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经验材料

全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经验交流会材料

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推动自治区妇女事业全面发展

自治区妇联党组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按照“内蒙古党委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将学习理论成果转化为指导业务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有效地推动了自治区妇女事业的发展。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妇联党组,下辖1个机关党委、1个党总支和11个党支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14名,在职党员71名,离退休党员36名。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真学”,夯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学习,是组织及其成员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下,适应新变化、应对新挑战、抓住新机遇的必要手段。变化不停,学习不止。自治区妇联党组认识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不是朝夕之事、能一簇而就、一劳永逸,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以贯之、长期坚持,要在“真学”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为使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自治区妇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做出统一安排和部署,对创建方案做了进一步的规范与细化,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创建活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做到每年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建立围绕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制度,规定中心组成员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60天,每年结合调研要亲自撰写调研报告2篇以上,并组织专题研讨会交流;建立培训制度,为了让班子成员增长见识、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坚持选送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出国出境培训或参加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和年度考核制度,党组把干部党员的学习纳入年度考核,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时不仅要述职而且要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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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妇联虽然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需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们将继续树立科学的学习理念、创新学习方式、激发学习动力、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学习实效,把自治区妇联党组建设成一个讲学习、会学习、有成效的学习型党组织。

联系人:韩胜

联系电话:0471-693086313947143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