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雷锋活动总结–让雷锋精神之花开遍校园内外
让法治之花开遍校园
——浅谈小学校园法制教育的实施与对策——浅谈青少年法制意识的渗透与强化策略。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将成为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无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方略。因此,学校的管理者必须确立依法治校的办学思路和治校方略,把学校管理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
因此,如何以法制教育为突破口,不断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力度,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增强法制观念,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急待实现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工作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普法教育是依法治校的基础,依法治校是普法教育的具体化和落脚点。同时,依法治校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普法教育的效果。为此,2002年以来,我们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指导,按照市四五普法的规划和依法治市的工作规划,结合学校的实际,从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入手,以学习和贯彻《四五普法教材》,以及《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为重点,全面提高学校行政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有效地提高办学水平。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一、努力完善学校管理机制,逐步落实普法教育。
学校的管理机制是学校获得发展的基本保障,于是,我们努力完善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的教育网络,使普法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使之落实在“五个建设”上。
1、领导机构的建设。我们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和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把他们合并在一起,集中建设,具体落实管理职责,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组长由芮火才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林忠、周雨雨明担任,组员由其他校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陆丽萍、张康桥、葛跃东、杨志斌、吴响军、周卫国、胡世和、金玉琴等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葛跃动同志兼任,另外,学校还聘请市治安大队大队长刘国富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领导小组在每年的行政人员调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这样,既保证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工作认识和水平,也促进了依法治校的工作理念、措施能深入地实施,落实了学习带来效果,效果转化为办好学校的具体行动的基本目标。
2、普法队伍的建设。我们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法律知识,观看法制教育录像,请司法干部上法制教育辅导课,组织讨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提高教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对普法教育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使全校教职工自觉承担普法教育的任务,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形成“三线一面”的普法教育网络。即分管德育副校长——学生处、大队部——年级组——班主任形成的管理育人一条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学科教师形成的教书育人一条线;分管后勤校长——总务处——(服务教学)有关部门——职工形成的服务育人一条线;同时,学校加强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形成教育横面。“三线一面”相互兼顾,健全了普法教育机制,落实岗位职责,分解责任,做到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分解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形成普法教育合力,提高了工作实效。
3、法制教育教材的建设。我们根据学校的实际,既向上级部门订了四五普法教材《四五普法读本》、《青少年法律常识读本》和《公民读本》,分发到每位教师手中,供全校师生学习;也自发编印了包括《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校学法读本。法制教材的建设,对于一所学校来说,虽说也许不是很系统,但却是我校教育管理和教育工作中所必需的,所着重落实的基本措施之一。
4、奋斗目标的建设。我们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制订了普法教育的目标:一是全校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依法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二是学校的各项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学校领导干部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廉政勤政。四是教师做到正己、敬业、爱生、奉献。五是学生勤奋好学,无违法犯罪行为。六是学校形成勤奋、活泼、求实、向上的优良校风,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这样的奋斗目标对于我们来说,不是短期的,应付上级检查的,而是从学校发展的角度出发,着眼于学校、教师、学生的全面、全体、持续、健康的现发展和其可能性发展而建设的。
5、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计划的建设。我们每学年都制定普法工作计划,还结合普法教育的计划,制定了实验小学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步骤地开展。同时,我们通过每周召开的学校行政会议或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对依法治校各方面的工作作了具体界定,并把依法治校工作方案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写进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双周工作安排,由校长室对教育内容和方式进行统筹安排,检查指导。确保依法治校工作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落到实处。
二、分层开展教师学习,全面实施依法治校。
学校教师是普法教育的对象,也是学生普法教育的教育者,更是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者、执行者。教师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如何,直接影响了依法治校工作的力度与深度。为此,我们一方面加强学习,理解法治的精神实质和贯彻教育法规的意义,另一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使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和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1、加强学习,提高法律意识。
(1)、全面动员,分层学习。我们通过党支部活动,在党员团员中动员组织学习,要求党员要率先带头学法,并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同时,通过教代会,向全校教职员工提出学习的号召和倡议,广泛宣传法律的目的和意义,形成学法高潮。在党员团员、行政人员带头,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通过分层次学习活动,使教师掌握学习内容,理解精神实质,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各个学习组的组织和辅导作用,带动全体教工,学好教育有关法规,掌握师德标准和要求。
在群众性学法的过程中,我们先组织对有关法律原文学习,组织专题辅导,提出了学习的重点和目标,把理论学习引向深入。例如在学习教师法的基础上,我们以增强教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为目标,重点组织学习《教师法》中提出的“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这一条款,结合学习模范教师事迹,介绍教书育人经验,联系实际组织讨论学习,撰写心得体会。我们通过重点内容专题学习的做法,把学法和本校、本职的工作联系起来,促使学习深入发展,使教师对法律法规有了本质的理解。
(2)、突出中心,分段学习。我们以“三法一纲要”(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学习中心内容,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提出要求,指导学习,例如期初制订的计划时,要重点学习教育方针,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引导教师理解《教育法》有关规定,增强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教师节前,组织学习《教师法》,明确教师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等。明确执行教师法的重大意义。
(3)、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时加强有关法规学习。例如有关规范招生、规范收费等社会的热点问题。要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来对待这些问题,我们充分学习上级的有关法规,理解其精神实质,做到“不违法,合情理,严格手续,学生、家长、社会三满意”。在这些涉及政策性的热点问题上,学校积极配合有关领导部门的执法检查,并与有关督查部门通力协作,多次得到领导的肯定。我们认为,只有在实践中学习法规,通过学习法规指导实践,才能提高依法治校的水平。
2、修订规章,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我校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在1997年制定,面对21世纪的今天,显然在某些方面跟不上形势的需要了,因此,2004年暑假,在校长室的指导下,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对原规章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按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健全学校的管理制度,从民主权益制度、常规管理制度、劳动保障制度、教学科研制度、学生发展制度、专用教室制度等六个方面规范学校平时教育教学实践与管理工作的指导精神,通过我们的努力,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化,落实到学校的各项管理之中,极大地促进了教师对依法治校重要性的理解和教育教学行为标准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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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学生参加社区实践活动是我校的行规工作之一,学校经常组织学生参与市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开展“影视评论”;开展环保宣传,展览有关环保教育的图片,请相关人员举行环保知识讲座,举行“环保伴我行”的签名仪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请市交警支队的同志到校举行交通安全讲座,请市消防局的同志到校举行防火安全讲座;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请家长协助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参加“我爱家乡”“环保伴我行”的作文大赛;利用节假日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
近两三年来,依法治校使我校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在实践“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和行为中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依法管理学校,提高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学校的优良校风得到发扬,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在每学期的民意测验中,学生的行为规范考核优秀率保持在95%以上,学生与学生家长对我校教师的满意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依法治校的过程中,我们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并不能掩盖一些问题,如个别学生的法纪观念还不强,轻微违规违纪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个别教师的师德修养尚待提高;学校一些管理制度落实的“严”、“细”、“实”还有欠缺;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离上级领导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当然,面对问题我们不会回避,也不会退缩,我们有信心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拓进取,奋力拼搏,争取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辉煌的成绩,把学校的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的水平推上更高的新台阶。
2004年10月7日