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旗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布局,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明晰具体内容和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并报旗委和旗纪委备案。年中,加强动态管理,跟踪督查。年底,对照责任清单,认真总结责任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2、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2次以上;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安排部署下一年工作;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发挥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为成员,明确专门人员负责主体责任落实的具体工作。半年听取一次部室及二级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好分管责任,督促部室及二级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搞好落实。

4、抓好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部室办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部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指导部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从而建立起责任体系和主体责任传导链条。

5、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落实“一案双查”制度;采取日常督查、半年抽查、年终考核、民意测评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情况,发挥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部室办、二级单位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6、加强对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经常性教育,积极开展向社会服务对象、社会义务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开展反腐倡廉民意调查,了解掌握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

7、每年12月底以书面形式向旗委、旗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定期向本单位(系统)及服务对象通报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情况

(二)选人用人责任

8、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作用,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部室办及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掌握思想动态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管好用好干部

9、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五个标准,并采取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形式掌握干部的情况,由分管人事的领导提出任用中层干部的建议,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任用干部,并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0、加大文旅系统干部的培训和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完善干部考评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为官不廉”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1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全年至少听取本单位(系统)作风建设情况工作汇报4次。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听取群众和普通党员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一线摸实情、解难题,增强服务群众能力。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2、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意识形态

23、要统一思想,激发热情,深入贯彻中央、区、市、旗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断夯实意识形态工作群众基础,坚决筑牢意识形态工作前沿阵地,坚决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坚决把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和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