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述廉对象

述职述廉对象为: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职责情况

1、政治学习、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群众观念和团结协作等方面情况;

2、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等方面情况;

3、事业心、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情况;

4、履行岗位职责所取得的成绩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等方面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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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重视。各乡镇党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领导干部因故确实不能参加述职述廉会议的,应提前向党委(党组)请假,党委(党组)应指定专人代其宣读述职述廉报告。领导干部要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报告情况。

(二)认真整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是加强群众监督和干部自我约束的有效措施,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对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处理。群众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和述职述廉报告提出的意见和民主测评情况,以及对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对在述职述廉中有隐瞒、回避重要情况,以及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县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责令立即整改。构成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三)注重实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对述职述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述职述廉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考核奖励和选拔任用中去。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述职述廉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材料和廉政档案。各乡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以开展述职述廉工作为契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工作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