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局加强作风建设相关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自觉做到准时到岗,按时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办私事,严禁上班时间利用电脑玩游戏、看影视、观球赛、查询股市行情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
3、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和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4、工作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5、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区域、上班时间、下基层及与服务对象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接受下级和服务对象有碍公正执行公务的吃请、请吃和馈赠。工作日内,中午一律禁酒。
6、机关各科(室)、站所要保持整洁、卫生、安静、文明的工作环境。自觉做到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和涉密信息存储器具带回家或带往公共场所,严防失泄密行为发生。
二、公出、休假、事(病)假制度
1、工作人员工作需要正常公出的,需按要求提前填写《农业农村局公务差旅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公出人员送局办公室2备案。
2、工作人员按规定正常休假的,需按要求提前填写《农业农村局休假审批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请假人送局办公室1存档。
3、工作人员因事(病)请假的,需按要求提前填写《农业农村局事(病)假审批单》,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请假人送局办公室1存档,具体按如下规定执行:
(1)一般工作人员请事(病)假半天(含半天)以内的由各科(室)、站所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1天(含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2)各科(室)、站所负责人请事(病)假1天(含1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1天以上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
(3)请假时如审批领导不在,可先电话请假,后补签审批单。
(4)因特殊情况请假人需要续假的,应重新办理请假手续。
(5)连续请病假一周以上的,需要提供正规医院病历。
4、各科(室)、站所要合理安排机关工作人员年度休假,避免集中休假而使部门工作受到影响。
三、检查和考核制度
局党委将组成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和考核,并根据结果进行处理。
(一)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局党委研究通过,予以局内通报表扬
1、对局党委、局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成绩显著,成效突出的。
2、自身工作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的。
3、工作经验在市以上范围内推广的。
4、在执行政策和规章制度方面,一贯起模范作用的。
5、超额完成所规定的信息任务,上报的工作信息被市以上刊物、新闻媒体所采用和发表的。
(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局党委研究通过,予以局内通报批评
1、未严格执行以上相关工作制度的。
2、对局领导班子和部门领导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
3、违反政行风建设及软环境建设被市级通报的。
4、因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不良结果的。
5、不积极参加单位集体活动的(包括休息日)。
6、无特殊原因,工作时间15分钟内联系不上的。
7、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8、不及时和不按规定报送材料被上级通报的;
(三)工作人员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局党委研究通过,本年度考核结果将定为不称职:
1、在年末全局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二分之一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其它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恶劣的。
3、被局本级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的、被市级通报批评累计二次(含二次)以上的、被州、省级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
4、本人负责的工作任务没有按照岗位责任制完成,对全局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5、有其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行为的。
6、以上行为如达到被相关部门追究违法、违纪责任程度的,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奖惩制度
1、年度内被州、市级及局内通报表扬的个人(包括上级授予的各类先进等荣誉),年度考核时,具有优先评优资格。
2、年度内被本局通报批评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失去年末评优资格。
3、年度内累计请事假15天或病假20天以上的(正常休假、产假、周六、周日、因公加班串休和其它法定假期除外),失去年末评优资格。
4、被确定为不称职人员的,中层干部免职,一般干部待岗,根据本人表现决定下一步处理措施。
5、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局属各科室、站所及工勤人员,如与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规定发生冲突,以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为准。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某局事(病)假审批单
附件2:某局休假审批单
附件3:某局公务出差审批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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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注。出差前需填写此单,报销时请提交此单,需出差目的地接待的,此单可作接待公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