核机制,按审核价进行招投标,降低工程核减率。二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打造阳光自行采购平台。对标的1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全面推行“优选抽签”采购模式。同时,正在修订《市城管局建设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将对局系统工程和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开展定期及不定期抽检,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办法》和《市城管局建设工程履约评价办法》,完善中标单位监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
2.推进项目招投标公开公正透明。一是推进公园劳务派遣项目重新采购。将公园管理劳务派遣服务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分为后勤辅助类、技术工种类、安全管理类等三个项目类别,并将花卉园艺、绿地管护人员和维修班组剥离纳入公园绿地管养服务项目。经过重新核定,编制用工需求、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分配方案,经公园管理中心专题研讨会、主任办公会、重大议事会等3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征得市财委同意后,重新挂网公开招标。后勤辅助类岗位和技术工种类岗位两个项目同时招标,不得由同一家公司中标。在采购中心推荐“n+2”名供应商后,仍一律采用抽签方式进行定标。二是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认真制定招标文件,合理设置资格要求、技术需求、评分细则,严禁设置“倾向性”招标条款,明确禁止转包,明确分包事项以及违规处罚措施,招标文件上报市城管局审定,确保下坪场新一轮垃圾填埋运营、臭气治理提升运行、渗滤液处理等项目招标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施物业管理专项整治,打造健康阳光物业,突出解决“物业管理混乱、问题和关系物业多、物业租赁资金监管缺失”问题。
1.建立完善物业监管制度。一是完善物业资产管理数据库。组织对全局物业情况开展全面梳理核查,分门别类,摸清家底,为物业精细化管理提供支持。目前,全局系统共有物业1241处。二是严格执行物业出租使用审批。按照市城管局物业出租管理规定,对商业物业招租一律公开招投标,坚决杜绝关系物业、人情物业。三是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实施《市城管局商用物业租户履约评价管理办法》,强化物业租赁租金及使用安排的动态监管。四是加大物业巡查核实力度,确保自用物业和出租物业租赁使用行为安全合规。
2.着力协调解决物业管理历史遗留问题。一是落实关系物业整改,全部收回公园小卖部经营物业16处。其中,深圳湾公园7处、莲花山公园8处、儿童公园1处,上述物业收回后不再对外出租,在公园16个点放置了38台自动售卖机,为市民提供服务。二是采取“一案一策”,实施问题物业整改。对1处物业,已协调法院张贴执行公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执行过程有关问题;
对4处物业,已再次向法院提出加快强制执行进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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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