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普法联络员经验材料
我于1997年通过全市首届公务员招聘考试,被市妇联录取。因为精通法律又从事过律师工作,2000年11月,被调入市妇联权益部从事普法、信访工作;20*年,被任命为市委依法治市办普法联络员。5年来,我积极学法、大力普法,把提高妇联组织依法维权、服务社会、服务妇女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自己肩上的重任。辛勤的努力为妇联的普法工作赢得了累累硕果,我个人也被授予了诸多荣誉:20*年,市妇联先后被全国、省妇联授予全国、省妇联系统“四五”普法先进集体,事迹材料被中国妇女报刊登;2009年,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授予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20*年,我被省委授予省“四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评为优秀信息员;20*年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20*年被省妇联授予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学习之星”;2009年被市委依法治市办授予市优秀普法联络员,“学习之星”事迹材料被市委宣传部收录出书。
一建言献策争取领导对普法工作的重视
普法联络员虽然不是什么大官,却承载着市委依法治市办和本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及时传达市委的普法工作方针,将市委的普法工作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的法制化、提高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正是普法联络员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我认为,如果单位领导对普法工作不重视,只能说明联络员没有尽职。为争取领导的重视,我采取定期列出普法工作计划、及时汇报沟通推动领导班子研究,以及发挥法律专业特长为党组成员讲法等方式,使妇联的普法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主抓、业务部门主打、其它部门配合的长效联动工作机制。“五五普法”工作刚一启动,我就建议单位领导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五五普法工作的文件,明确五五普法工作思路,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妇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市妇联于20*年4月2日,出台了《市妇联关于在全市妇女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要求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妇女组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的市妇联“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尤其对新颁布和修正后的重要法律法规,及时订购学习材料,组织学习,使普法内容适应新形势。20*年6月,我负责起草文件并牵头协调市委宣传部、法制办、司法局、广播电视局、妇儿工委办公室以齐妇联字[20*]22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黑龙江省关于做好妇女权益保障法制宣传工作的通知〉的意见〉〉,形成了多部门协调合作,相互支持,各司其责的社会化普法工作格局。为保证法律宣传教育经常开展,市妇联在经费紧张状况下保障订购普法宣传材料、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法制工作硬件建设。20*年3月7日,市妇联开通了齐齐哈尔妇女网,改变了妇联普法工作缺乏平台的现状,拓宽了信息交流渠道和途径,利用现代技术为普法工作服务。从20*年至今订购的法律书籍报刊有:《中国妇女法律帮助》、《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妇女权益保障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等十几种。在20*年“三八”节期间,制作了市妇联建会60周年大型专题片和维权普法工作图板;在“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和“12.4”法制日宣传期间,举行了《制止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大型图板展览。此外,还制作了《王佳男杀父案》等几个典型案件的音像资料,为宣传、学习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加强学习,市妇联建立了“每月一讲”制度,将我任命为法律顾问,定期给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进行法律辅导。
二抓住契机突出特色开展大规模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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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勤于动笔积极做好普法信息上报工作
在工作中学习,用学习提升工作,是我多年来一直坚持的理念,学习永远是工作和生活的源动力。几年来,我撰写了3万余字的学习笔记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黑龙江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厚厚的5本讲义。我把信息工作作为普法工作的必要环节,用信息工作推动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传,至今已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普法信息230余条。从20*年至今,先后在中国妇女网、全国妇联法律帮助网、全国妇联法律帮助简报、中国妇女报、黑龙江妇女网、龙江妇女杂志、齐齐哈尔日报、晚报等媒体以及市委依法治市办简报、市政府法制办简报上发表了160多篇工作信息、论文和调查报告。其中,《浅谈〈婚姻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在省妇联第五届优秀调查报告评选中被评为佳作奖,在中国妇女网上发表并被北京市《新世纪大型理论丛书》收录;《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透视》在中国妇女网及多家报纸上发表,被重庆市《中国管理者优秀文库》一书收录。
未来的路很长,未来的责任会更重大,我会一如既往地坚持下去,进一步推进全市妇联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促进两性平等,构建“和谐鹤城”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